“诶,听说了吗?沈家和金两退亲了!”
“哎呀,一大早就听说了,而且啊,还听说那两家人转眼又结成了干亲!”
“啊,真的?”
这两条消息比上次花灯节有人被绑架还让人震惊。
短短一上午,便蔓延至南州的大街小巷。
引起无数南州百姓的侧目。
这就是南州明玉沈玉的影响力!
即使他失踪了几年,影响力仍旧丝毫不减。
百姓们众说纷纭,这两家人是要搞哪样啊?
人家金家女儿为了沈玉,可是蹉跎了最好的年华啊!
这样,都能如此平静地退亲?
“不仅和平地退了亲,还重新结为了干亲!”
茶楼的老板一边给人斟茶,一边细细讲述他所听到的消息。
听说沈玉在京城娶了大官的女儿,这样一来,金五娘的身份不就尴尬了嘛。两家人商量了一下,觉得与其尴尬,不如结为干亲,这不,两人就成了干兄妹。”
一位外地商调侃道:“竟然还可以这样操作,还得是你们南州人会玩啊!”
老板摆摆手,不以为然地说:“这有什么?谁见了咱们南州明玉,都会舍不得放手。”
一位户奇道:“那金家长辈,就没有人责怪沈玉吗?这可是背信弃义的行为啊!”
老板正要回答,另一位户叹了口气,道:“哎呀,沈公子这三年都失忆了,哪里还记得这些旧事?要怪,也只能怪命运弄人吧!”
确实,两家人退婚退得如此低调和谐,金家没有一人对沈家有任何不满或恶言。
而沈家也大方地表示,之前的聘礼就不收回了。
就当是给金家结干亲的礼物。
至于正主金五娘,且不说她内心真实想法如何。
但当日,却是她自己红着鼻子嚷嚷着非要退亲,表示才不要去做那什么平妻。
家人和闺中好友都担心她承受不了打击,轮番上阵,探了几次,就怕她从此万念俱灰。
但金婉却笑着对众人道:“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街跑,你们手里有好货色,赶紧给我介绍!”
众人:“……”
只能说,金五娘不愧是金五娘,果真是个爽快之人。
爱得深沉,放手也果断,从不拖泥带水。
朝廷的旨意终于在十日后抵达。
这段时间内,吴楚洵除了陪伴江老爷子外,更多的便是与耿家军的一众官兵打交道。
不过短短数日,他便与耿家军将士们打成了一片。
相互间称兄道弟,关系热络。
“吴公子,今日又来啦!咱百夫长刚刚才提起您呢!”
一位满脸络腮胡、身材魁梧的军士李初二热情地招呼道。
他在军中有个响当当的外号——李逵。
吴楚洵笑着和他打了招呼。
直到跟这群耿家军士兵混熟后,吴楚洵才逐渐了解这支耿家军的奇葩之处。
耿家军的成员里不仅有江浙一带的平民和矿徒,还有召回来的卫所武官、生员。
最夸张的是竟然还有一些罪犯。
这李逵便是其中一位。
他因偷盗被抓后,被耿家军招募调去抗倭。
但别以为这样的军队就很差劲。
恰恰相反,耿家军纪律严明,家风清廉,对百姓秋毫不犯。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就是这样的“杂牌军”,多次在沿海区击败倭寇的入侵,最终使得倭患得以平息,再也不敢轻易侵扰大启的领土。
这沿海一带的百姓,或许不识朝堂上坐着的是哪位皇帝,但提起耿家军和他们的统帅耿同光,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究竟怎样的将军,才能把这样的杂牌军训练成精锐之师呢?
吴楚洵心中激荡,对那位百战百胜的耿将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而耿达,便是耿同光的亲侄儿,今年二十四岁,就已经担任了军队里的百夫长。
“吴兄,我正要找你呢,朝廷的旨意下来了,你看看。”
耿达递过一份公文给吴楚洵。
吴楚洵仔细浏览后,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让我担任运粮监军?”他抬头问道。
“哈哈,这可是个好差事啊!”耿达笑道。
他在军中见过大伯为了筹集粮食而低声下气的情景,自然认为这是个肥差。
但吴楚洵可不这么想。
这运粮可是个需要去西南地区满地跑的苦差事,谁爱干谁干去!
哦,不对!
西南地区?
吴楚洵赶紧再次审视公文。
渐渐地,脸上便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这次的公文是让他兼任运官粮的监军,去西南之地运粮。
西南之地啊!
南蛮不就是位于西南之地吗?
想到小狼崽离开时那双沉寂的眼神,吴楚洵的心不由自主地加速跳动起来。
皇帝原本想通过赈灾筹款一事,一石二鸟,一来打压吴相,二来削弱世家势力。
谁曾想,半路杀出个吴楚洵,把两方困境轻松拿捏。
如今吴相负责赈灾事宜,或许也是知道儿子正在南州,故让他借此积累些资历。
吴楚洵难得在心中对便宜爹生出几分感激之情。
随着吴楚洵的新任命一同公布的,除了对朱佐等一众官员的处理结果,还有江老爷子被授予员外郎的喜讯。
江家上下欢欣鼓舞。
尽管员外郎在官场上常被视为虚衔,但在大启朝,却是实实在在的九品官职。
江家自然也是一番大操办。
吴楚洵特地撰写了一封书信,托付给耿达转交给耿同光将军。
信中,他热情洋溢地表达了对耿同光将军抗倭战绩的敬佩,极尽赞美之词地表达了对耿帅本人的好感。
同时,他也对耿将军仅凭贪污证据就果断出兵协助他和南州府衙,表示了由衷的感激。
最后,更是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渴望与耿将军结交的愿望,并承诺有机会定将亲自登门致谢。
武士达和杜大在一旁亲眼目睹了吴楚洵亲笔书写这封信的全过程。
信中那些直白的赞美之词,让他们都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杜大悄声对武士达道:“公子真是心诚,我就是给青梅写信,也不曾写得这般露骨啊。”
武士达只是呵呵。
公子的脸皮有多厚,杜大跟了这么久,难道还不清楚啊?
这才哪到哪哦!
离开南州时,吴楚洵特意去见了卢琰和沈玉。
见卢琰的会面很简单,两人原来就是露水情缘,一响贪欢。
卢琰身为商人,精明现实。
他只问了一个问题:“那日信纸上所言之事,何时能够兑现?”
吴楚洵看着他,道:“等这次灾情结束之后。”
卢琰点头,未再言语。
他的身边又多了一位白衣男子,面容精致,眉宇间,神似当初的言良。
亭檐的影子将秋日午后的阳光切割,卢琰看着影子里的吴楚洵,难掩眼中复杂的情绪。
他挥退众人,紧紧地抱住了吴楚洵。
两人身份悬殊,此一别或许真的是后会无期。
无论当初两人各自怀着怎样的心思,吴楚洵实实在在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极致体验。
他想,也许他这一生,都无法忘记这个男人。
而与沈玉的分别,则颇让人意外。
半月未见,沈玉已不复当初在吴楚洵身旁时,那般柔和温顺的模样。
他的容颜依旧美得雌雄难辨,白衣胜雪,玉冠束发,肃肃如松间徐涛,灼灼如岩下灿电。
南州何其有幸,竟能得如此璀璨的明玉。
明玉蒙尘,不掩其芒。
沈玉朝吴楚洵深深作揖,抬眼间,眼眸中盛着万里山河。
“沈玉静侯公子完善吴相的玉章十政,希望不久的将来,天下人无论尊卑,不分身份,都能享有进学的权力!”
吴楚洵扶起他的手,目光远眺着富饶的南州城,答:“好,那我就在京城,待君跨马游街之日。”
那是大启八年的十月初。
年轻的吴楚洵经历了朱佐事件的洗礼,目睹了耿家军的威武雄壮,第一次对权力产生了实质性地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