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宦海红颜 > 第两百六十六章找到了隋子义
    听闻此言,程勇也放下了心。

    虽然程勇并不认为,隋子义做出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

    可随着隋子义被指居的时间延长,难保隋子义不会被“屈打成招”供出什么罪行。

    在程勇和王垚丽离开了公安局后,即刻启程,前往那两名负责指居隋子义的警员的住所赶去。

    程勇负责一名警员,王垚丽负责另一名警员。

    从白天等到,再从夜晚等到白天。

    终于,不负所望的,程勇看到了自己的面前,出现了一名便衣警察的身影。

    “垚丽,你那边看到目标人物了吗?”

    “看到了。”

    “好,跟紧了,千万别轻易跟丢了。”

    “好的,一会儿见。”

    半个时辰后,程勇和王垚丽便在一个胡同里汇合了。

    他们二人打量着眼前的胡同,这个胡同实在太隐蔽了,在地图上都没有标记。

    程勇瞥了一眼胡同旁边的服装设计院,立刻意识到了什么,这个服装设计院或许是一个军工场所,只是表面伪装成服装设计院而已。

    之前,他们二人在寻找隋子义的时候,往往是通过寻找宾馆来寻找对方,而寻找宾馆的方式又是通过手机地图来进行的,而眼前的这个地方,在手机地图上没有标记,也就导致了他们二人无法找到这里。

    “太隐蔽了!”

    “走吧,咱们小心点。”

    “对了,防狼喷雾你带了没有?”

    “带了,好,我在前面走,你在后面跟着。”

    程勇走在前面,王垚丽跟在身后,他们二人亦步亦趋的走进了这个小胡同里。

    这个小胡同,看起来十分的潮湿,看上去,似乎是上世纪的建筑,或许以前此地曾经十分的繁华,但现在,尘归尘土归土,胡台镇的城市中心,早就发生转移了。

    程勇还能在墙上,看到掉皮的上世纪广告,那些广告上的文字,也尽是一些虎狼之词,像什么迷药、富婆求夫之类的,全是这样的。

    再往里走,便能看到许多的蜘蛛网了,每一个角落里,都有无数的蜘蛛网,这些蜘蛛网上,早已没有蜘蛛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灰尘。

    一楼二楼三楼,都没有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

    步行到顶楼,倒是可以看见一个房间,这个房间位于楼顶,理当是一个电梯井的上端接口,亦或者是一个用来放置消防设备的地方。

    程勇和王垚丽在顶楼,还看见了一个巨大的水池,水池里,绿油油的,里面生活着各种小型的生物,如蟑螂、蜉蝣、小蝌蚪等。

    这里已经没有什么臭气了,理论上来讲,这样杂乱的地方,应该是臭气熏天的。

    但这里曾经是居民楼,没有化工原料,因此,所产生臭味的物质,都是一些微生物或小型生物腐烂的气味。

    只要是有机物产生的臭味,都是可以自然降解的,即便这里的空气,不怎么流通,大自然的分解者们,会将一切的有机物都反哺于自然生态环境。

    哒哒哒。

    “嘘,轻声一点。”

    程勇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道。

    这是他们二人头一次来这个地方,他们也不知道在这里,会遇到什么样的状况。

    也许这里没有隋子义,也许这里是某个恶势力的总部,也许这里存放着某些危险的爆炸物。

    不知为何,当程勇和王垚丽接近顶楼的时候,突然间感觉,身边的空气,都变得凉爽了起来。

    这种感觉,突如其来,也不知是不是错觉。

    顶楼的小房间里。

    从程勇和王垚丽的头顶上,传来了一名警员的问话声。

    “说吧,你们是怎么偷税漏税的?”

    “你是不是杀过人?你到底杀了谁?”

    “你是不是向程勇行贿过?行贿了多少钱?有一百万吗?走的是现金吗?”

    “如果你向程勇行贿过的话,那你知道程勇把那些钱都藏在了哪里吗?是不是某个农村的别墅里?藏在冰箱里?”

    听闻此言,程勇一惊。

    程勇感到后颈发凉,这是要对付自己吗?

    程勇从来都没有接受过隋子义的什么贿赂,这是赤果果的诱供!

    忽然间,程勇发现,自己的处境十分不妙。

    若是自己晚来一两天,恐怕,到时候被指居的人,就是自己了。

    好险,就差了那么一两天的时间,若是自己没有来到这里,怕是自己就要蒙受不白之冤了。

    “你知道对于官员受贿罪的判刑依据是什么吗?”程勇转过身,朝着身边的王垚丽,低声的询问道。

    “应该是金额,加上转账手续吧,咱们不是讲究一个铁证如山吗?应该是人赃俱获,才能定刑的吧?”王垚丽思考了一下回答道。

    “错了!”

    “垚丽,我告诉你,若是我晚来一两天,我就要被以受贿罪抓起来了。”

    “好险,真是好险啊,若是我没有及时地找到隋子义,后果简直是难以想象啊!”

    “对官员受贿罪定刑的最终能够要依据,是商人的口供!”

    “没错。”

    “只要多个商人,一起指控某个公务员受贿了,那么,这个公务员就受贿了,没受贿也受贿,说你受贿你就受贿!”

    “你是怎么想的?你以为是找到转账记录吗?在司法实践之中,转账记录根本不存在,你也找不到。”

    “在司法实践里,若是我真的受贿了,我会通过支付宝从商人那里获得转账吗?我会从某个银行卡里获得转账吗?我会把自己的受贿所得的房子,注册在自己的名下吗?我会这么傻吗?”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在实践之中,什么转账记录,房产登记等,都是不存在的,判断一个官员是否犯下了受贿罪,最重要的定罪依据,就是商人们的口供!”

    此时,王垚丽才明白过来。

    原来,对一个官员进行受贿罪的定性,居然如此的简单。

    说你没罪,你就没罪,说你有罪,你也有口难辨。

    因为判刑的依据,从不是什么转账记录,从不是房产局的房产备案登记,而是口供。

    因此,构陷就变得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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