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恋综万人嫌?当鬼差却在阴间爆红 > 第51章 学习新思想,争做阴曹地府的新青年!
    十中,坐落在是京城郊区。五环以外。

    和十中,隔着两条街的长新街。

    是一条娱乐街道。

    穷鬼酒馆;台球厅;桌游馆;剧本杀店,甚至麻将馆,都坐落在此。

    大量的辍学青年,或者一些不学无术的职高学生,都喜欢在这里聚集!

    “奇迹桌游馆”,就是这些不良少年,最喜欢聚集的地方之一,一楼是剧本杀店,二楼则是台球厅……

    此刻,奇迹桌游馆的二楼台球厅的厕所,烟雾缭绕。

    台球厅的厕所大门,被人反锁。

    厕所里,三个少年,面色阴沉的抽着烟。

    其中一个身材壮硕,皮肤黝黑,穿着牛仔裤,黑色上衣的少年,面色难看的,举着手机。

    手机的屏幕里,播放的也是李兰,举着“张子耀”的寻人启事,哭诉的视频。

    另外的两个少年,一个身材瘦小,身上穿着冲锋衣外套,此时面色煞白,像是被吓坏了。

    三个少年里,唯一还算冷静的,是一个穿着蓝白色运动装(校服)的少年。

    那个少年,带着黑框眼镜,面容白皙,五官立体。要不是他此时嘴里叼着烟,眼中流露出狠辣。

    光看外貌。

    大部分人都会觉得这个少年,是个长相英俊,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而就在这时。

    那个瘦小的少年。

    拉了拉校服少年的衣袖。

    “马哥!咋办?警察会找到我们吗?要不我们去自首吧?反正我们还小,进去几年,没准就放出来了。”

    但就在这时。

    叼着香烟的校服少年,瞥了瘦小的少年一眼。

    “杨雄,之前分钱的时候,没见你这么怂。”

    “一万多块钱,分到你手里三千,转头你就全充进游戏,买了皮肤。”

    “你在游戏里,炫耀那一身“新衣”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这么怂。”

    “杨雄,你要是敢自首,我就把你也给杀了。”

    “你知道的,以我和李承的年纪,多杀你一个,也没什么关系。反正死不了……杀一个,杀两个都一样。”

    瘦小的少年,立刻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我开玩笑的,马哥!”

    “咱都是哥们儿。”

    校服少年,也笑着拍了拍杨雄的脸。

    “记得我们是兄弟就好。”

    “兄弟,就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放心,我们不是都商量好了吗。”

    “没有找到我们,我们就装不知道。”

    “如果找到了我们……我们应该说什么?”

    校服少年,面色阴翳的盯着杨雄。

    杨雄咽了一口唾沫。

    “张子耀,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对他很好,他卖不出去的苹果,都是我们买的。”

    “但是他因为家庭原因,性格一直有问题,他的爸爸妈妈都不要他,在学校也没什么朋友……他有精神病……不,是抑郁症,对,抑郁症!”

    “他有一天,给我们发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之后人就失踪了。”

    “他之前和我们这些“朋友”说过很多次,他不想活了,他想要跳河。之前在北运河边的时候,他就想往下跳,被我们拦住了,我们是他的救命恩人……”

    “想找到他的话,估计只能去河里找了。”

    校服少年的脸上,这时终于露出笑容。

    “对,就这么说。”

    “误导他们的调查方向!”

    “我们都是好孩子,是张子耀的好朋友。”

    “我们之前拿着张子耀的手机,已经做好了假的聊天记录。”

    “完全可以洗脱嫌疑。”

    “而且我们都是小孩儿……警察不会怀疑我们的。”

    “让这群傻逼,去河里捞吧。北运河可是直接他妈的通向大海!”

    校服少年面色狰狞的嘿嘿干笑两声。

    “只要我们把口供串通好,就什么事也没有。”

    “就算被戳穿了,也没关系,我们不会死的,我们的年龄不够嘛!进去待几年就出来了。”

    “反正咱仨,上大学都费劲。而且现在这个社会,大学毕业了,也是当牛马,念书没有屁用。咱们趁着现在年轻,也快活够了,睡过处女,喝过烈酒,比那些社畜强多了。只要死不了,就没问题,在里面好好表现,就能减刑;等出来了,咱们做点小生意,不比那些臭傻逼,打工仔强?在里面没准还能像电影里一样,认识厉害的大人物呢。”

    校服少年的话,让旁边的两个少年,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不少。

    校服少年又狠狠抽了几口香烟。

    “串供的事我和孙诗琪还有李红诺也说了!”

    “你们都记住了,我们是张子耀的朋友。”

    “之前打骂他的那些视频,都给我删干净咯,一个也不准留。”

    另外两个少年,点头如捣蒜。

    但就在这时。

    那个身材壮硕的少年,犹豫了一下,声音嘶哑。

    “王娇彤那个婊子的视频呢。”

    校服少年立刻抬起头,愤怒的瞪着他。

    “当然也得删啊!”

    “他妈的。”

    “这个贱人!可惜了,老子还没玩够儿呢。”

    “她真好玩儿……嘿嘿……”

    “啊!她第一次的那个视频,我好像在电脑里备份了,今天再看一次,就得删了。”

    “真可惜……”

    厕所里烟雾缭绕。

    三个少年的身影,都隐匿在烟雾里。

    他们的影子,在烟雾中,渐渐扭曲模糊,看不清是“人”的样子……

    ……

    此时,随着时间推移。

    天色渐渐昏暗。人们下班,休息……

    而同州殡仪馆,却变得热闹了起来。

    尤其是火化区。

    还不到午夜十二点。

    就已经鬼影重重。

    林弦带着王娇彤和张子耀,来到火化区的时候。

    少年和少女,都惊呆了。

    他们从没想到……会在一个地方,同时见到这么多的亡魂。

    这些亡魂,还冲他们打招呼。

    “诶呀!这个妮儿,这么年轻,咋就死了?太可惜了。不过没事,看见鬼差同志没,咱都是关系户,你去了那头早早投胎!下辈子一定好好生活。活到我这个年纪再死!”

    “臭小子,你今年多大,感觉和我孙子一般高,刚上初中吧!咋就死了?这一身的伤,哪个畜生干的?”

    “鬼差同志,我死之后,去哪个单位报道啊?投胎转世这种事,我能找关系吗?我儿子现在,在国企当领导,有啥需要他的,您吱声,我给他托梦,让他给您办的妥妥当当……”

    ……

    殡仪馆的这群鬼魂的热情。

    让王娇彤和张子耀,很不适应。

    他们死时都是少年。

    哪里见过这种阵仗。

    倒是林弦,气定神闲。

    他早就习惯了和这些鬼魂打交道。

    而就在这时。

    他在白昼时,交代任务的那个身材瘦小佝偻的男鬼。

    挤到了林弦的身前。

    他把手里的黄纸,递还到林弦的手上。

    “鬼差同志。”

    “您交代的事情,我打探了一圈儿,打探得都差不多了。”

    “能打听到的信息,都打听了……”

    “这几个小畜生,都住在南边,咱的殡仪馆,在最东边,认识那几个小畜生的,实在不多,但幸好也有几个,家是在房山区那头的。”

    “还有……鬼差同志,我叫,张有德,您可得记住我哈!我明天就要走黄泉路了。”

    林弦抬起头,先是低头看了一下手里的黄纸。

    黄纸上有密密麻麻的小字,这都是鬼魂,留下的字迹。

    活人是看不见的。

    当然,林弦这个特殊的存在例外。

    他当时交给张有德这张黄纸,为的就是这个。这种黄纸,鬼魂不仅能够触碰,还能在上面留下字迹……

    张有德交还给林弦的这张黄纸上。

    详细写下了,马启明,杨雄,李承,李红诺,四个人的家庭住址,电话,家庭情况,甚至包括他们父母的工作单位和地点……

    但是孙诗琪的信息,却少之又少。

    不过林弦已经很满意了。

    他抬手拍了拍张有德的肩膀。

    “张有德是吧。”

    “你干的很好。”

    “你会有福报的。”

    张有德喜出望外,连连给林弦道谢。

    他觉得自己找到了靠山!

    但他不知道的是。

    林弦其实和阴曹地府那头不是很熟。

    但他也不是给张有德画大饼……

    他收获了林弦“感恩的心”!

    等林弦以后飞黄腾达了,肯定会给他福报的!

    林弦掐着手中黄纸,吐出一口浊气。

    王娇彤站在林弦身后,怯怯的开口。

    “您要做什么?”

    林弦把手中的黄纸,缓缓收好。

    “我要去一趟阴曹地府。”

    “我给他们设计的死法,单靠我一个没办法达成。”

    “我需要同党。”

    “最好能从阴曹地府那边,借调几个强有力的帮手!”

    “不能带团队,就只能自己一个人干到死。”

    林弦眯缝起双眼。

    虽然林弦,兼职鬼差,兼职了这么多年。

    但是说实话。

    阴曹地府,他还没去过。

    不过这些天来,他通过勤勉的练习“明魂之术”;魂魄已经壮大到,可以施展“通幽”——也就让魂魄,往返阴阳两界的秘术。

    施展通幽之后,自己也将走上黄泉路,不过这条黄泉路,可以回头。

    黄泉路通往的地点,由施展“通幽”的鬼差,自己设定,一般通往的,都是鬼差留存在阴曹地府的特殊坐标地点。

    林弦没在阴曹地府,留存过坐标。

    所以他打算,把曹老鬼,当成自己的坐标。

    林弦在《鬼吏书》上查过了,曹老鬼,作为被自己超度的鬼魂,身上有自己的鬼差烙印,是可以当做往返坐标使用的。

    通幽的时间,从入夜开始计算,最好在破晓之前,返还。

    林弦看了一下日出时间……

    他有大概五个小时的时间,留在阴曹地府。

    而他去阴曹地府的目的,也很纯粹……

    他要“摇人”!

    他需要,能力强,肯听话,阴气重的鬼魂,“还阳”来帮自己,宰了那五个小畜生。

    很多事。

    林弦作为一个活人,不方便干。

    尤其是这一次,他还需要和警察争抢时间。

    至于带鬼魂“还阳”,是阴司鬼吏拥有的特权。

    九品鬼差,一个月之内,可以带两名鬼魂还阳。

    还阳的鬼魂,可以在阳间,折返故居,看望家人……

    但需要在三日之内,返回阴间。

    自己的《鬼吏书》上,还记录说,阴司鬼吏,最喜欢用这项特权,收受贿赂,欺诈鬼魂;有时阳间道士或野狐禅邪祀,“招魂”时,也是通过此种手段,先联络上鬼差,给予鬼差好处后,再让鬼差,使用此特权,带着魂魄,返还阳间……以此完成“招魂”仪式!

    因为有了这项特权。

    许多阴司鬼吏,两头拿好处,过得好不滋润……

    林弦也拥有这项特权。

    但他对剥削压迫自己手下的鬼魂没兴趣。

    被他送魂的那些鬼魂,兜里几个子儿,他比谁都清楚。

    一个赛一个的贫困。

    一个赛一个的凄苦。

    否则也不会轮到他来超度。

    早就有其他鬼差抢着干活了。

    他自己就是穷鬼,对剥削压迫其他穷鬼这种事,没兴趣。他还是喜欢挣干净钱……

    投机倒把,没有好下场!

    就比如说他那欠款跑路失踪的爹……

    林弦摇了摇头。

    不再细想那些破烂事。

    他去阴曹地府,主要是想要带着曹老鬼还阳。

    他需要曹老鬼帮他做一些“脏活”!

    林弦觉得,曹老鬼应该不会拒绝。

    他现在还记得。

    上一次托梦,曹老鬼,抓着他的手,对他殷切的叮咛。

    至于殡仪馆的这些鬼魂……他们太羸弱了。而且流动性太大,随时可能前往阴曹地府。不好管理……

    林弦不再犹豫。

    他盘膝坐在火化大厅的地上。

    开始默念口诀。

    随后,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林弦的身上,开始散出点点荧光。

    另一个“林弦”从林弦的身体里,钻了出来。

    不过那是鬼魂状态的林弦。

    这不是林弦第一次变成鬼魂状态。

    上一次,“罚罪”王福一家,把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的时候。

    林弦也曾魂魄离体。

    只是这一次,是他主动离体,而且他的魂魄,明显比上一次,要强壮了许多。

    在他的魂魄出现的一瞬。

    殡仪馆里的鬼魂们都不说话了。

    他们都盯着林弦。

    林弦则微微昂首。

    “我要去一趟阴曹地府,你们看住我的肉身。”

    “我会在天亮之前回来。”

    殡仪馆的那些鬼魂,纷纷点头。

    “放心吧,鬼差同志。咱殡仪馆什么时候丢过东西。贼都不过来。”

    “您大胆的去,这头有我们,保准把您的肉身照顾的明明白白。”

    “鬼差真厉害,既能当活人,还能去阴曹地府的,我也想当鬼差。”

    “当鬼差,门槛儿很高吧,估计比公务员难考多了。”

    “我活着的时候,就是公务员啊!妈的,这编制,怎么不能阴阳两界通用呢。”

    林弦没有再搭理这些鬼魂的议论纷纷。

    他抬起脚往前走去。

    他的脚下,自动出现一条路。

    道路通向阴曹地府。

    同时,林弦的眼前,出现诸多的深蓝色的光点。

    那都是林弦,曾经超度的亡魂,是林弦可选择的,通往阴曹地府的坐标。

    林弦通过那些光点,可以看到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他自己都没想到,这么多年,他竟然超度了如此多的亡魂。

    他在那些光点里,还看到了郑春和……他目前在一处很偏僻的城池,城池内的具体景象,林弦看不清,不过郑春和,在阴曹地府,生活得应该还不错!

    他在那些光点里,找到了曹老鬼。

    他和4824野鬼村的众多野鬼,不知游荡到了哪里,但是他们聚集在一起。

    林弦没有犹豫,选中了曹老鬼作为坐标。

    随后,便向着自己的前方,这条可以折返的黄泉之路走去!

    但林弦不知道的是。

    此刻的阴曹地方。

    距离696号野鬼城,有一段距离的荒芜之地。

    战争已经结束了……

    曹老鬼,骑在胡衡的身上,手里拿着那柄原本属于胡衡的鬼煞刀。

    他把一张传单,啪的一声,贴在了胡衡的脸上。

    “孩子你太他妈的嚣张了。”

    “你根本不会打架。”

    “你知道老子,年轻的时候,在工地上,扛过多少钢筋吗?”

    “看!”

    “给我好好看。”

    “争取尽快改头换面,加入我们的队伍……这世上还是有公道的,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学习我家鬼差大人传递给你们的新思想,争做阴曹地府的新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