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的七个姐姐绝色倾城 > 第1111章小蛤日记
    从我记事的时候,他们都说我,是这个时间上最丑陋的生灵。

    那个时候,我是在天水帝国,肯定是,因为我带着我的五个小弟,看着高高在上的人类,和旁边的蚂蚁一族一样。

    好像活着,就已经满足了。

    我不断的修炼。

    呸。

    什么修炼,每天被人丢在河里,就连把我当饭桌上一顿美食,也没人愿意。

    我活了好久,我看到人族自相残杀,我看到人族,为了自己的利益大义灭亲。

    那个时候,我只是想,活着就好。

    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他们和我一样,在没有名字充满污秽的河水里,放肆的生存,不用想任何问题。

    我开始修炼,我真的是漫无目的的修炼。

    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我那些在人族中苟延残喘的兄弟。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有个名字叫妖。

    我早已经习以为常,作为一个妖族,本身就应该让人鄙夷。

    哪怕,我比他们的帝王,还要强!

    慢慢的,有一天我变成人了。

    我成为了天水帝君。

    我开始害怕,我害怕我的子民在未来的某一天,会发现我是一个妖族!

    一想到他们那些厌恶的眼神,想到我曾经的兄弟,会因为我妖族的身份远离我,或是对我刀剑相向。

    我就非常害怕。

    就这样,我在终日的惶恐里,度过了一百年。

    然后,一千年过去了。

    一万年过去了。

    我有个偶然的机会。

    居然坐上了天水帝君的位置。

    那个家伙在临死之前告诉我,他说,我是救世主。

    真可笑,一个蛤蟆。

    怎么当救世主?

    但是么。

    我真居然成为了天水帝君!

    我不如那些大能,我莫名其妙的经历了万年大劫。

    也莫名其妙的活下来。

    可我真的很害怕,我怕我的子民,发现我的妖族!!

    对,我是个妖兽。

    但是我又不想做一个妖兽。

    久而久之,他们都习惯了。

    把我当帝尊,把我当帝君。

    从来没把我当一个妖兽。

    我什么都不懂。

    我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好君王。

    不知道怎么做好一个领袖。

    但是我知道,只要百姓安居乐业就好。

    我偷了很多宝贝,我也不知道,自己脑海里会有那么多宝贝。

    本身我很害怕,但是早就习惯了,无所谓了。

    我想碌碌无为的过这一辈子,有人怂恿我,称霸三大帝国。

    那个思想在我内心萌发之后,我韬光养晦了不知道多少年。

    我和姬霜联合,终于等到了那一天。

    败了,真的败了。

    我从不认为我败给了九条血龙族,但是我败给了陆云。

    那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

    他没有看不起我,甚至愿意和我歃血为盟,义结金兰。

    他和不一样的是。

    我内心所想的一切,我根本不敢做。

    但是他却理所应当的告诉我:“众生平等。”

    天啊,妖族和人族怎么众生平等。

    我决定,跟着他去探索所谓的众生平等。

    但是,我心里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可能有什么众生平等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相信他,跟着他这么做。

    仿佛冥冥之中,我的心告诉我,真的能成功。

    在战争刚开始的时候,我很害怕。

    可是,就当我面对那个家伙的时候,我也没想到,我能够义无反顾。

    就像当时秦皇后。

    她为了神火帝国所做的一切一样。

    我懵懂的感觉,好像我也能做到。

    明明曾经在最初我知道秦皇后这件事时,我惊愕于她的伟大,我以为我做不到,可我没想到我竟然做到了。

    如果这一辈子,我注定要在黑暗里活着。

    那么,陆云绝对是黎明。

    很难想象,像我这样人不人,妖不妖的家伙,我竟然会下意识去保护陆云。

    而且,我不仅仅保护了他,我还保护了整个帝国。

    我能看到他们的眼睛。

    我也知道,他们在那一刻已经都明白,从头至尾,我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妖族。

    但是,偏偏为什么,我好像真的不会做一个帝君。

    我从来没有爱过这个世界。

    甚至,是在愤恨这个世界。

    可是,那个时候,我背后的百万生灵,就是我的子民。

    我好像能做什么,但好像又什么都做不了。

    但,我就是他们的大哥。

    所以,那一刻我知道,就算什么也做不了,我也要拼尽全力。

    哪怕,我付出任何惨痛的代价,也无法改变什么,我也要搏上一搏。

    不论那一刻,我的子民在如何看待我。

    只要他们在我的身后。

    就,不容我退缩。

    直到,我听到陆云的声音。

    他的质问。

    他为我的愤愤不平。

    虽然,我并没有怪罪任何人。

    可看到他那样为我不平,我还是会感动。

    那一刻,我突然相信了,陆云口中,所谓的众生平等。

    他认为,是人没有什么了不起。

    是妖,也没有什么抬不起头。

    魔族在他眼中并不可怕。

    而那些高高在上的神,对他而言,也不能颐指气使的命令他。

    那一刻,我明白,原来所谓的众生平等,是他的心。

    我知道,我的那本书恐怕再也完结不了了。

    可是,没关系。

    现在,除了我,我已经找到了一个更适合继续书写的人。

    我相信,在他的笔下,万物生灵都是平等的。

    只要是生命,便是可贵的。

    在的眼中,这个世界的灰暗与光明,都是值得存在的。

    那些美或者不美的景色,也尽是有存在的意义。

    他会用最公正的目光去看到世间。

    用最公平的笔触去书写世界。

    人也好,妖也好,魔也好。

    所以,我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了。

    可是,我又不甘心。

    陆云大哥描绘的那个世界,是我期盼已久的,心心念念想要看到的。

    我怎么可以这样就走了?

    不。

    我不想。

    就算不是书写者。

    也让我做一次这个世界的见证者。

    让我亲眼看一看,陆云大哥描述的那个万物平等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会有怎样的场景,人与妖,与魔又会如何相处……

    我不舍得。

    大概是我太过留恋的缘故。

    在我觉得意识缥缈的时候,迷迷糊糊的,似乎听到了一个声音。

    一个很远很远的声音。

    那一刻,我觉得身体很轻。

    可是,我什么都没想。

    我只想到。

    陆云大哥,等着我!

    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