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撑腰 > 第28章
    她讨厌虞承欢!

    在她的眼里,虞承欢就是一个乡下来的野蛮丫头,没见过好的,没吃过好的,没用过好的!

    鬼知道这次的竞赛,她是不是也用了别的手段呢?

    陆佳人从小就是在京城长大的,她知道,很多时候,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而现在,她的爸爸,竟然也不护着自己?

    陆佳人内心已是嫉妒得扭曲了,“爸爸,我从来没戴过这条手链,学校不允许戴这些东西,我为什么会去碰它?为什么?难道现在连你都不愿意相信我了吗?就是她——”

    陆佳人指着虞承欢的鼻子,“就是她,家里就只有她是个外人!不是她还有谁?”

    顿了顿,又想到了什么,“好,手机是你买的对吗?那这条项链呢?”

    承欢大步上前,直接从陆佳人的手里拿过那条项链。

    闫晴见她的表情十分紧张,但她此刻却是没有意识到,这种紧张,其实是对这条项链的珍惜,爱护。

    而并不是心虚。

    闫晴想到了老太太的那个电话。

    人心就是这样,当一个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努力融入陆家这个家庭,她会下意识去忽略很多东西。

    包括最初的那份纯粹的亲情。

    其实那次承欢大晚上打车,差点出事,闫晴半个字没提,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心中的那杆天平,从来都不是平等的。

    而是倾斜,陆家的人。

    就像现在,明知道手机是自己给承欢买的,也明明是可以想到,承欢不可能会偷东西,更是不可能偷了东西买条项链放在书包里。

    这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

    再是没有朝夕相处多年,也不可能不知道,小姑娘的心性到底是怎么样的。

    而此刻,闫晴想到的就是老太太那边的一万八千块钱!

    承欢她……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我没有偷东西!”

    承欢大声说:“项链是爸爸留给我的,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我是住在你们陆家,但手机我本来也不想要的,我最后说一句,我没有偷东西!”

    她到底不过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亲生母亲就站在自己的身边,可她却觉得在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之中,她是孤军奋战的。

    承欢一颗心,变得冰冷生硬。

    她狠狠捏着自己的双手,指甲,恨不得陷入掌心之中,疼痛可以让自己忍住想要掉眼泪,觉得委屈的那种冲动。

    陆佳人冷笑,“你有什么可以证明的么?好端端的,这么一条项链,你用什么买的?手机还是你妈给你买的是吧?要我说,就是你们母女狼狈为奸!”

    陆绍庭蹙眉,“佳人,行了,手链爸爸会给你买新的,这事不要再提了。”

    陆佳人尖叫一声:“为什么?我不要!那是妈妈留给我的,我不要!”

    “别胡闹了。”

    闫晴一听陆绍庭这话,赶紧说:“邵庭,手机真的是我用自己的钱买的,欢欢是我的女儿,我…我知道你已经对欢欢很好了,但这次的事……”

    闫晴欲言又止。

    承欢死死咬着唇,从未有过的委屈,流淌在自己的心扉。

    如果时光可以倒退,她是不是会选择不来京城呢?

    但时光不会倒退,而她,也绝对不会背黑锅!

    “我说过了,我没有偷东西,项链是爸爸去世之前给我买的,妈妈,可能你已经忘记了,那个月是我的生日。三月份,爸爸在工地上班,攒了很久的钱,本来是想要给我买个手机的,结果他出了意外,他在临死之前,让他工地一起打工的一个叔叔给我买了一条项链,说是项链可以永远陪着我,手机早晚会有坏的一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