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她有些不高兴,沈嘉睿立马道:“好好好,我不说,我谁都不说,只告诉大哥一个人。”

    “嗯。”沈书媛点了点头,然后转身下楼。

    沈嘉睿屁颠屁颠的跟上来。

    他身高有一米八六,足足比沈书媛高出二十公分。

    跟上她的脚步,两个人并肩走进电梯。

    下行的电梯,关上门,只有他们两个人。

    意识到没有别人。

    沈嘉睿扬唇,鼓起勇气,微微弯腰,将自己的手贴近沈书媛的手。

    她的手白而瘦小,宽大的手掌扣上去,牵住了她的。

    沈书媛条件反射性的想甩开。

    但又快速反应过来,手瑟缩了一下,归于平静,任由他紧紧攥着。

    掌心的温度传递过来。

    濡湿感让沈书媛很是难受。

    沈嘉睿出汗了。

    他有些紧张,毕竟第一次以男朋友的身份牵沈书媛。

    他单纯的像个十六七岁的黄毛小子。

    叮——

    电梯门打开。

    沈书媛牵着他的手往病房那边走。

    沈矜墨已经醒了,坐在床头喝着小米粥。

    听到脚步声,缓缓回头。

    沈书媛还是难以突破心理的抵触,松开了沈嘉睿的手。

    沈嘉睿也没多想,只当她是害羞了。

    乐呵呵的奔进病房。

    “哥,这次的玩笑开的实在太大了啊,人家装比,你装死,真有你的。”沈嘉睿逮着沈矜墨一顿训斥。

    沈矜墨慢条斯理的喝着粥,胸口的痛楚一阵一阵的,打了止疼针也压不住。

    实际上,他是差一点死了,是他求生欲太强。

    想要亲口问一问陆知薇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要他死。

    真正醒来以后,林敬给他看了酒吧那个监控录像。

    他得出了和陆知薇一样的结论。

    那天闯进包厢的不速之并非真正的陆知薇。

    她们身形有差别。

    即便脸一样,气质却大相径庭。

    只是那天他醉的太狠,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装死犯罪吗?”沈矜墨把碗放下,没了食欲。

    “不犯。但犯恶心。老子为你掉了两滴泪,还差点大闹画师联盟。差点就难以收场。”沈嘉睿瘪着嘴,越想越委屈。

    他要是再多装会儿,指不定他真要把有关路陆知薇的一切都拆了。

    “别再去找陆知薇的麻烦,刺伤我的人不是她,否则我让你这辈子都没法好好收场。”沈矜墨撂下狠话,深邃的眉眼淬着寒光。

    “哦。”他也没心思管他了。

    大概率以后他都要忙着谈恋爱。

    沈书媛把沈矜墨换下来的衣物拿去病房外的垃圾桶处理了,没打扰他们兄弟俩聊天。

    沈矜墨见沈书媛不在,特意问了一嘴。

    “你们俩在一起了?”

    沈嘉睿嘿嘿一笑,“大哥,你发现了?我们是不是特般配?”

    沈矜墨沉着眸,总觉得他们的恋情进展的过于迅速,对沈嘉睿来说,似乎并非一件好事。

    “什么时候的事?”

    “好久了。”具体是多久,他也答不上来。

    沈嘉睿以为的沈矜墨问的是他喜欢沈书媛多久了。

    实际上沈矜墨是想问他们具体是什么时候在一起。

    如若是刚在一起,沈书媛绝对是在遮掩什么。

    但——

    他也不会戳穿。

    她和沈嘉睿成为一对,是让整个沈家皆大欢喜的事。

    沈书媛扔完东西回来。

    “你们聊什么呢?”沈书媛笑着问。

    沈矜墨收回深挖的想法,衷心祝福他们道:“好好谈,婚礼,我会送一份大礼。”

    “多大的礼,份子钱我想要这个数。”沈嘉睿举起十个手指,全用上了。

    从小到大他的梦想,就是在婚礼上大薅沈矜墨一笔。

    谁让他是沈家最有钱的。

    “行。”沈矜墨阔气答应。

    他答应的越阔绰,就让一旁的沈书媛越寒心。

    她最不希望的,就是得到沈矜墨的祝福。

    谁都可以——唯独他,不行。

    ——

    已经抵达国外的陆知薇一下飞机,一辆黑色的卡宴停在机场出站口。

    身着一袭黑色短袖搭配牛仔长裤的陆知薇,头上盖着一顶鸭舌帽,笔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墨镜,遮住了自己清丽的五官。

    “MissLu。”来接她的司机穿着一袭黑色的燕尾服,头发呈金色,一双湛蓝的眼睛,是典型的M国本地人。

    来人是凯文,师父的管家。

    陆知薇和管家简单拥抱了一下:“好久不见。”

    用一口流利的英语打招呼。

    对方帮她接过行李箱,放到后备箱:“格雷森先生很想您。”

    “我也是。”

    陆知薇坐上车内,卡宴车缓缓朝郊区一处顶级庄园进发。

    格雷森是陆知薇的师父,对她有知遇之恩,当年创建画师联盟的第一桶金也是他资助的。

    老人家年轻时丧妻,沉痛不已,至今未再娶。

    所以膝下无儿无女,本想将手底下产业交由她继承。

    奈何三年前陆知薇执意回国,他只能将此事作罢。

    车子停进院中。

    陆知薇拉开车门,径直往里走。

    偌大的院子还和三年前一样,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变化。

    格雷森是个画画的鬼才,对于画画的喜爱接近疯魔的程度。

    随时随地有灵感,他立即动笔,没有完成画作,他会废寝忘食的画,连续绘画时间最高记录高达三十六个小时不吃不喝不睡。绝对不会放下画笔。

    年轻时,在国内习得一手程尧老先生的画容术,自己加以改进,把画容术发展到了巅峰水平。

    陆知薇天赋异禀,在大街上画画售卖,一眼被他相中,带回庄园,把毕生所学传授。

    庄园里没有多余的佣人,老人机喜静,不喜欢多余的人打扰,就聘请了一位管家负责他的饮食起居。

    进入正厅。

    屋内空无一人。

    “师父呢?”陆知薇问道。

    “在墙上呢。”这时,突然站在她身后的管家开口道。

    陆知薇心脏倏然一沉,格雷森也年近七十了。

    该不会她三年未归,人已经挂了吧?

    目光扫向厅的四面墙壁。

    西面墙上,果然挂着一副黑白遗照,画像精致完美,连头发丝都根根分明,分外逼真。

    这遗照,师父亲手画的。

    别人画的,他老人家也看不上。

    “你看错地方了,在这面墙上。”管家指着身后那堵墙。

    墙面上是一幅逼真的浮雕壁画,壁画上刻画着一个栩栩如生的人。

    身躯一半在墙里,一半在墙外,又是一幅不可多得的惊世神作。

    “格雷森先生不想平庸的死,他选择了把自己的尸体封存在墙里,亘古永恒的流传。”管家在一旁掩面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