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福祸相倚,闫天意外得到老祖宗留下的神功宝库,却也因福得祸,险些丧命。
按照闫家祖宗的构想,闫家后世子孙,如果能同时拥有天眼和双瞳必然是妖孽般纯在。
想来早就从小学习古武,打通了任督二脉,拥有一定的功夫底子了。
却没想到千年后科学兴起武学没落,千多年前强盛至极的闫家有人会在百年后,历史的战火之中人丁凋零,渐渐连祖传的神功也失去了。到了闫天这一代,更是只剩下闫天这一根独苗。
闫天从来未曾习武,更是没有半点内功底子,虽经玉石真气易筋伐髓,丹田之中却无半分内力储存。贸然行事之下,被真气宝库中庞大的真气一下子冲得口喷鲜血,丹田几欲爆裂,在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儿。
不过闫天倒也因此而因祸得福。他既然捡回了一命,侥幸未死,那在他未曾设防的情形下,突如其来的一冲,反而冲开了他闭塞的任督二脉,将正脉与奇经八脉连通一气,令他日后习武更加方便快捷。
在他昏迷之后,涌入他体内的大量真气有大半退回了玉石之中,仍有小半留在他体内,自行按照“九阴真经”心法的真气运行法门搬运大小周天,无形之中,已开始自行修炼。
等闫天醒来之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
吐了一大口血,又昏迷了一整夜的闫天并没有半点不适,反觉精神体力较之以前更加强盛。在练武上变成偏执狂的闫天对昨晚险些丧命的遭遇毫不在意,咬了咬牙,竟又开始盘坐在玉石之上,运起心法练功。
这一次,仍是大量真气疯狂涌入。不过今天的情形比起昨天好多了,闫天足足坚持了十五分钟,方才喷出一口鲜血,再次昏迷。
其实这又是一次搏命之举。就好比一个小气球,本来只装得下一两水,但是你硬生生给它塞进一斤水,它除爆炸之外,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闫天现在的丹田就好比那一个气球,本来已经在昨晚纳入了正好让它装满的真气,现在又硬生生装进了许多。幸好闫天已经打通任督二脉,丹田装不下的真气,可以散到全身经脉之中。但是闫天的经脉也在昨晚的自行修炼中拓宽得有限,所能盛载的量也大不过疯狂涌入的量。所以,在勉强支持十五分钟之后,便又吐血昏迷。
这一昏,又是一整天。直到入夜,闫天才醒了过来。
其实现在闫天的真气已有小成,丹田、经脉在两次冲击之下,已经拓大拓宽了许多。如果闫天离开玉石,在别处按心法修炼的话,久而久之,也能将体内的真气发展壮大,成就一流高手。
不过闫天在练武一事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偏执和毅力。每一次昏迷都要承受一次难以言喻的痛苦,当真气大量涌入体内,疯狂的冲击丹田经脉时,那种万蚁噬身、体内细胞爆炸一般的痛苦实非一般人能承受。
但是闫天却是万中无一的超级偏执狂,他这种人若在古代,通称则是武痴。好不容易有机会成为传说中的绝世高手,他闫天又怎会轻言放弃,改变命运,想成功先发疯,不顾一切向前冲,为了翻身?再苦再痛也要忍了!
于是乎,闫天放弃了进展缓慢,但却无灾无痛的修行方式,选择了继续**盘坐在玉石板上,接受大量真气冲击洗礼,在无尽的痛苦中快速提升修为的修炼方式。
如此日升月落,昏去醒来,持续了整整一个月。
在这一个月中,闫天平均每天所食不到一顿饭,除了上厕所和洗澡之外,包括吃东西都要呆在玉石之上。
洗澡是必须的。
在最初身体被庞大真气改造的那十多天,他每天都要出一身臭汗,身上覆盖上一层厚厚的黑色粘稠杂质,味道奇臭。但是越到后来,体表排出的黑色杂质越少,一个月之后,体表再也没有杂质排出。
闫天自己并不知道,在真气易筋伐髓之下,他的身体得到了完善和改造。体内的后天杂质渐被排出体外,身体素质渐渐回复到出生以前的先天状态。
若是换了别人,即使同时拥有两种异瞳,也得到了这块玉石,却没有闫天这种近乎偏执的坚毅和耐力的话,也绝没办法在一个月之内便拥有这么大的改变。
可以说,闫天是古往今来,第一个速成如此之快的武学高手。
他已经保持全身**足有二个多月之久了,所幸闫家祖屋在市郊,周围没有邻居。由于房屋看上去太古老了,加上大部分人都知道闫家早已破产,也没有小偷愿意光顾。所以在自家成天光膀子,倒也不怕被人说是暴露狂。
二个多月的时间,玉石内的真气被闫天吸纳十分之一,“九阴真经”心法已然练成,以“九阴真经”心法推动“玄冥神掌”掌法,也已成顺理成章之事。
闫天现在的功力,已经非常接近于古时武林中练了五六十年的超一流高手。当然他现在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可怕到什么地步。
闫天自玉石上站了起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身上骨骼发出一阵噼叭爆响。细长的双眼开阖间已隐隐有精光流动。
时至十月末,天气渐渐转冷,早上院子里的植物叶上已开始打霜,但是赤裸上身的闫天却未曾感觉到半分寒冷。
来到屋中,对着镜子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闫天非常满意。
一米七五的身高,匀称的体型,看上去并不算特别发达的肌肉中隐藏着相当可怕的爆发力。看着自身的变化,闫天暗想自己并没有猜错,这九阴真经真气,果然是一门强悍的功夫。
试着用九阴真经真气推动玄冥神掌掌法,轻轻一掌按在旁边厚实的檀木方桌上,无声无息地,闫天的手掌整个没入桌面,就像按入了一团面粉一般。
带着惊讶和兴奋收回手掌,只见桌面上赫然多了一个深深的掌印。那掌印与他的手掌一般大小,底部甚至连手掌纹路都清晰地刻画了出来。掌印边缘看上去却丝毫未有别的损伤,连根毛刺都没有,就好像是一个技艺通神的雕刻大师在桌上刻出的一个手印一般。
闫天呆看了自己的手掌一阵,忽然仰天大笑:“哈哈哈……我终于练成玄冥神掌了!”笑声如巨雷落地,震得天花板上的灰尘簌簌直落。
得意了一会儿,闫天忽又陷入一种迷茫之中。
现代社会,早已进入了科技时代功夫早已被淘汰,自己练成神功又有何用?
行侠仗义?像蜘蛛侠、超人一样做个城市英雄?可笑,现在已经进入法制社会,一切都应该由法律来解决,以武犯禁的话,自己都先犯了法。
去参军卫国?若在乱世,这一身武功倒也能有用武之地,可惜现代社会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战争虽然不是没有,可是龙国却已有好多年未起战事了。再说现代战争凭的是高科技,参军的话,这一身本领也用不上多少,顶多单兵作战强悍些。难道用武功去跟激光炮对抗?用掌法去砸坦克飞机?用轻功去打航母?
用功夫发大财?好像除了抢银行之外,拜托现在都数字币了,说实话用功夫发大财的机会也没多少了。直到如今,他闫天连自己的人生目的都不大清楚,就算真的成了天下第一高手,谁又与自己分享这份成就?
想来想去,闫天只觉这武功是块鸡肋。于是兴奋之后,随之而来的,却是深深的失望。
也许除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之外,自己承受莫大痛苦得来的这一身武功,便再也没什么用武之地了吧!
短暂的迷茫之后,闫天只是洗了个澡,便又振作起来。
他本就是乐天之人,心中存不下烦恼,迷茫也只是因为觉得一身武功没有用武之地。
但是仔细一想,既然是祖上传下来的武功,自己身为闫家后人,又是得天独厚,怎么也该把祖宗的遗泽继承传递下去。
虽然自己身处和平年代,但是有光就有暗,指不定将来自己会遇上什么危险,也许这一身武功,到时候可救自己一命。
想到就做,闫天穿上衣服,匆匆吃了袋泡面,出了家门,往市区行去。
他这是要去英雄救美。看多了网络小说,他常羡慕书中英雄救命之举。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美女,有美女的地方就有恶棍,有恶棍的地方就有大侠。那些娇滴滴的肤白貌美大长腿的美女,在身陷危机之时,总有大侠从天而降,三拳两脚打跑歹人,然后美女便满眼小星星地以身相许……
咱好不容易有了身武功,去市区里转一圈,说不定能碰上电视小说中的那种场面,碰巧救下一美女,纵不能使美女以身相许,处个女朋友也是好的,走在路上,闫天运起“九阴真经”心法,施展出“凌波微步”轻功。
这闫天一共学了三套神宫武学,九阴真经心法,玄冥神掌,凌波微步。
玄冥神掌是杀人的手段,,凌波微步轻功则是号称天底下最帅最快的一门轻功。
凌波微步轻功一运起,闫天顿觉身轻如燕。市郊的路上行人稀少,闫天也不怕惊世骇俗,全力使出目前最快的速度,一时间只觉四周的景物飞一般倒退,风声呼啸如雷。他自己琢磨着,这时速怎么也不低于每小时六七十公里。若能将玉石中所有的真气吸收的话,那速度还不知要快到什么地步。
奔跑了一阵,他忽然纵身跃起。强横的内力支持之下,地心引力被无情地拒绝,他这一跃竟然跃起了十来米!
闫天心情一阵激荡,我能飞了!
所有人都曾做过飞行的梦,谁都希望能生出一对翅膀,像鸟一样飞行于云空之中。若没有这飞行的梦想,那人类也不会有飞机问世。
可是,就算是乘上了飞机,也只是借助工作来飞行,世上又哪有人能够凭自己的力量脱离地心引力?
闫天能,闫天实现了这无数人小时候最纯真的梦想。
轻飘飘地落到地上,闫天哈哈大笑,如大鸟一般不段地跃起,每一次都能在空中跃出二三十米。虽不能真如鸟一般在空中不停地飞行,但是这如飞一般的超级跳跃,足以令从未曾跳离开地面三尺的闫天欣喜若狂。
直到进了市区,闫天才按下心头的欢喜,老老实实走路。
到了现在,闫天心中对武功的迷茫一扫而空,再没有半分鸡肋之感。别的不说,单凭这一手轻功,能体会到别人永远无法体会的飞行之乐,便已是足以令他慰藉一生的收获。
“回家之后一定要把所有的真气全部吸纳,到时候看看究竟能跳多高,能跳多远!是不是能传说中的御剑飞行”闫天已暗暗做了决定。
在市区转了三四个小时,从下午转到晚上,闫天失望地发现,英雄救美的机会并不是人人都有的。至少他大街小巷地钻了许久,还在本市第一大娱乐区,美妞的集中地,“红灯区”上徘徊了长达一个小时,却没有发现一起美女落难事件,不是现在治安都这么好了嘛。
怀着无比失望的心情,闫天回到了家中,开始学习第二门攻击类武学,“一阳指”。
按照玉石上的说明,每吸取玉石中十分之一的真气,便可多修习一门武功心法。现在闫天玄冥神掌已成,已经是时候修习第二种武功了。
这“一阳指”最吸引闫天的地方在于,一阳指练到最高境界,发出的指风无声无息,无影无形,是个暗杀的最好手段。。
但论修习的容易程度,一阳指则是首屈一指。
既好学,威力又大,闫天自然要选择一阳指了。
边吸纳玉石中的真气边练一阳指,一夜过后,闫天已经可以隔空三米发出指风。虽然他现在的境界,发出指风时的噪音还发常之大,大得就抽风机的声音,但是指力却已非同小可。一指点出,可在青石院墙上留下一个深达六厘米左右的圆洞,堪比阻击枪,这若是用来打人,那这一指点出去的话,什么人都死定了,大象一指头都给你戳翻。
看到了一阳指的威力,闫天也小小地安慰了一下。玉石记载,一阳指练到最高境界,可打到五十丈开外。换算成现代的计量单位,即一道指风可以点出一百五十米左右。虽然跟枪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但是胜在无声无息,无影无形,比起消音手枪要强了不知多少,的确是暗杀的不二手段。
闫天甚至乐滋滋地想,要是以后结婚了混得太惨买不起奶粉,就去当个杀手。就凭这一手一阳指,有什么目标是杀不掉的?赚得钵满盆盈不在话下。
结束了一夜练功之后,闫天洗了个澡,打算去学校一趟。
虽然他对学习不怎么上心,但是既然说好了要参加期末考试,多少也得假装复习一下。再说他现在的心境也有所不同,觉得既然已经是绝世高手,那么做什么事都要做到最好。以前是不想学习,现在则是不想考得太差丢了绝世高手的面子。
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丢在学校没带回家,去这一趟当然是把书带回来自学。高三早就没有新课了,整整一年都是复习阶段,自学的话也是过得去的。
赶到校门口时,正好是上学时间。学生们挎着书包,提着早点,一拨一拨地往校门挤,不少学生已经换上了冬装。
眼下正是秋冬交接的时节,天气的确有点冷。身体强壮的男生们也有披上了一件夹层外套的。但是闫天却只穿着短袖T恤,空着双手大摇大摆地往校门口走,浑不觉自己有多么刺眼醒目。
太过与众不同的闫天在周围同学异样的眼神注视下,刚准备进校门,忽听身后传来一阵低沉的发动机轰鸣声。闫天对汽车有着莫名的爱好,如今神功初成,耳力更是非同凡响,仅凭耳朵,便听出停在身后的是一辆宝马新版迷你敞篷跑车。
喜欢这款跑车的大多是女孩子,这款车在龙国的售价虽不贵,也就五十多万,但却不是普通工薪阶层享受得起的。
怀着好奇的心理,想看看开着这款车的车主是谁,闫天刚准备转头去看,却听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儿声音在自己身后响了起来:“闫天!”
闫天有些惊讶,按说自己为人低调,虽然在学校不说没有朋友,但朋友也就那么少数几个,但是他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有女性朋友了。
有些讶异地回过头去,闫天又是一惊。
只见一个身材高挑,身高至少有一米七的女孩子,斜倚在一辆黄色的宝马迷你跑车车门上,歪着头笑看着自己。
见闫天转过头来讶异地注视着自己,那女孩儿嘴角浮出一抹得意的笑容,又大大咧咧地叫了一声:“小笨蛋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