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史上最强外卖员 > 第二十一章:你闭嘴,是我要
    大姑抬起手就往林轩脸上糊。

    林轩眸光转冷。

    下一秒,亲妈杨桂花挡在了他的面前,“大姑,你干什么呢?”

    然后她回头给林轩打眼色,“小轩,你去厨房看看你爸做好饭没有。”

    林轩看了大姑一眼,听话的去了厨房。

    看到林轩走,大姑脸色很不好,“嫂子啊,不是我说小轩,他越长大就越不懂得尊重长辈了。我看啊,肯定是在外面认识了地痞流氓。你最好看着他点,不然犯法了,有你后悔的。”

    杨桂花心中一紧,脸上布满担忧。

    没多久,饭好了。

    六菜一汤。

    大姑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招呼林轩他们上桌。

    大姑最先动手,尝了一口后笑道:“大哥,你这手艺很好。怎么样,有没有想过来我们工厂当个大厨?我让老王给你开高一点工资。”

    “再说吧,我这个手艺也只是一般。”

    他转移话题,“你家老王怎么没来,不是说一会儿去看房吗?”

    “没办法,工厂突然有事。我都告诉他不要总是忙来忙去,一年也就赚个几十万,休息一会儿怎么了,可他不听。”炫耀完,见林轩一直低着头吃饭,活像难民一样。

    大姑嫌弃的把矛头转到了林轩,“小轩啊,我听你爸妈说你现在去送外卖了?工资高吗?要是不高,来你大姑父的工厂打杂吧。我们再怎么说也是一家人,不会亏待你的。”

    林轩差点没一口饭喷出来。

    他自然不相信大姑会有这么好意,不就是想炫耀下自家的产业。

    真要打算去了,对方还指不定用什么借口拒绝。

    林轩刚要咽下嘴里的饭,怼回去。

    一旁的表哥王全民像是想起什么道:“送外卖应该工作不高吧,我记得我们那里最近有一个送外卖的,就是因为工资低,想多赚点钱深夜送外卖出车祸死了。”

    杨桂花吓得手一抖,“小轩!”

    林国天也插话:“小轩,要不你去大姑父那里做吧?”

    “要是你不喜欢大姑父工厂,让你表哥介绍工作也行。”大姑炫耀似的的指着王全民。

    林国天疑惑,“全民不是才毕业吗?已经找到工作了?”

    “当然找到啦,他啊,还没毕业就被大公司录取了。毕竟是名牌大学生,大公司抢着要呢。”

    大姑越说越嘚瑟,“知道我们为什么要买房吗?”

    “明耀集团知道吧?”

    大姑见林轩终于抬头,眼里的嘚瑟都要冒出来了,“靖安前三大企业,是它录取了全民。全民,告诉你大舅,你年薪多少来着。”

    王全民微笑道:“不是很多,也就二十来万吧。”

    普通老百姓别说二十万,就是一年能存五万就不错了。

    林国天听到外甥这么厉害,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错,要是你表弟能有你一半厉害就好了。”

    “他这只是开始,等以后升职了,年薪可是会翻几倍的。”大姑又道:“重要的是全民入职后买房贷款,能每个月补贴两千,所以我们不想浪费这笔钱,就买房了。”

    “反正首期也不多,我们老王家这点钱还是有的。”

    王全民也道:“等升了职,我再买一套给爸妈。对了小轩,我们工作最近在招保全,你要不要来。工资四千左右有五险一金,要是你来的话,我跟人事说一说。”

    实际上王全民也只是说一说而已,他才到公司,根本不认识人事。

    林轩也猜到,可是林国天和杨桂花不知道里面的弯弯曲曲。

    听到王全民可以介绍,立马心动。

    杨桂花立马拉着林轩的手,小声道:“保全好啊小轩,起码不像外卖那么危险,你刚才惹你大姑生气,要不你先道个歉。”

    大姑显然也记得这件事,板起身子,等着林轩。

    那眼神,好像要上天似的。

    可林轩的态度却出乎所有人所料,“保全就算了,我觉得送外卖比做保全好。”

    “小轩!”林国天皱起眉头,“外卖哪里比保全好了,整天跑老跑去的还危险。”

    “既然表弟不喜欢就算了。”王全民立马道,他可不能露馅,“大舅,表弟还年轻,等他历练几年就会知道那些对他才是最好的了。”

    “我饱了。”林轩被大姑和王全民弄得一点食欲都没有。

    他起身离桌,去了沙发上。

    理都不理他们。

    没了林轩,大姑二人没了吹嘘的观众,后来也没说什么了。

    吃完饭,大姑便拉着林国天夫妻去看房。

    林国天又不买,不想去。

    大姑怎么会放过这种博眼球的机会。

    她脑子里早就在想,自己付款的时候林国天这一家子心里会是个什么滋味了。

    大姑却道:“一起去参考参考。老王有事没来,你身为大舅总要给我们一点意见吧。小轩你也是,你身为表弟也一起去。”

    都这么说了,林国天只能答应。

    林国天问:“去哪里?”

    “皇庭居。”

    怕林家人不知道,大姑大声解释:“那个花园好,虽然均价在四万多,但它值得。这可是我们现在靖安最大最好的楼盘了。”

    “那就走吧。”林国天动身。

    “小轩就不去了吧。”杨桂花感觉到儿子不开心,怕他伤自尊解释道:“他才刚回来,让他休息休息吧”

    林国天也舍不得儿子累,刚要点头。

    王全民却道:“还是一起吧。”

    “等去看了再回来休息。再说了,当多见个世面,也让表弟有个奋斗目标。”

    “就是。”大姑也插话,鼻孔朝天,“人啊,还是要有个目标,别混到三四十了还一事无成,到时还有那个姑娘肯嫁给你——”

    “最大最好的楼盘?”林轩打断。

    说真,他现在有钱,确实是想买房子给父母换房子。

    “那就一起去吧。”

    ......

    皇庭居售楼部。

    “王先生,您来了。”之前的女销售看到王全民立马向前招待,她十分热情,“您这次过来是直接定吗?”

    王全民点头,“我再确定细节,没问题的话我就直接付钱。”

    “好的,请跟我来。”

    一进小区,仿欧洲的绿化环境就在眼前。

    大姑好像已经在这里买房了一样,道:“大哥大嫂小轩,你们看看这里的环境是不是不错。”

    “确实不错。”林国天夫妻羡慕道。

    林轩没有回答,他看到父母满意在心里下了决定。

    竟然父母满意,就买!!

    穿过绿化带,他们来到了六号楼。

    女销售带他们进去中间的样板房,大姑一看,不满意了,“你们不是说皇庭居是靖安最大的楼盘,买的户型也大吗?怎么这么小,这里才一百来个方吧?”

    “这里确实是一百来个方,但这是中等户型的。价格大概在五百万左右,首付三成。”女销售道:“要是您觉得面积不合适,我们还有大户型的,可价格会更高。”

    “其实这个户型就很好,是我们现在针对中上阶层主打的户型。”

    “什么?!”大姑震惊了,“那首付不就——”

    大姑急了,拉着王全民道:“全民,你不是让你找一百万以内的房子吗?这太多了,我怎么拿得出这么多来?”

    “妈,你说什么话呢?”王全民本来高高兴兴的脸微沉,解释,“我们不能只看现在,这个楼盘好,以后住进来的都是达官贵人。”

    怕被听到,王全民小声解释,“我们集团的大少爷以后也会住这里,买了这里就能为我以后升职加薪做铺垫,别看眼前这点钱。”

    “说是这么说。”大姑还是心疼。

    可是看儿子脸上越来越不好,大姑最后只能咬牙答应,“行,不过我现在没有这么多钱。”

    话声才落,大姑把注意打到了林国天身上,她推开王全民来到林国天面前。

    “大哥,你也看到了,我没想到全民买这么贵的房子,要不你先借我二十万,之后我等老王分红到手还你。”

    “行。”林国天皱眉点头。

    亲妹妹都这样说了,刚好家里存了二十万,是给儿子结婚用的。

    现在妹妹有难,而且妹夫有钱,怎么也能还得上。

    大姑眼里闪过精光,转身面对销售时昂首挺胸,“除了我们现在看到户型,是不是还有更好的?”

    “八号楼的户型是最好的,那是皇庭居的中心。”

    他道:“那里整体面积是三百五十多平方,复式设计,楼下有流水花园,楼顶还有无边泳池。”

    王全民一开始是看中那里,但太贵了。

    “那我们去看看,反正来都来了。”大姑听着也心动。

    于是一群人又跟着销售去了八号楼。

    电梯直上,进入二十三层。

    站在这里俯视,竟然看看到整个皇庭居。

    别说大姑,就是林国栋父亲也喜欢。

    “这里不错,要多少钱?”大姑越看越喜欢,“全民,反正钱都是要借的,不然我们发动全部亲戚买下这里吧。”

    销售:“这里一共九百多万,您要是喜欢的最好尽快定下,现在八号楼就剩这一户了。”

    九百多万?!

    大姑傻眼了。

    就算她借光亲戚的钱,都没有这么多啊!

    “就一户就算了,别人买剩下的,也没有什么好的。”

    销售抽了抽嘴角,懒得跟她说,转头问王全民,“王先生,你还要下定吗?”

    “下!”

    “不过我要下五号楼的。”

    “行,您跟我来。”

    王全民跟着销售走了两步,见林轩没跟上,道:“表弟,我们要走了。虽然你很喜欢这里,但等你赚到钱再来吧。”

    林轩查看完格局,对这里真的很满意。

    这里比五号楼要大,他们除开他们一家四口人外,还能做一个书房。

    他妹妹一直想要一个书房。

    眸光越过王全民,落在女销售身上,“就下这里。”

    “你疯了吗?”大姑差点一巴掌呼过去,“你没听到你表哥说下五号楼吗?”

    “怎么,你还想代替你表哥下定,然后跟着搬来一起住?”

    “你想都别想,你表哥的房子可不是给你这种做外卖的人住的。”

    “你闭嘴,我不是跟你说话。”林轩微抬下巴,跟销售说:“我要定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