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颗重机枪的子弹,由连发改成了多段式点射。
火力密集,对面的卡车被打烂了。
车上的人头在乱飞,躲到对面的那些家伙,他们被穿透卡车的子弹击中,瞬间变成了一片片的血雾。
在这样恐惧的景象中,没有人不怕死,哪怕是杀人如麻的叛军!
叛军们在尖叫,甚至有人准备夹着尾巴逃跑。
300米之内,他们能跑过子弹吗?
我心中冷笑,看了眼开枪的宾铁,提着手里的莫辛纳甘狙击步枪,推开副驾驶的车门,我也跳了下去。
车外,枪声格外的震耳。
重机枪的子弹壳噼里啪啦的往下滚落。
宾铁彻底玩嗨了。
此时对面四十几个人,顷刻间被他打的只剩十几个人都不到了!
黑人叛军们满脸惊恐,见鬼一般的四处乱跑。
有两个家伙,鸡贼的钻进了卡车里。
他们弯着腰,低着头,想要发动运兵车。
可等几发重机枪的子弹打过去,轰轰轰,那辆卡车的车头,包括它的发动机,瞬间全被打穿了,冒起了浓浓的白烟。
“嘿,垃圾们,往这看,这是来自地狱的快递!!!”
步战车里,传来宾铁的大叫,这家伙继续对着卡车扣动扳机。
对面车里的两名黑人叛军在大喊大叫:“不要啊!!!”
轰——!!!
一声巨大的轰鸣传来,卡车被打爆炸,车里的两个黑人叛军瞬间被火焰吞没。
他们在惨叫,他们的血,染红了破碎的车玻璃。
随着车头爆炸,再看那两个黑人叛军,他们顷刻间化为了乌有!
爆炸的卡车原地跳起来一米多高。
我躲在步战车的后面,看到这是一个机会,快速举起了手中的莫辛纳甘步枪。
一声枪响之下,对面有个奔跑的家伙直接被我打爆了脑壳。
他嘴里发出惨叫,天灵盖和脑浆在空中喷涌。
我坏坏的一笑,嘴里说道:“一!”
随后快速拉动枪栓,继续向着对面开枪。
几十米的距离,对面那些奔跑的黑人叛军,对于我来说,他们连移动靶都算不上!
因为我从15岁起,就被泰卡雷甘隆招进了黑魔鬼佣兵团。
不到16岁,我就干掉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敌人!
那是一个黑人,也是一个职业雇佣兵!
当我用M1加兰德步枪,隔着200米,干掉那个家伙的时候,泰卡雷甘隆很兴奋。
他拉着我大喊大叫,还把我提到了半空。
最后这个没正形的老家伙,他拉着我在战场上一路奔跑。
他带着我亲眼去看我的第一个“猎物”,还掏出刀子递给我,让我割下对方的舌头,作为我人生中的第一份战利品!
从那天起,我就注定和枪绑在一起了。
这些年,我都不知道自己开过多少枪,打过多少子弹。
各种型号的狙击枪,各种型号的突击步枪,各种型号的冲锋枪,手枪,我几乎可以说打了一个遍。
瞄准,开枪,感受子弹出膛……
这一系列的动作,已经深深的刻在了我的骨子里。
就像吃饭和睡觉一样,简直想忘记都忘不了!
在震耳的枪声下,我帮着宾铁补漏,很快对面就只剩下了几个人。
黑人叛军们吓破了胆。
战斗结束之快,是他们这辈子都不敢想象的!
前后也就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吧。
再有一分钟,我估计,我们都可以打扫战场了!
“嘿,一群垃圾,啥也不是!”
砰!
砰!
我嘴里说着,继续向对面开枪。
有逃跑的,全被我补杀,不逃跑的,全死在了宾铁的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