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我的佣兵生涯就结束了!
“嘿,小子,把枪放下,我让你活着好吗?”
我故作镇定的笑着,心里却大骂真该死呀!
这只是个刚刚做雇佣兵的年轻男孩,他惶恐不安的举着枪,最终身体抖动,痛快的把枪丢到了车外。
“先生,求求你,别杀我!我今天才来当兵,我叫哈林姆,我可以听你的话!”
男孩举起了双手,他的举动让我有些意外。
这不是佣兵该有的样子,他真的把枪丢了!
对于雇佣兵来说,枪就是话语权。
在战场上两人相遇,如果有一方敢贸然丢掉手里的枪,那他的死相一定很惨!
我盯着丢掉枪的哈林姆,犹豫着我要不要给他一颗子弹。
看着他满脸眼泪鼻涕的样子,我有些于心不忍,最终放下了突击步枪。
这不是佣兵,这只是一个被拉上战场的孩子。
虽然我自认冷血,并且对待敌人毫不手软,但这并不代表我会乱杀无辜。
我让哈林姆从车里走出来,仔细的搜他的身。
这个小子很听话,趴在车上摆着“大”字。
他身上没有其他武器了,甚至刀子都没有,我只找到了一根巧克力棒。
巧克力棒还被吃了一半,我毫不嫌弃,直接塞进了嘴里。
我大口嚼着巧克力,补充体力的同时,眯着眼睛看哈林姆。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一定是因为家庭原因才来当兵的,不然谁会挣这份卖命的钱呢?
“小子,你很幸运,今天也就是遇见了我。”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做雇佣兵了,这碗饭不是谁都能吃的。”
我踢了一脚哈林姆的屁股,示意他赶紧离开这里,跳上了皮卡车的驾驶室。
哪曾想这小子一把抓住了车门,惶恐不安的对我说道:“先生,求求你带我走吧,哪怕给你当个仆人也好。”
“仆人?”我疑惑的看他。
哈林姆重重的点头:“先生,我的父母把我卖给了血斑马佣兵团,现在你杀了他们的人,我不敢回去。”
“如果让他们的团长知道只有我活着,那个家伙会扒了我的皮的。”
哈林姆说着,看了一眼硝烟弥漫的达雷斯酒店,用哭腔又对我说道:“我害怕,先生,求求你收下我吧!我会烧火做饭,我还会开车,你一定需要我的!”
哈林姆鼻涕眼泪的说着,此时趴在车门边瑟瑟发抖。
见我看他,他还跪在了地上。
典型的阿拉伯风格,双手合十,对我面露祈求。
我犹豫的看着他,此时我要去攻打哈顿堡垒,显然带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是不应该的。
但哈林姆的话让我心动了,哪个男人不希望上演堂吉诃德与潘沙的故事呢?
这小子会成为我的潘沙吗?
我手指敲击着车门,认真思考。
我在思考收一名仆人的好处与风险。
好处是,我可以让面前的男孩照顾我的生活,甚至拉他上战场为我挡子弹,体验一下当主人的感觉。
至于坏处嘛,呵呵,那就是我需要时刻提防他,提防他趁我不备,开枪打爆我的脑袋!
想了片刻,我笑了,拍了拍副驾驶的位置:“上车吧,你的话让我很感动,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
哈林姆的眼睛亮了,他开心的从地上爬起来,捡上他的枪,笑嘻嘻的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我好笑的看着他,心想真是个单纯的家伙。
我十五岁的时候,可是被人拐出来的,看谁都是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