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好爽!乖乖女重生后,全员恶人遭大殃 > 第94章  自己播的种,自己负责养
    姜逐浪打心眼里就不信任黎熹,“任何人给晴空献血我都会感激,唯独这个黎熹不行。”

    “如果不是她强势要求晴空跟谢行云结婚,晴空会落得今天这个下场吗?”

    “她还坑了咱家三千万!”

    提起黎熹,姜逐浪就咬牙切齿,恨不得把她捏碎了,烧成灰,跟那个前妻的骨灰装在一块,给他们姜家改运!

    啪!

    宋韵之一巴掌呼在姜逐浪肩膀上,没好气地骂道:“你给我住嘴!姓姜的,我的晴空性命危在旦夕,这会儿甭管是谁来给她献血,只要有人肯救她,那都是我们母女的大恩人!”

    “女儿不是你生的,你不知道心疼,但我心疼!”

    “我不管黎熹以前对咱家做过什么,我只知道她是熊猫血,她能救我的女儿!”

    宋韵之是礼仪学院的院长,她的贵族礼仪一直都是东洲贵妇们的典范。

    不仅如此,宋韵之本人也是一朵解语花。

    说话从来都是温声细语的,平日里在家就是插插花,弹弹琴,护肤打扮取悦他。

    与宋韵之的这段婚姻,姜逐浪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醉生梦死,什么叫做欲罢不能。

    东洲商界那些老总们,谁不羡慕他娶了个贤惠又解风情的老婆?

    跟温柔体贴的宋韵之相比,那个小镇高中物理教师出身的前妻,就显得尤为不堪。

    前妻仗着是个老师,清高又傲慢。

    平时喜欢管束他也就算了,在床上也无趣得很,永远只会那么几个姿势。

    别说给他口,就是用手给他伺候,那都得求着哄着。

    宋韵之温柔了二十多年,今天这一巴掌是真的把姜逐浪给打懵了。

    姜逐浪望着爱人眼里的怒火与泼辣,突然意识到所有深爱着孩子的女人都是一样的。

    女子本刚,为母更烈。

    “...随便你吧。”姜逐浪也不敢惹气头上的宋韵之,因为这种平时温温柔柔的女人一旦发起疯来,就会不计后果。

    这时,黎熹在顾缜的陪同下来到了急诊科,在护士的指引下找到了姜星河他们。

    看到陪在黎熹身侧的顾缜,姜星河张了张嘴。

    他满肚子都是疑问,很想拉着顾缜走到小黑屋,将他锁起来仔细盘问一番。

    问他究竟是不是顾淮舟。

    问他为什么要伪装身份。

    问他明明跟谢娇月暧昧不清,为什么还要来招惹黎熹。

    问他向黎熹隐瞒真实身份的目的又是什么...

    顾缜朝他投来一记暗示的眼神。

    那深黑的眸子就像荒山野岭的深潭瀑布,看似瑰丽,却暗藏凶险。

    姜星河赶紧移开目光,望向黎熹:“熹姐,你真的愿意给姜晴空献血吗?”

    黎熹直接调取出她上回来圣安医院做血检的记录,“看吧,我是熊猫血,我没有任何传染病史。”

    说完,黎熹转身对宋韵之说:“宋女士,我愿意给你女儿献血,尽可能挽救她的生命。”

    “如果你们的女儿能平安度过这次难关,我希望...”黎熹看向姜逐浪:“我希望你们同意姜星河,回姜家取走他母亲的骨灰。”

    姜星河神情有些震动。

    就连姜逐浪本人都没想到,黎熹跑这一趟,自愿献血,竟然不是为她自己谋利。

    而是要帮姜星河讨回他母亲的骨灰。

    见姜逐浪迟迟不肯给答复,宋韵之许诺黎熹:“如果我女儿真的能活下来,我可以将姜星河母亲的骨灰交给他。”

    宋韵之之所以能这么干脆地答应黎熹,主要原因是她打心眼里感激姜星河今晚去谢家强势带走姜晴空的举措。

    她忽然意识到,假如她因某些意外离开人世,姜晴空失去母亲后,姜星河这个做哥哥的,可能比姜逐浪这个做爸爸的更靠得住。

    商人重利轻别离。

    姜逐浪凡事都要考虑个一二三四,但姜星河不同,他是个有良知有底线的孩子。

    得到宋韵之的首肯,黎熹朝顾缜点了点头,就跟着护士去做检查准备了。

    宋韵之走到姜星河面前,羞愧地说:“姜星河,这些年,是阿姨对不住你。”

    姜星河撇嘴,语气挺无所谓,“别跟我道歉。”

    “宋女士,我不需要姜家任何人的道歉。因为你们的道歉,只会让我觉得我这些年的遭遇,很不值得一提。”

    他这27年来受过的委屈,又岂是一句道歉就能抚平的?

    只有当姜逐浪被众叛亲离,当宋韵之经营一生的好名声被毁于一旦,当娇纵跋扈的姜晴空也付出代价后,他才会觉得一切都过去了。

    闻言宋韵之表情有些挂不住,但她到底没说什么。

    姜逐浪一听到姜星河这些话,就忍不住骂他:“你就像你那个妈,说话总是带刺。”

    “明明就是个废物,还自视清高,自以为了不起。”

    “你口口声声看不起姜家,可离了姜家你又算个什么?”

    “没有姜家给你钱,能上学?你能出国?你能买跑车?你能在搬出姜家后,斥重金租下澜庭公寓?”

    “你要真有种,你就别花姜家一分钱!”

    “真是笑死人。”姜星河闷闷地笑了起来,引来所有人侧目。

    姜星河口齿伶俐地讲:“28年前,你不上我妈的床,不在我妈身体里洒下你的种,这世界上会有我吗?”

    “你裤腰带一脱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我身上流着姜家的血,我花姜家的钱那是天经地义!”

    “世人都说,不蒸馒头争口气。可我没那个雄心壮志啊,我不想争气,我就想躺平当一辈子的蛀虫。”

    “只要我活着一天,你们姜家就得养我一天。”

    说完,姜星河还虚心地请教顾缜:“缜哥,你说我这话有没有道理?”

    顾缜一笑,无比赞同地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己播的种自己负责养,你这话没毛病。”

    合情合理。

    闻言宋韵之有些想笑。

    而姜逐浪则满脸铁青。

    自己的混账儿子骂他也就算了,这小子又算什么东西?

    “你又是谁?”

    姜逐浪看向跟黎熹一起过来的顾缜。

    见青年穿着一件看不出什么品牌的驼色风衣,浑身上下连件像样的装饰品都没有,手上戴的腕表,更是看不出个名堂来。

    姜逐浪顿时就将顾缜划到了泛泛之辈的行列中。

    他摆出长辈的威严姿态,沉着脸教育顾缜:“这是我的家务事,你这个年轻人有什么资格插话?”

    “如今的年轻人,都不学无术,玩物丧志。你们就像是那地里的韭菜,一茬不如一茬。”

    顾缜耐心倾听,等姜逐浪说教结束,他垂眸盯着姜逐浪的鼻子看了片刻,好奇问道:“姜总今夜出门,是不是忘了带大蒜?”

    姜逐浪:“什么?”

    顾缜说:“像姜总这么爱装腔作势的人,一定爱在鼻子里插大蒜。”

    猪鼻子插大蒜,爱装象。

    顾缜四下看了看,没找到大蒜,他说:“看来姜总是心系令千金的安危,出门时,忘了戴上你的蔬菜装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