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
只见上面摆放了三个大高脚杯,每个杯里面倒满了酒,三个杯子加在一起,足足一斤左右。
乖乖,那可是白酒哇。
放在以前,厉元朗眉头都不带眨一下,端起来就喝。他本身是有酒量的,一斤白酒对他来讲,不算难题。
可今非昔比,他阑尾炎穿孔刚见好转,杨汉嘱咐他三个月以后才能喝酒,而且他听叶文琪说,叶明天喜欢喝酒,一醉方休才是他的最爱。如果把他喝好了的话,什么事情都好办。
关键是他的身体……厉元朗陷入两难境地。
厉元朗一阵发愣,叶明天坐在他对面椅子上,喊他名字让他坐下,喊了两遍,他才醒过味来乖乖坐下。
“我知道你能喝酒,别跟我提你的阑尾炎手术,那都不算事。实话告诉你,我当年在老山前线,被弹片炸坏了肚子,肠子都露出来半截。那会儿做手术条件简陋,没有麻醉药,我是喝了半瓶白酒强忍着做完手术的。”
“叶明天还打过仗?”这一点大出厉元朗意料,以叶明天的年纪,参加战斗极有可能,那时候他应该二十来岁正值当年。关键是,叶明天出自红色家庭,即便想要走仕途,也犯不上去前线冒生命危险。这一点,厉元朗很不理解。
“来,咱俩先喝一个。”叶明天退下伺候的服务员,瞿波也随他们一起出去,偌大的包厢里又只剩下厉元朗和叶明天。
叶明天把高脚杯里的白酒倒在小酒杯里,厉元朗望着眼前的酒杯,暗自一咬牙,得,喝就喝,豁出去了。
他自己斟满小酒杯,起身双手端杯相面叶明天,恭敬道:“二叔,我敬您。”
叶明天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并说:“就咱们两个不用套。”说罢,二人同时仰脖喝干。
辛辣的酒液进入胃里,翻江倒海火辣辣的一顿难受。厉元朗略微皱了皱眉头,深出一口气说:“二叔,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问?”
叶明天摆了摆手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是不是想问我出自将门世家,怎么会去老山前线卖命呢?”
“对不起二叔,我只是好奇,没有贬低您的意思……”
“这不怪你,换做谁都会这么想。嗯……”叶明天略作沉吟,指了指面前摆放的铁盒中华烟,说道:“抽一支烟,听我慢慢聊,我的故事没有三两支烟顶着是听不完的。”
厉元朗本能的把手伸向烟盒,半路上想起叶文琪的三点嘱咐,其中之一就有叶明天十分讨厌烟味,难不成他又要搞试探?
“怎么,你不是抽烟的吗?”叶明天奇怪的看向厉元朗好奇问道。
“算了,我还是不抽了我能忍住,再说您也不喜欢抽烟……”
“谁说的。”叶明天先是一愣,继而恍然大悟,指着厉元朗哈哈笑起来:“是不是文琪那丫头告诉你的,你呀,是被她给耍了。实话跟你说,我不仅抽烟而且烟瘾还特别的大。”说话间,叶明天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点燃后喷云吐雾的悠然自得,一看就是有几十年烟龄的老烟民。
这个叶文琪,关键时候还有心情和自己开玩笑,这么不靠谱的事情,也只有她能做出来。怪不得性格古怪,说她是小魔女一点不夸张。
抽着烟,在烟雾缭绕的氛围中,叶明天心情不错,加之酒精的作用,思绪回到三十年前,侃侃而谈起来。
他从小生活在京城的部队大院,结识了一群和他一样的野孩子。特定年代的尾声,父母或受冲击关起来或工作繁忙,疏于管教,逃学、打架和惹祸,成为伴随他们孩童时代的三部曲。
后来混到高中毕业,叶明天打架斗殴的习性不改,不是把这个打住院了,就是把自己打进了派出所。叶老爷子一气之下,就把他弄进部队接受再教育和锻炼。
进了部队的叶明天,狂野不羁一点没变,经常顶撞上级,视军规军纪于无物,仗着叶老爷子身居高位,换作常人早就开除了。
即便这样,也把叶老爷子气得不轻,正好赶上部队抽调人员上老山前线,老爷子雷霆震怒,不顾家人反对,生生给叶明天报上名字,要让他在炮火中接受洗礼,至于能否活着回来,全看他叶明天的造化了。
说到这里,叶明天面露惆怅,思绪回到那个令他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灵魂与血肉、生存和死亡的炮火连天的岁月中……
“说实在的元朗,没经历过那样的场面,是体会不到战争的无情和残酷。”叶明天动情说:“记得我负伤那次,我们连按照上级命令坚守高地,敌方一个营的兵力,足足是我们的三倍。我们愣是坚守三天三夜,打掉敌人无数次冲锋,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可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全连一百一十二个人,拼到最后就剩下八个人了。我们八个人还都个个挂彩,我的肠子被炸出半截,爆炸瞬间。幸亏我的战友在扑在我身上,要不然,我非得被炸死不可。只可惜我的战友却因为救我不幸牺牲。他当时只有十九岁,他姓恒,是恒士湛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