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百货大楼,俩小子眼睛立刻一亮。
少数服从多数,俩小子明显已经赞同,秦宗伍也没道理反对。
最后,一家四口雄赳赳气昂昂地进了百货大楼。
一进百货大楼,阮昭立刻化身购物狂魔,一层一层地开始扫荡。
首先就是衣服。
阮昭不爱穿裙子,所以直接买了两件衬衣,一件白色的,一件藕粉色的。两件制式外套,一件蓝色的,一件红白格子的。
她储物戒里还有很多各种颜色的衬衣,而且都是大众款的,也没什么logo,以后可以拿出来换着穿。
还买了两条裤子,一条蓝色的,一条棕色条绒的。
一件绿色和黑色交织的横条纹毛衣,一件长款的呢绒外套。
又买了两双鞋子,一双黑皮鞋,一双千层底布鞋。
给秦泽和秦慕各买了一双球鞋,一双布鞋,一个上学背的书包。
袜子厚的薄的各买了三双,还给秦泽和秦慕也买了几双。
还买了几匹最时兴的布,打算回去后找裁缝再做几件衣服。
然后就是日用品。
为了方便看时间,手表必须买一个。其实阮昭不用看表也能看出时间,但为了不引人怀疑,还是得有一个装装样子。
雪花膏和珍珠霜各买了两盒,当然也是为了装样子。
她储物戒里护肤品多的是,而且不用护肤品,她皮肤也可以很好。
买了只是为了等她后面变白变美了,有个说头。
又给秦泽和秦慕买了铅笔,橡皮,和本子,还有练字用的毛笔和墨汁。
最后就是厨房用品。
煲汤的砂锅买了一个,炒菜锅买了一个,勺子买了好几个,还有蒸笼和擀面杖这些。
反正大包小包买了一大堆。
好在秦宗伍不差钱,这八年也攒了不少票,不然这些东西可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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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货大楼出来后,秦泽和秦慕已经满脸菜色了。
如果说喜欢逛街是女人的天性,那不喜欢逛街就是男人的天性!
此时的秦泽和秦慕是真心觉得,自己老娘是真能逛啊!
秦宗伍倒是没觉得累,只是大包小包扛了一身,多少有点难为情。
“我们……”
回去吧几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被阮昭截断了。
“你们先回车上,我去邮局把信寄了。
对了,秦团长,给金生叔的回信你写了吧?”
秦宗伍点头,“嗯,在我口袋里。”
说着,把手里的东西放地下,从口袋里把信拿了出来。
“你们去车上等我吧!”
阮昭接过信封,又拿了一个小包袱,这包袱是她从家里打包好拿出来的,里面放了些花布和吃食,是给葛婶子的。
然后就朝着对面的邮局跑去。
秦宗伍见她跑的飞快,一边暗叹这女人体力真好,一边带着俩孩子往车子走去。
阮昭买了邮票,把信和包袱寄了出去。
然后找了个没人的小巷子,从储物戒里拿了一大块五花肉出来。
在这里买肉需要肉票,因为僧多肉少,一次还不能买太多。
所以阮昭干脆从自己储物戒里拿,反正她储物戒里的食材存了很多。
又拿了些菜和水果,还有一些腊肠和各种调料,用一个布袋子装好,才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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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宗伍几人正坐在车上等她,看到阮昭提着一个大袋子回来后,秦泽和秦慕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他妈这是不想过了吗?
阮昭一上车,秦慕就盯着阮昭手里的布袋子问道。“妈妈,你又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