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百货大楼,俩小子眼睛立刻一亮。

    少数服从多数,俩小子明显已经赞同,秦宗伍也没道理反对。

    最后,一家四口雄赳赳气昂昂地进了百货大楼。

    一进百货大楼,阮昭立刻化身购物狂魔,一层一层地开始扫荡。

    首先就是衣服。

    阮昭不爱穿裙子,所以直接买了两件衬衣,一件白色的,一件藕粉色的。两件制式外套,一件蓝色的,一件红白格子的。

    她储物戒里还有很多各种颜色的衬衣,而且都是大众款的,也没什么logo,以后可以拿出来换着穿。

    还买了两条裤子,一条蓝色的,一条棕色条绒的。

    一件绿色和黑色交织的横条纹毛衣,一件长款的呢绒外套。

    又买了两双鞋子,一双黑皮鞋,一双千层底布鞋。

    给秦泽和秦慕各买了一双球鞋,一双布鞋,一个上学背的书包。

    袜子厚的薄的各买了三双,还给秦泽和秦慕也买了几双。

    还买了几匹最时兴的布,打算回去后找裁缝再做几件衣服。

    然后就是日用品。

    为了方便看时间,手表必须买一个。其实阮昭不用看表也能看出时间,但为了不引人怀疑,还是得有一个装装样子。

    雪花膏和珍珠霜各买了两盒,当然也是为了装样子。

    她储物戒里护肤品多的是,而且不用护肤品,她皮肤也可以很好。

    买了只是为了等她后面变白变美了,有个说头。

    又给秦泽和秦慕买了铅笔,橡皮,和本子,还有练字用的毛笔和墨汁。

    最后就是厨房用品。

    煲汤的砂锅买了一个,炒菜锅买了一个,勺子买了好几个,还有蒸笼和擀面杖这些。

    反正大包小包买了一大堆。

    好在秦宗伍不差钱,这八年也攒了不少票,不然这些东西可买不到。

    ~

    从百货大楼出来后,秦泽和秦慕已经满脸菜色了。

    如果说喜欢逛街是女人的天性,那不喜欢逛街就是男人的天性!

    此时的秦泽和秦慕是真心觉得,自己老娘是真能逛啊!

    秦宗伍倒是没觉得累,只是大包小包扛了一身,多少有点难为情。

    “我们……”

    回去吧几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被阮昭截断了。

    “你们先回车上,我去邮局把信寄了。

    对了,秦团长,给金生叔的回信你写了吧?”

    秦宗伍点头,“嗯,在我口袋里。”

    说着,把手里的东西放地下,从口袋里把信拿了出来。

    “你们去车上等我吧!”

    阮昭接过信封,又拿了一个小包袱,这包袱是她从家里打包好拿出来的,里面放了些花布和吃食,是给葛婶子的。

    然后就朝着对面的邮局跑去。

    秦宗伍见她跑的飞快,一边暗叹这女人体力真好,一边带着俩孩子往车子走去。

    阮昭买了邮票,把信和包袱寄了出去。

    然后找了个没人的小巷子,从储物戒里拿了一大块五花肉出来。

    在这里买肉需要肉票,因为僧多肉少,一次还不能买太多。

    所以阮昭干脆从自己储物戒里拿,反正她储物戒里的食材存了很多。

    又拿了些菜和水果,还有一些腊肠和各种调料,用一个布袋子装好,才往回走。

    ~

    秦宗伍几人正坐在车上等她,看到阮昭提着一个大袋子回来后,秦泽和秦慕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他妈这是不想过了吗?

    阮昭一上车,秦慕就盯着阮昭手里的布袋子问道。“妈妈,你又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