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同知大人这次过来是为了杂器局选址?”朝廷要把杂器局修建在府城附近,难不成还指望自己起一个监督作用不成?
他一个知府哪里有那个权限。是不是想太多,自己很忙的好吗?
“正是如此!”周终铖他们其实也没有想到朝廷虽然同意了,但却有这样的要求。
即使这位知府无权对杂器局指手画脚,但他发现并一举抓获了私贩货物的商人。将林江一带边军中的蛀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在朝廷面前。
如今那些参与的边军可是已经受到了最严酷的惩罚。
想来日后杂器局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这位的眼睛!不过,这也说明朝廷对此人的看重。
这天下二十多岁的人比比皆是,但有几人能在这个年纪,坐到知府的位置,并且受到朝廷的看重呢?
年纪轻轻,前途无量!
王茂平听不到周终铖的心声,不过只要对方不打属于肇原府那份石漆的主意就好。这样,晚上的宴席肯定就不会堵心伤胃嘛。
只是不知道,这位周同知究竟会选择在哪里修建杂器局,要占多少地方。算了,正事明天再说吧!
还是先展现一下待之道。
宴席设在陌惜楼,自己可是有一段日子没有去了。不过,自家孩子出生,陌惜楼可是备了一份厚礼送到了府衙。
这位霍公子的礼,他还真是不好推拒。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哟,诸位大人的到来,真是让陌惜楼蓬荜生辉,快请,快请!”邵祥在门口将他们一直迎到了雅间。
一般不是私人的设宴款待,王茂平都会将府衙的官员都带上,让他们刷一刷存在感,对他们以后的官途,没准会有些助力,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当然,有他们在场,自己也能够轻松一些,不仅寒暄奉承的话可以少说不少,酒也能少喝几杯,何乐而不为呢。
就比如现在,每人两句奉承的话语,已经让周终铖喜笑颜开。知道是拍马屁,可那又怎么样,好话就是顺耳嘛!
“王知府的手下还真是人才济济!”周终铖的确挺开心的。
王茂平对于下属们今天的表现也挺满意。别管才能如何,这“美言”的水平,倒是一直在进步。
“下官敬同知大人一杯!”
自己虽然酒量不太行,但也绝对不会像他爷那样,一杯就倒。再说,这不还带着这么多后援嘛!
双方都举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这就是金珍酒?果然是别有一番滋味。”由于营城离肇原府不太远,加上金珍酒的名气不断扩散,周终铖也是听过的。
果然味道还不错。
“同知大人喜欢便好,今天的宴席可要尽兴才是。”
“那是自然,毕竟酒逢知己千杯少嘛!”
是酒逢知己啊,还是千杯少啊?王茂平感觉对方倒像是一个爱酒之人。
金珍酒的新酒虽然还没有酿出来,但酒场的陈酿还有不少,喜欢的话,就带走一些呗。毕竟不能让人空手回去,也不能送重礼。所以能投其所好就再好不过了。
“不过,这酒虽好,但到底是各花入各眼啊!”周终铖说罢,又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此时宴席上的官员们,目光都投向了自己的主官,这位指挥同知似乎意有所指,像是在打什么哑谜。
难不成是刚才话语之中,有哪里冒犯到这位同知,惹得对方不快?看起来也不像啊,他们马屁拍的可是慎之又慎,就是怕适得其反。
所以如今这是什么情况?这酒还要不要继续敬下去?
两人之前相谈甚欢,周终铖不至于突然翻脸,扫了宴席的兴致。所以刚才这话,应该就是一句暗示,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是没有领会到其中的意思。
金珍酒周终铖应该还是挺喜欢的,不然也不会将酒一饮而尽。
各花入各眼?有人不喜欢金珍酒很正常,按照王茂平的态度,不喜欢就别喝呗。但周终铖说出来,肯定是代指了一个人。
所以有什么八卦,是他不知道的吗?
虽然心里已经拐了好几道弯,但王茂平的面上并没有表露出来,只是脸上的笑容又加深了一些,随后举起酒杯:
“只要同知大人今天能尽兴,我等已然荣幸之极。”
身边的官员们也紧随其后。
周终铖的眉头不露痕迹的挑了挑,随即也笑着举起酒杯。听不懂也就算了,总归是无伤大雅,他也只是随口一提。
“同知大人也是爱酒之人,不知肇原府还有哪种酒,有幸入您的眼?”
递给邵祥一个眼神,对方马上领会了他的意思。少时,伙计便捧着各种酒鱼贯而入。
王茂平想要与周终铖对饮,到底是有些费劲。毕竟对方的酒量看起来和自己不在同一水平。
但自己带的人多啊!
肇原府本地酿的酒,除了这两年小有名气的金珍酒之外,其他的好像的确也不能让人眼前一亮,自然很难打动面前这位。
“这酒桶倒是别致。”周终铖的确是好酒,不过刚才那几种酒,除了金珍酒之外,其他的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只是,不知如今这酒是不是只有酒桶能给人别致之感。
“这是肇原酒场试酿的新酒,还请大人品鉴。”
如今东华庄的蛇麻花,采集晾干后,就会被送到肇原酒场,新鲜的麦酒酿制出来,缺少后面的工序,是放置不了几天的。
不过却最大程度的保留了一个“鲜”字,被肇原酒场送到各大酒楼,为的就是用这种新鲜、新奇的味道,扩散名气。
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他们需要在蛇麻花大量成熟之时,将这麦酒的名气打出去,让肇原府百姓知道,让往来的商队知道。
但,到底各花入各眼,不知道偏好烈酒的周终铖接不接受这个味道。
“这色泽倒是不错,不过竟然还有浮沫,倒是有趣!”
“同知大人,请!”这酒王茂平干起来还是不费劲的。
“醇,润,鲜,此酒倒是挺有意思!”周终铖的确是好酒之人,喝过的酒可是不少,但还是第一次想用鲜字,来形容一种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