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

    陈美娜就从屋内出来了,她换了一件白色圆领裙子,外面罩着一件鹅黄色的小薄衫,脚上踩着一双小皮鞋。

    清新又漂亮,还带着少女才有的灵动和纯粹。

    这让,赵向锋呆了下。

    陈美娜走到他面前晃了下手,“还不走?”

    赵向锋猛地回神,这才反应过来,耳尖生出了一片红晕。

    陈家其他人跟着偷偷地笑。

    一直到赵向锋和陈美娜离开了,大嫂王淑兰才打趣道,“看来,小赵是真喜欢美娜啊。”

    那种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藏着爱意和惊喜,几乎都要温柔的透出水来。

    苗银花淡淡道,“光靠喜欢不够,还得在婆家护的住娇娇才行。”

    不然,男人再好,婆家不好,这日子过的也是糟心。

    王淑兰听了这话,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自家婆婆。

    谁说不是呢。

    她男人是个闷头汉子,什么都听婆婆的,轮到小姑子嫁人,婆婆的口风就不一样了。

    只能说偏心眼子!

    苗金山将这一家子的机锋看在眼里,他突然朝着苗银花道,“你年轻的时候,婆家待你好吗?”

    这话一问。

    苗银花还没开口。

    陈有粮就一阵冷汗出来了,因为他的母亲当年对待苗银花并不好,嫌她不是首都本地人,嫌她没有娘家,嫌她生得太过漂亮,是个狐狸精。

    他也曾安慰过她,但是在怎么安慰也不可能忤逆他的母亲。

    他做的最为出格的事情,就是带着苗银花分家出来住。

    苗银花抿着唇,将陈有粮的紧张看在眼里,她苦涩地笑了笑,“过去的事情,不提也罢。”

    苗金山心里一沉,他望着大杂院的门外,“若是娇娇的婆家对她不好,我们将她接回来就是。”

    苗银花听到这话想哭。

    若是,她当年结婚的时候,有这个底气,有大哥愿意为她出头。

    或许,她不会平白受那么多的冤枉气。

    婆媳之间的交锋,很多时候都是没有硝烟的。

    年轻的媳妇在最开始的时候,总归是吃过亏的。

    吃的亏多了,长了记性,才慢慢的开始占了上风。

    这还是自身比较厉害的情况,若是不厉害的话,就等着吃一辈子亏吧,熬死了婆婆。

    或许日子才能好过起来。

    苗银花揉着眼睛,“是,大哥你说的对,我的娇娇不一样。”

    “若是婆家敢待她不好,我们就将她接回来。”

    她当年结婚的时候,没有娘家人做依靠。

    但是,她的女儿不一样。

    她女儿有了他们。

    就有了底气。

    *

    赵家。

    赵爷爷已经吩咐王同志准备起来了,“家里都打扫干净了吧?”

    “还有大黄,洗了没?”大黄是家里养的那条狗。

    王同志,“都打扫干净了,大黄被我洗了两遍,保管干净。”

    “嗯,那要关起来,别吓着我孙媳妇了。”

    王同志,“关窝里面了,今儿的肯定不让大黄出来。”

    “鸡鸭鱼肉都做了吗?”

    “还有,我听向锋说,美娜喜欢吃海货,你去看看东单大市场还有没有虾子,买一些回来。”

    一直没说话的,赵向括突然道,“陈知青更喜欢吃蟹。”

    这话一落。

    大家都看了过来。

    许是,察觉到自己的突兀,赵向括慌乱地解释道,“我们曾住在一个知青点。”

    “她还给我抓过很多次海货,我自然是知道的。”

    他生怕家里人看出来了,他喜欢陈美娜。

    赵爷爷倒是没多想。

    但是,姚素兰却更为细致一些,什么情况下,让自己的儿子能够,记得住一个异性喜欢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