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老的,还是不掺和那么多了!

    和林母谈了会心,等她回去后,林窈梳了几十下头发,然后又用雪花膏细细保养了手脚,每个指缝和关节处,都好好按摩了一会,手肘和膝盖这些容易粗糙的部位,也着重关照了下,多抹了两层雪花膏。

    之前父母在医院,她一个人在家里,哪怕有大把的时间,也没有心情去弄这些流程。

    加上后来夜里出了翻墙那回事,即便知道裴钰就在外面守着她,到底还是提着一颗心。

    别说保养自己了,她连睡眠都是强迫自己入睡,以保持白天精力的。

    此刻躺在床上,才算真正松了一口气,爸妈回来了,她的心也定了下来。

    身下的席子用井水擦了几遍,冰冰凉凉的很舒服,在床上滚了几圈,想到临走时林母的隐晦提醒,林窈脸上蒸腾起热意。

    脑海中不自觉跳出上一世隔壁邻居谈恋爱的状态。

    她见过她很多种样子,在楼下与男友依依惜别,清晨两人一起跑步,傍晚挽着手一起遛狗,在阳台上晾衣服嬉笑打闹,在电梯里热烈激吻,以及,半夜隔壁经常传来的暧昧喘息。

    林窈本可以选择不婚,如同以前的那些世界,但是她突然厌倦了这样一成不变的生活。

    她想,老天爷送她这样一场机缘,一定不会希望她总在原地踏步,总是守着固有的状态,日复一日!

    她可以拥有更加广阔的天地,去拥抱多姿多彩的生活,去体验不同的新鲜事物,去结识不同的有趣的人。

    扪心自问,因为喜欢美好的事物,所以从第一次见面,她对裴钰,就是有好感的。

    好看的人,当然招人喜欢!

    他的身高她喜欢,很高,看着有安全感;他的身材她喜欢,宽肩窄腰,劲瘦有力。

    虽然没见到过,但林窈猜测裴钰肯定有腹肌,至于是几块,就不得而知了。

    没准还有胸肌、背肌、背阔肌!

    她掰着手指头数了数,突然对裴钰的身体有了兴趣,或者,明天可以让他给她看一眼?

    他的长相她也喜欢,眉眼冷峻,鼻梁高挺,面部整体线条干净利落。

    本是偏冷的长相,却在每每看向她时,格外柔和温润。

    他们认识的时间虽不长,林窈却能清晰感受到自己的情绪,时常会被裴钰影响。

    会心疼,会心跳加速,会安心,会害羞,会不自觉关注对方。

    既然彼此都有好感,既然裴钰已经先迈出了九十九步。

    那她又何必吝啬那一步呢!

    夏日的阳光,如同金色的织女,用她那细密的针线,将大地织成一幅幅灿烂的锦绣,每一寸土地都沐浴在温暖的光辉中,生机勃勃,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蝉鸣在树荫间响起,高亢激昂,不知疲倦。

    村里的人们也早早就起来在田里挥洒汗水。

    林父林母都上工去了,因为林父刚恢复,向大队申请的是相对轻松一点的活计。

    林窈洗好衣服,将家里打扫一遍后,继续写起了她的长篇小说。

    距离上一次写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在医院里人多眼杂,她没有动笔,一直都在以看书为主,经过这段时间的输入,她如今对这个时代的文章小说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此时下笔,反而流畅许多。

    所以还是得学习,古人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