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65章  确定马鹿,新的套鹿。
    “大哥,你说山上的那个大爪子能不能到狍子沟那边,村子里的人听说可能有大爪子,都害怕得紧。”

    “怎么看你一点都不害怕呢?”

    狗蛋不住地打量四周,握着长把侵刀就没有松开过。

    黑子不在,没有抬头香的预警,黑子总感觉心里发毛。

    而山里的风也四处乱串,刚刚有一只野鸡扑腾着翅膀在不远处飞过。

    三条狗子都没有任何发现!

    这让狗蛋心里更慌了。

    不过走在前面的陆永尚,瞬间就明白了狗蛋的意思。

    “你这是还惦记着刘家兄弟的那把猎枪吧?”

    “你是不是还想说一句,手里有枪心不慌?”

    陆永尚笑着摇了摇头。

    接着解释起来。

    “他们的猎枪不是在供销社买的,是家传的猎枪,与我们的猎枪区别很大。”

    “要是我们拿着用,很容易被有心人发现问题。”

    “他们手里的要是自己做的土制猎枪,我自然也不会放过。”

    “至于大爪子会不会下山。。。”

    陆永尚看着路两边光秃秃的木墩子叹了口气。

    “应该不会的。”

    “大爪子领域意识极强,能这个时候出现在浅山区,估计也是食物短缺,出来寻找食物,或者是寻找配偶。”

    “不过,你看这路两旁被采伐成这个样子,哪还有其他动物了。”

    “至于一会到了狍子沟。”

    “咱们还是小心点,虽然小白是个低头香,但是大爪子的气味,就是粪便都能让小白直接炸毛。”

    “一遇到不好的情况,我们直接就跑。”

    “风险应该不是太大。”

    当然,陆永尚没说,真的等到小白炸毛,他们也没有机会逃跑了。

    只不过,不管是马鹿或者是堪达罕,其中的公鹿的领域意识都十分的强。

    如果那边出现大爪子,也不会出现这两种动物。

    “知道了哥,我就是想也有把猎枪,关键时刻还能保护你。”

    狗蛋叹了口气,这一次陆永尚受伤,不只是嫂子心疼,就连他也十分的自责。

    所以,这才想要一把猎枪。

    陆永尚闻言也不再说话,只是在心里羡慕起狗蛋。

    那天的事情,狗蛋竟然真的不会考虑将刘家兄弟给打成残疾的后果。

    一心只想着没有保护好自己。

    如此这般心大,果然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

    “嗷~呦呦呦呦~~!!”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空灵的声音在树林间回荡。

    声音的方向正是不远处的狍子沟!

    那里独有的风口凹陷低洼的结构,正好可以将声音放大!!

    “我艹!这是啥玩意的叫声,吓我一跳!”

    狗蛋一个大跳,手中的长把侵刀瞬间就被举了起来。

    ”小心点,这玩意可锋利,别再划到我。“

    陆永尚没有被叫声吓到,却被狗蛋的举起的侵刀吓个半死。

    狗蛋在他的身后。

    刚刚他还在回头说话,侵刀正好在陆永尚的鼻尖划过。

    这要是再偏移一点,自己没被野兽扑倒,反而被狗蛋给结果了。。。

    那他找谁说理去!

    难道还能跟系统商量,能不能在穿越一次?

    狗蛋也被侵刀给吓了一跳,不过看到陆永尚没事也放下心来。

    将侵刀换了个手,快走几步挡在了陆永尚身前。

    “狗蛋,不用这样,继续走,这应该就是马鹿的叫声。”

    “你听着声音很大,那是因为它们在狍子沟,声音传播的远的原因。”

    “一会到了狍子沟,你听我指挥,我带你无伤抓马鹿!”

    虽然听声音不是堪达罕,这让陆永尚有点可惜。

    但是,马鹿身上的词条也应该符合他的要求。

    马鹿也就是传说中的四不像,长着马脸,鹿角,身体又像驴,蹄子反而跟牛差不多。

    体型仅次于堪达罕,身上的药用价值极大。

    鹿角可以壮阳补肾,增强筋骨。

    鹿茸更是可以治疗肾虚阳痿,至于鹿肉,虽然村民们不喜欢食用,但是有些中药铺子会花大价钱采购。

    在与其他中药合理调配的情况下,会有祛除风湿等的作用。

    当然,马鹿可比梅花鹿或者傻狍子难抓多了。

    马鹿属于群居性动物,公鹿的领域意识和警惕性远超其他动物。

    特别是警惕性。

    所以,就算有些猎手用猎枪都不一定能打的到。

    不过,既然能被猎手惦记上,就总能找到捕猎的方式!

    诱猎!

    有的地方也叫盐猎。

    这种方式仅对狩猎各种鹿有效果。

    食盐是鹿必不可少的矿物质来源之一,鹿春夏秋这三个季节,一般都已嫩叶,水果,蘑菇等易消化的食物,从而提取食物中的矿物质。

    它们的胃比较小,还特别的敏感。

    而一到冬天,鲜嫩的食物极具减少,食盐的提取获得就成了大问题。

    特别是公鹿,对食盐的需求更大。

    一个鹿群可不只有一头公鹿的。

    公鹿只见也有竞争关系。

    所以鹿角对公鹿来说极为重要。

    但是。

    如果食盐等矿物质的摄入量不足,公鹿的鹿角就极容易脱落。

    没有鹿角的公鹿自然会被其它公鹿顶替。

    看着自己家的孩子叫别鹿爸爸,自己的媳妇被其他公鹿糟蹋。

    掉落鹿角的公鹿就会自动脱离鹿群,接着郁郁而终。

    所以。

    食盐对公鹿的诱惑力,不下于在山间偶遇一头小美鹿。

    聪明的猎手就抓住这个特性,在鹿群出没的地方,下好脚套,或者挖出一个陷阱。

    在上面倒上侵开的食盐水。

    这样,等到公鹿来舔盐,自然就会被抓住。

    更过分的直接会在盐水里放蒙汗药。

    不过,这对于喜欢刀猎或者是枪猎的猎手来说是一种耻辱。

    很少有猎手会下药的。

    “又是啥子方法?”

    “大哥你咋知道这么多套鹿呢?”

    套鹿?套路?

    陆永尚听到这个词微微一愣。

    原来。。。这个词是这么来的?

    “你就是平日里不走心,老爷子讲你也不听,让你在家跟你嫂子看看书学学习,你也不学。”

    “以后白天没事,别老去找知青瞎打听,和你嫂子一起看书。”

    “总有用上的时候。”

    陆永尚说着解开小白的链子。

    跟小白指了指狍子沟山间两边的方向。

    让它领着花花和豆豆去那边找迂回。

    诱猎只能抓到一头马鹿,其他的小鹿仔子跑掉就可惜了。

    三头猎犬,只要能有上一次抓猪愣子的配合。

    抓几只小鹿崽子应该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