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60章  不留后患。
    开膛,放血。

    两只黑瞎子因为刚刚的耽误,血液已经凝固。

    更别说身上的熊胆了。

    这么一耽误,不仅瘪了不少。

    颜色也有点变黑,显然价值已经大打折扣。

    “草,真他么的恶心,要不是他俩,这两个熊胆绝对能卖个大价钱!”

    狗蛋将下水挂在树上,默念着祭山神的话后,不断地吐槽着。

    今天就带了黑子一条狗。

    大黑瞎子的肝就全给黑子吃了。

    而其他心肺之类的,两人也没有浪费,全都装好带走。

    黑瞎子除了熊胆外,其他的地方也全都是宝。

    对于这个年代,都是不可多得是好食物。

    自己吃或者是送人,都是不错的选择。

    做好一切,两人一人一只,扛着黑瞎子走了半个山头,这才开始准备做一个小爬犁。

    “狗蛋,刚刚我嘱咐你的话记住没有?”

    “记住了大哥!”狗蛋趁着割藤条的功夫点了点头接着说道。

    “忘记遇到过这两个人,熊仓在哪掏的,谁也不能告诉。”

    “就连我妈都不行,身上的血和伤口,都是不小心在灌木中划伤的。”

    “黑子则是你开枪没对准,发生的意外。”

    “不管爷爷和嫂子相不相信都这么说。”

    “嗯。。。我想想。。。。还有,后半夜再回家。。。”

    见狗蛋都记住了,陆永尚这才放下心来。

    狗蛋的嘴可不是一般的紧,主要他跟陌生人也不怎么说话。

    只跟亲近的人才会多说几句。

    小的时候,他俩上房揭瓦,撵猫逗狗,但挨打的都是狗蛋。

    而且,不管二婶子怎么打,怎么问,他从来没有供出过自己。

    这一点,陆永尚对狗蛋还是放心的。

    只要他能记住不要说。

    那就绝对不会说的。

    “唉,对了,大哥,那四条狗我刚刚看了,脖子上都是嘞痕,身上也都是鞭打的痕迹,怎么还愿意拉着那俩畜牲回家,而不是直接跑走。”

    狗蛋又说了几遍注意事项,这才好奇的问起刚刚发生的事情。

    四条狗在感受到身上的布条后,眼神中流露出悲伤的神色。

    其中一条母狗好像是其余三条狗的母亲。

    对着那三条狗呜呜了几声后,四条狗齐齐用力,拖着刘家兄弟朝着山下的土路走去。

    这不得不称赞刘家兄弟这拖狗的技术了。

    一个狗母亲,带三条狗崽子。

    这么拖出来的猎狗可是猎狗中不可多得的极品。

    如果能够好好对待它们。

    或许今天,他和狗蛋还没有这么容易得手。

    毕竟狗对危险的感知远超人类。

    想到这,陆永尚解释起来:“很简单的,就是猎狗对主人的忠诚,别看它们总被刘家兄弟打,但心里也只有这一个主人,不管主人如何,它们总要带着主人回家的。”

    “所以,你要好好对豆豆和花花哈。”

    “嘿嘿,大哥,这个你就放心吧!”狗蛋笑呵呵的回道。

    狗蛋从小就不过问淘气后的后果,包括这一次也是。

    陆永尚下的决定,他也认为肯定就没问题。

    自然也不会问刘家兄弟要是活着,以后会不会找他们的事。

    包括今天发生的事情能不能被查出来。

    不过,在狗蛋没注意的时候,陆永尚也耍了一个心机。

    刘家兄弟的脊椎让他直接给敲断了。

    就算之后不是傻子。

    估计也会瘫痪在床,口不能言,手不能写。。。。

    真以为陆永尚能留后患?

    重生一世的他,绝对不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做好爬犁,兄弟两人化身老黄牛,受了伤的黑子也被放到了爬犁上,下面是纯毛皮坐垫,脸上的伤痕也被脖套固定住。

    嘴边则是切好的肺子。

    别的不说,这待遇可是杠杠的。

    连续翻过了两个山头,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

    至于最后一个山头,两人并没有那么着急。

    找了一片松树茂密的地方,一天没有吃饭的两人,这才有时间休息一会。

    也就是他俩从小没断过肉,体格子远超常人。

    要不,一般家庭的孩子,可没有这种耐力。

    “休息休息,你在这点火,我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松鼠窝,掏点松塔子烧一下。”

    单论不当人,这个谁也比不上陆永尚。

    人家小松鼠费劲辛苦,一个秋天收集的榛子松果,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就被陆永尚给拿走了一半。

    不过,也就是这个时候,山上的松鼠比较多,松鼠的洞穴比较好找,里面也满满当当全都是松塔子。

    后世的时候,松塔子已经成了不可多得的人类零食。

    什么开口松子,给孩子吃的松子油。

    包括一些营养品的成分里都有松子。

    而这个年代,松子还不能个人买卖,国营店里也不收这种扒着费劲的东西。

    所以,松鼠的洞穴里大部分都是松塔子。

    等陆永尚走回去,狗蛋已经升起一个火堆,东北的冬天,太阳只要以下山。

    那温度就会骤降。

    两人一狗围着火堆,烤着白面饼子和肉条,也显得十分惬意。

    “大哥,要不我们烤点熊肉?”

    嗯?

    陆永尚扭头看向狗蛋,山上打猎只要有食物,很少会直接吃猎物的。

    一是因为味道比较大,没有处理过得野物没有调料不太好吃。

    二呢就是烧烤的味道在晚上会吸引那些昼伏夜出的野兽,比如山猫子和红拉子,也有一定的危险。

    不过狗蛋既然能提出来。。。

    那。。。。

    见陆永尚没有拒绝,狗蛋在怀里拿出一包用报纸包好的调料。

    里面又粗盐和辣椒面。

    陆永尚见状面色诡异,这小子啥时候能有这脑瓜子了。

    不过,既然带了,这里离着林场也比较近,还要等大半夜,村民们都睡着了才能回家。

    索性,就依着狗蛋的性子,吃一顿靠熊肉大餐。

    火焰烧着带松油子的树枝,噼里啪啦作响。

    用红柳树枝丫串好的黑瞎子肚子上的囔囔踹更是在火堆上流淌着油脂。

    因为是明火烧烤,不多时,雪白的肥肉就被烟火气熏黑。

    不过,这时候,肉串也已经靠出所有的油脂。

    肥而不腻,香气逼人,撒上一点粗盐粒子和辣椒面。

    味道不比后世烧烤店的差!

    甚至肉味更浓!

    就连疼的龇牙咧嘴的黑子,都忍不住吃了几串。

    当然,吃的都是陆永尚吹凉之后,喂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