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33章  真正的猎狗
    所有山里的猎物,包括傻狍子和野猪,就连最小的野兔子身上都有一种山味。

    山味,字没有错,就是山里独特的味道。

    这种山味与山羊的那种膻味差不多。

    但不同的野兽带的山味也有点差别。

    这个时候香料特别少。

    一般处理野味,减少山味,大多用的都是用凉水泡,或者是放到小溪里用溪水不断地冲洗。

    但是,熊瞎子的肉却不能这么处理。

    许多人都知道熊掌好吃。

    可不知道的是,熊瞎子肉特别难处理。

    包括熊掌都要处理许多步骤,才能做出那种宛如甘露般清甜的味道。

    而其他地方的肉味道就更重了。

    需要反复的换热水冲泡。

    最后再用东北大酱调味。

    才可以让熊肉的味道全部激发出来。

    这是这个年代的做法,以后香料多,自然也用不到大酱了。

    回到家,陆老爷子看到那红灿灿的熊肉,异常开心!

    只是一天,陆永尚就把那头伤了人的熊瞎子打回来。

    这可不是幸运这么简单。

    正好借着今天有人来。

    老爷子也准备将林场猎人的位置传给陆永尚这件事情,与林德清商量一下。

    东北来人,陆老爷子上桌。

    像陆永尚这些晚辈是不能跟着一起吃的。

    一是因为房间也没有那么大。

    二也是有小辈在,有些话也不方便说。

    半个小时后。

    林德清拉着陈春来,叫了几个林场的老一辈人做陪衬,在屋内与老爷子推杯换盏。

    而陆永尚几人,则用小碟子装了不少饭菜,到后院的小房子吃饭。

    等卢玲灵将刚刚切好片的松茸端过来。

    陆永尚兄弟俩与卢玲灵和白文心就围坐在灶台边,开始尝尝二婶子做的酱闷熊肉的滋味。

    熊肉入口发柴,丝比较粗,与牛肉差不多,但还有一股子酸味,不过通过大酱的调味,味道确实还是不错的,有一种独特的清香。

    至于松茸,这个年代并不算珍贵,就跟蘑菇一样。

    只是后世的时候,小日子研究出松茸有防辐射的功效。

    松茸的价格才涨起来。

    此时,大家都当作是清口的凉菜,沾着咸盐食用。

    打到熊瞎子大家都很开心。

    卢玲灵和白文心看着兄弟俩喝酒,也跟着倒了一杯,跟着喝了起来。

    一杯白酒下肚,卢玲灵和白文心的小脸变得通红。

    狗蛋只顾着吃,也不在意两人的表情。

    只有陆永尚在秀色可餐与口舌之欲间不断徘徊。

    四人一直吃到前院的人陆续离开,陆永尚才意犹未尽的拉着狗蛋走了出去。

    而卢玲灵两人更是要照顾身体越来越差的卢奇。

    走到前院,狗蛋看屋内陆老爷子还在和王德清与陈春来还在喝酒。

    偷偷的卷了一个烟卷,拉着陆永尚蹲在门口。

    “大哥,你和嫂子明天去县里扯证,能带我一个不?”

    “嗯?”陆永尚多喝了几杯,有点晕晕沉沉,闻言好奇的看着狗蛋。

    “嘿嘿,我不是想看你们扯证,是想要去斗狗场看看,能不能买几条狗养着。”

    狗蛋说着,狠狠地抽了一口旱烟。

    陆永尚也没有打断他,耐心的在一旁听着。

    “大哥,从小就你对我最好,我一直是你的跟屁狗。”

    “你有一口吃的,就会分我一半,现在也是。”

    “不过,如今你都成家了,包括今天,我什么都没做,就跟个废物似的,就能拿到十张大团结。”

    “刚刚我想了好久,感觉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狗蛋说到这低着头,仿佛下了一个大决定。

    “想了好久就是一顿饭的时间呀。”陆永尚第一次看到狗蛋带脑子说话,表情怪异的逗着狗蛋。

    “啊?对呀,一顿饭的时间已经很长了。”

    狗蛋刚刚说完,就发现被大哥带跑偏了。

    熄灭旱烟,跟着傻笑起来。

    “你呀,带你去行。”

    陆永尚心疼的摸着狗蛋的脑袋。

    这个憨弟弟,之前都是狗蛋在前面冲,自己在后指挥。

    而最近打猎的节奏有点快,他也着急在爷爷面前证明自己,好让爷爷退休。

    这才忽略了狗蛋的感受。

    整个林场的人都知道狗蛋憨憨的。

    但没有人认为狗蛋傻!

    他也有自己的感受,这完全就是两码事。

    “你先陪我和你嫂子扯完证,我跟你一起去斗狗场,斗狗场的水太深,我怕你吃亏。”

    斗狗场是这个时代一个特殊的活动。

    与后世那种专业斗狗场还不同。

    只是一个狗类的养殖场,顺便带着偷偷斗狗的生意。

    来玩的人可以自带狗参加斗狗,也可以花个三五毛钱,观看斗狗。

    只有熟人才可以对斗狗进行下注。

    毕竟什么时候,赌博这件事情都要做的隐秘一点。

    当狗蛋一直盯着陈春来那条猎狗的时候,陆永尚就猜到了狗蛋已经按捺不住买狗的心思了。

    再加上今天这十张大团结带来的底气!

    让狗蛋这种想法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买猎狗是有说法的。

    没有入门的人,就像陈春来,感觉纯种的猎犬,或者价格昂贵的外国猎犬更好!

    但!

    这纯属是扯淡!

    猎犬需要根据实用性和团队性进行搭配!

    纯种狗是好!

    但并不适合此时这种进入深山进行打猎的情况。

    只适合后世那种,在猎场去打那些没有野性的动物。

    凶猛有余,但耐力不足。

    而真正适合现在这种情况的猎犬,反而是杂交犬!

    特别是猎犬与中华田园犬杂交的品种!

    既包含了猎犬的凶猛,又有中华田园犬的耐力。

    并且这种狗反而更加便宜。

    而去斗狗场还真不一定能买到这种狗!

    但狗蛋想去,陆永尚也不好拦着,只能跟着前去。

    接着陆永尚就将想让狗蛋成为他身边的机油手这件事说了出来。

    狗蛋听完,黯淡的眼神终于恢复了神采!

    都不用陆永尚说其中的危险!

    一拍大腿就直接答应下来!

    等猎狗到位!

    让黑子带着跑几次山!

    两人就可以分开行动!

    这样,打猎的效率就更快了。

    而另一边。

    收拾完屋子内残局的卢玲灵与白文心坐在炉火前。

    相互牵着手。

    宛如亲姐妹一般。

    卢齐的情况越来越差!

    之前商量的事情也越发的急迫。

    卢玲灵看着白文心,心中满是对自己好姐妹的歉意!

    殊不知,此时的白文心对陆永尚已经燃起一丝异样的情愫。

    从小两人一起玩,白文心就跟卢玲灵抢好东西!

    什么都要比陆玲灵早得到!

    而如今,对未来又有了希望的她,也不知道今天早上对陆永尚说的那句话到底对还是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