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声不响地穿好衣服,轻轻说了一句,“你休息,我走了。”

    回到自己房间,陆天明恨不得朝自己头上擂几拳。

    他们都是刚经历了成人的洗礼,让陆天明怎么也想不到的是,秦霜居然是一个未曾开垦的处子之身。

    当然,他在这之前,也是一个未经人事的男子。

    想起刚才的点点滴滴,他和她,都是那么紧张,那么的手足无措,那么的慌不择路。

    秦霜只身来山南,已经是巨大的惊喜了。在苦水乡这个宁静的夜晚,他们都把自己献给了彼此,这究竟是幸福,还是痛苦的开始?

    隔壁房间寂静无声。陆天明不知道秦霜有没有睡了。他心乱如麻,就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再也坐不住,躺不下了。

    他在房间里毫无头绪地乱转圈子。

    夜色如墨,苦水乡终于沉寂下来。

    偶尔一声犬吠,打破宁静的夜空。

    冷静下来的陆天明突然想到秦霜话里的含义。

    他明白过来,秦霜并非是讥讽他们的身份不般配。她在委婉地告诉他,要想娶到秦霜,他就必须经历更多的风浪!

    清晨,薄雾如烟。将苦水乡笼罩在一片氤氲里。

    习惯早起的陆天明,收拾妥当后,开门出去跑步。

    跑步是他坚持下来的多年习惯。

    关于跑步,还得从他读中学说起。

    那时候的县城中学,体育设施一点都不完备。普通中学除了一两个篮球场,几张水泥乒乓球台,几乎就再没其他的锻炼身体的体育器材了。

    学校考虑到学生身体需要加强锻炼的原因,于是制定出晨跑的规定。

    每天清晨,学生都被集合在操场上,由体育老师带队,绕学校周围跑上三圈。

    起初,陆天明还反感学校的做法,认为学校把晨读的时间浪费在了跑步上。直到跑了几天后,他才猛然发觉,晨跑不但锻炼了身体,更锻炼了意志。

    每天晨跑回来,这一天都会觉得神清气爽。

    从此,无论刮风下雨,陆天明都坚持晨跑。

    掐指算来,他已经跑了十几个年头了。

    陆天明在苦水乡的晨跑,由起初的村民讥讽,逐渐成为一道风景。

    他晨跑的时间很固定,无论春夏秋冬,他都会准时在五点半出门。

    他算是全乡起得最早的人之一。

    有村民甚至将他视为时钟。他跑过的地方,村民都知道到了什么时辰。

    陆天明规定自己每天跑十公里。一圈跑下来,身上的毛孔都张开了,汗水将身体的毒都排了出来。

    路过秦霜的房间门,他侧耳听了听,没感觉屋里有任何动静。

    等他跑完一圈回来,便看到乡政府门口停着一辆挂着省城牌照的小车。

    正当他疑惑谁会这么早来乡政府时,他听到秦霜的声音由远而近。

    没一会,便见到一个英俊的男人提着秦霜的行李,从乡政府院子里走了出来。

    秦霜跟在他身后,轻轻地说着话。

    陆天明喊了一声,“你要走吗?”

    秦霜站住脚,抬起眼看了看他,缓缓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那么早?”陆天明苦笑着说道:“有急事吗?”

    秦霜还是没说话,她示意年轻男人将行李放去车上。等他一走开,她才轻轻说道:“你保重。”

    陆天明急忙说道:“你真有急事吗?”

    秦霜摇了摇头道:“我不是有急事。但我现在必须回去了。陆天明,你要好好的。我也会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