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吗?
余欢当然是认识高宴的。
高一的上学期,几乎是刚军训完,高宴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F市杰出企业家的儿子,家世好,样貌好,还擅长运动,虽然长了一张有些厌世的脸,但这并不妨碍女生们对他芳心暗许——
相比之下余欢就普通多了:不擅长主动和人交往,从入学一来就独来独往,加上话少时常面无表情,许多人误会她性格高冷,极少有人愿意与她多做交流。
那时的她和他分别在不同的班级。
她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即便没少听同班的女生谈论他的名字,也并不怎么在意——
虽然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数学老师,作为课代表,她进出办公室时,偶尔也会撞到他,但他们从来没有单独说过话,甚至眼神交流。
直到某个阴雨绵绵的下午,她在办公室帮老师批改作业,肚子忽然翻江倒海地疼了起来——
其实是例假,并非什么严重的问题。
但高中时期的她,太过瘦弱,气血严重不足,每次例假前到访的第一二天都如同受刑一般。如果例假前碰巧受了凉,那疼痛更是翻一个量级——
老师被她苍白的脸色吓到,连忙就要送她去医务室,她拉住对方,在支吾半天后,对方总算恍悟:“咳咳……那这样,你休半天假,我打电话让你家里人来接你。”
高中的时候,余欢父母在外务工,她寄住在她大伯家。
那天,家里不巧没人,电话打了半晌都是忙音;余欢趴在桌子,表示等自己缓一缓,可以一个人打车回来。
数学却老师并不放心。
他想送她,无奈接下来有个重要的会议,正好高宴敲门进来,于是他一拍掌,把送余欢的任务交给了高宴。
“你……能自己走吗?”这是高宴对余欢说的第一句话。
余欢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撑着桌子勉强地站了起来,高宴看着她,忽然微微别过头,然后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外面有点冷,不然你先披着我的外套吧。”
那天,余欢回家后才发现自己的裤子不小心沾了一块血迹。
这大概是高宴脱外套给她的原因。
但当时她并不清楚。
只是当她抬头,看到少年身姿挺拔,表情严肃,灯光打在他漂亮的脸上,周遭一切都显得潦草而寡淡。
鬼使神差地,她就接过了外套。
高宴撑着伞送余欢一路出到校门口,把伞递给余欢,自己则冲进雨中帮她截车。
当时老师的意思是让高宴送她出校门,帮她叫出租车。
可等到终于有出租车停下,余欢收了伞递给高宴,刚想把衣服也脱下还给她,对方却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先行上了车。
“我还是把你送到家吧,这雨越下越大了。”
余欢只好跟着上车。
F市入夏后便是雨季,几乎天天下雨,有时是连绵的阴雨,偶尔也会有瓢泼的暴雨。
那天本是细雨,两人上车后,天色却一下子暗了下去——涌动的乌云密布天空,豆大的雨珠忽然就砰砰地砸落了下来。
封闭的车厢虽隔绝了外界来势汹汹的狂风骤雨,但车身仍旧被暴雨打得啪啪作响。
余欢和高宴分坐在后座两头,喧嚣中,正好省了尴尬的交谈。
高宴侧头看着窗外。
缓过了一阵儿疼痛的余欢透过后视镜第一次认真地打量他。
昏暗不清的外景让他的一半侧脸隐匿在阴影里,辨不明晰;但无可否认,他眼深,鼻挺,配上恰到好处的薄唇,确实很是耐看——
也不怪学校那么多女生将他奉为男神。
那天,高宴将余欢还送到她住的小区,撑着伞,一直到她进入干燥地地方,才接过她递还给他的衣服,转头上车。
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不普及,没有,也不流行转账。
打车的费用,余欢是托数学老师还给高宴的,她对他说过的话,只有那天到家后的一句谢谢。
此后再见,两人依旧如同陌生人一般。
余欢有时候都在想,那天高宴或许根本都不知道自己送的是谁。
她发育得很迟,初中的时候,别的女生就陆续发育,只有她到了高中都还像竹竿一样,没前也没后——
至于长相,她的五官偏浓颜,配上现在饱满的脸颊和红润的气色,或许有不少人愿意称她一声美女,但那个时候,高中生的审美并不是这一卦的。
她过大的五官镶在又黑又黄的脸上,加上厚厚的眼镜——虽然也不至于丑,但配上她瘦弱的身材,丢在人群里,那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没有男生愿意多看一眼。
当然她也不是毫无特点,至少她成绩优异。
可人们会记住年级第一是,年级第二,甚至勉强记得年级第三,可年级第八第九呢?
何况后来她分了文科,高宴分了理科——
清尊对旻序,高宴有馀欢。
某次同桌读到一首诗,指给余欢看。
馀欢,余欢。
她说,你看,你的名字竟然和高宴连在一起。
余欢其实早就知道那首诗。
但那又如何?谁会把她和高宴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如果不是多年后她和他因为工作原因建立联系。她想,高宴可能压根不记得,他的高中生涯里,有个人叫余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