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

    一轮残月挂在天边。

    林暮雨喂完奶,又掀开一点帘布,朝着外面看了一眼。

    家里的砖房已经到了最后的收尾过程。

    黑黢黢的,像是一头可怕的猛兽,在夜里蛰伏。

    这年头,村子里还没有通电,到处都是一片漆黑。

    只有一点月光洒落。

    林暮雨忍不住竖起耳朵听了听。

    外面静悄悄的,只有一点虫鸣,屋子里喜宝儿乐宝儿浅浅的呼吸声,伴着梦呓。

    明明很累,可是她却毫无睡意。

    因为……

    谢昭还没有回来。

    今天谢昭告诉自己,他要去县城参加宴会。

    可是现在都九点多了,爹妈都已经睡下,林暮雨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

    “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半晌,她终于起身,小小嘟囔了一声,顺手将压在被子上的外套给披在身上。

    她轻手轻脚走到屋外。

    院子里有一点微光。

    她静静站在门口,用力的吸了一口略微冰冷的空气。

    她的脑海里,情不自禁的浮现出谢昭的模样。

    是什么时候再次交出自己的这颗心的呢?

    林暮雨也不知道了。

    她仰头看了一眼皎洁明月,想了想,怕是在那日他送自己去医院的时候,她就再次动心了吧。

    林暮雨怎么会看不见?

    板车的绳子在他的肩膀上磨出粗重的痕迹,掌心被麻绳搓出的倒刺,还有他满是汗珠的额头,和那真切炽热的眼神?

    思念至此,林暮雨的心尖滚烫。

    她忍不住伸手搓了搓脸。

    睫毛在掌心里划过,闭眼的一刹那,全都是谢昭的身影。

    “笃笃……”

    门外传来轻轻敲门声。

    似乎没得到回应,下一刻,林暮雨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她估摸着这是要从围墙翻进来。

    “谢昭?”

    林暮雨试探性的喊了一声。

    “媳妇儿?是我!你怎么还没睡?”

    果然是谢昭。

    他有些惊喜,压着嗓子喊:“喜宝儿乐宝儿呢?睡了吗?今天晚上有没有乖?胀气哭了没?”

    林暮雨有些好笑。

    她一把拉开门,对着谢昭道:“进来再说!”

    谢昭扶着自行车进来。

    他冲着林暮雨抿唇一乐。

    “今天有些事耽误了,回来晚了,你怎么不先睡?”

    谢昭有些心疼。

    他将自行车停好,赶紧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给林暮雨披上。

    虽然入了春,可是夜里还是有些冷的。

    林暮雨却摇摇头,“我不冷。”

    她说着,仰头看谢昭。

    少年到男人之间,不是外貌的变化,而是一种状态。

    谢昭就是。

    初见时,他青涩,稚嫩,意气张扬,眉眼间都是桀骜。

    可是如今再瞧。

    稳重,老练,贴心,眉眼间已然温润藏锋。

    就像是一块锋利的玉坯,打磨成润手的美玉。

    越发叫她移不开眼。

    “你没回来,我睡不着。”

    林暮雨轻声道。

    她说完,忍不住用脚尖轻轻踢了踢谢昭的鞋面,“你没有和我说什么时候回来,我害怕。”

    两个小时的路。

    哪怕是骑自行车,也得一个小时。

    没有路灯,只有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她哪儿能不担心?

    谢昭一愣。

    他情不自禁伸手,将林暮雨揽进了怀里。

    她毛茸茸的脑袋贴在自己的胸膛上,气息温热,叫他惬意的眯起眉眼。

    “对不起媳妇儿。”

    谢昭的下巴靠在林暮雨的脑袋顶上,磨蹭了一下,“今天宴会上发生了些事,耽搁我不少功夫,我先去洗一下,等会儿去屋子里告诉你。”

    “外面冷,风大,你先回去,我马上就来。”

    林暮雨点点头。

    谢昭回来,她的心也放了下来,转身快步回了房间。

    田秀芬给谢昭留了两个暖水瓶的热水。

    谢昭进了厨房,掀开锅盖,果然发现里面用热水温着的一碗宵夜。

    是红烧肉盖饭。

    田秀芬还是很宠他。

    一层厚厚的,油汪汪的肉,放着一根青椒,一颗蒜,下面盖着一层米饭,被浓油赤酱泡透,格外诱人。

    谢昭骑了一路,的确是饿了。

    他先洗了个脸,又找了个桶,把暖水瓶的热水倒进去,兑了点冷水,把身上洗了洗,最后把脚放了进去。

    顺手端起饭碗,开始吃饭。

    一口接着一口,肉香弥漫在口腔,满足无比。

    脚下滚烫,驱走疲惫,谢昭惬意的眯起眼,静静享受这一刻。

    洗完脚,收拾完毕,顺带连碗也一起洗了。

    他轻手轻脚走回屋子,推开门的一刹那,愣了一下。

    林暮雨靠在床头,微微侧着身子,睡着了。

    昏黄色的煤油灯,灯火爆开的刹那,她的影子也跟着轻轻摇曳了一下。

    碎发浅浅遮住她的眉眼,温柔得不像话。

    长而卷翘的睫毛,被灯光投落在她的下眼睑上,形成一片小小扇形的阴影。

    静谧而美好。

    林暮雨的手里还拿着一本英语单词,翻开的那一页上都是她做的记号。

    谢昭走过去,拿起来,看了一眼,忍不住嘴角扬了起来。

    “ardent。”

    释义:热烈的,炽热的。

    而下面则是一行小小的,中文标注的英文单词念法。

    “啊等特。”

    谢昭轻声念了一遍,嘴角高高扬起。

    上辈子,自己正儿八经学英文还是在二十五岁往后了。

    那时候自己去了杭城,开始跟着别人搞外贸,一开始没有足够的创业基金和经验,只能跟着大老板身后拎包。

    时常要接触到英文原件,为了不被踢掉,他自学英文,而那会儿记不住英文发音,就会用中文标注。

    如今重生一世,结果自家媳妇儿也这样学英文。

    还真是,有种莫名的可爱和怀念。

    谢昭忍不住低头,在林暮雨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一口。

    柔软带着一点湿热,她一下子惊醒了。

    结果睁开眼就看见谢昭正看着她笑,另一只手拿着她做了标记的英文字典。

    林暮雨一下子就明白了。

    “你,你干嘛?”

    她有些羞赧。

    伸手快速的从谢昭的手里想要夺过来。

    这人!

    笑话自己呢!

    “媳妇儿,你想不想知道学习英文最快的方式?”

    谢昭忽然笑眯眯的盯着她,开口道。

    林暮雨被他带得转移了思绪,顿了一下,旋即好奇又疑惑的看着他。

    “什么?”

    她漂亮的杏眸圆圆,水润带着一点细碎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