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的故事就有意思了</br>他有一个朋友b某,是在某银行工作的,俩人认识的也有好几年了。</br>他自己以前是帮人养信用卡的,手里面大概有几十张信用卡。</br>说有这么一天,他的这位好朋友b某就找到了他,说借他手底下的信用卡用一下。</br>因为对方是某行的大堂经理,俩人又认识了好久,他也没有多想就把自己手中的信用卡借给了这位b某。</br>“我以为他借信用卡是正规用途,谁知道他是他喵的给人家洗钱去的。</br>我是真想不通,他又不缺钱,在我们那还开了一家洗脚城,为什么还要去干这种事。”</br>一提到他那位正义的朋友b,他就有点生气。</br>后面的事就比较简单了。</br>那位b某用他给的那些信用卡走了诈骗的钱被执法单位冻结了,而帽子叔叔也根据银行卡的地址找上门来…</br>“我当时去找c去玩,还带了两桶泡面,没想到直接被帽子叔叔给抓起来了。”</br>c某,也是他的好朋友,他有一张信用卡是放在这名网友的手里养着的…</br>“我有点搞不懂,我有聊天记录能够证明我并非知情,也没有收益,怎么还被帽子叔叔给定成了明知了呢?”</br>这位网友其实并不缺钱,手里有两家实体店,开的也是宝马车,姑且能算的上成功人士吧。</br>用他的话来说:</br>我是两家商铺的老板,自己开的又是宝马,手里的存款也有个百八十万的,能为了那几千块钱去犯罪么?</br>“如果你觉得审判院对你的判决有问题的话,是可以找律师去上诉的。”</br>听完他的故事,李晨喝了一口茶水之后才开始回答他的问题。</br>“我如果上诉的话会不会被改判成实刑啊?”</br>“有可能。”</br>李晨闻言后点了点头:“因为你行为的本身就有很多的异常行为。</br>作为一名代替他人养卡的人,伱没有做到自己该尽的责任和义务。</br>别人把信用卡交到了你的手里,你却反手把信用卡借给了他人使用,这事本来就是你的不对。</br>根据你的这一行为,人家是可以给你改判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br>根据我国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br>你被抓的时候,帽子叔叔有没有让你把你手里的信用卡都拿出来?”</br>“有。”</br>男网友闻言开口说道:“那些信用卡都在我家里放着,他们跟着我去了我家里,我把信用卡都拿出来之后他们还拍了照片,其中还有两台pos机。”</br>“那就对了。”</br>听他说完李晨才继续开口说道:“根据刑法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就可以追诉。</br>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起步就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br>你保管的理由和出借的理由,在执法单位那边是行不通的。</br>就目前而言,只有直系亲属才符合客观不明知的出借对象。</br>你比方说夫妻或是父子之间的出借,其他关系的出借在出现问题后,其出借要承担相对应的刑事责任。</br>第二点,你说你在和对方的聊天记录中曾告诫过对方,不要让对方拿着你给他的借信用卡去做违法的事。</br>从你个人的角度来言,这确实是能够证明你并非明知的情形,但从其他人尤其是执法单位来看,你就是在此地无银三百两。</br>你发现他的情况不对了,为什么不向对方要回那些借出去的信用卡呢?</br>你既然有预感对方是在做什么不好的事情那为什么不去报警处理呢?</br>这些都是你个人比较明显的问题,一旦决定上诉,就要做好回答执法单位的准备。”</br>“哦…我知道了。”</br>听完李晨的回答,男网友也准备放弃挣扎。</br>他被审判院一审判了缓刑七个月,马上就要被释放了,没有必要在折腾了…</br>“不是哥们,你咋想的啊,竟然把人家的信用卡借给第三人?”</br>“好好好,这么干是吧?老子让你养卡你给老子一步到肺直接养死了是吧?”</br>“李律师说的很对,有些亲戚是真不能信啊,前一阵子我表哥拿我的银行卡说是让公司打工资,我也没有怀疑过他,结果就是我和他都被抓了!</br>表哥现在进去了,一年半,我缓刑七个月,我在想要不要代替表哥照顾表嫂。”</br>“我的银行卡借给了我的侄女,我被判了六个月缓刑。”</br>“有些亲戚是真不能信啊…”</br>网友们再次展开讨论。</br>有些亲戚确实让人挺无语的。</br>李晨并没有围绕这个话题继续讨论下去。</br>亲戚也好,直系亲属也罢,还是要看他们个人。</br>有的亲戚就很好,平时相处也挺和睦的,有些人就不一样了,属于窝里横。</br>在外面低声下四的,一回到家里就支棱起来了。</br>夫妻、子女、朋友、亲戚…</br>都有。</br>这次直播的时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李晨也是十分认真的去回答着直播间内网友的每一个问题。</br>有问帮信的、有询问离婚官司的,也有劳务纠纷的。</br>最为离谱的就是这么一个案子。</br>男网友在网上结识了一名网络主播,因为刷礼物后也是成功要到了这位女博主的薇信,并成功拿下对方。</br>两人的相处方式更像是**与金钱的互换。</br>或许是因为之前订婚案的影响,这名男网友就在和对方聊天的过程中加上了pc一词。</br>事情也正如同他所担忧的那样,那位女博主还真要去告他强奸。</br>正因为这样,他才会连麦咨询李晨自己的行为能不能构成强奸罪。</br>李晨的回复很简单:</br>看年龄。</br>如果对方成年了那就问题不大,你们之间的行为也很有可能构不成pc罪。</br>因为他们俩相识的地点不是特地的场所,而那名女博主也不是那种市场上守点的…</br>和私下单聊能够成pc罪么?</br>应该不能的。</br>除非你知道对方的身份就是一个鸡。</br>可要是对方的年龄是未成年,那就非常可刑了。</br>妥妥的强奸罪!</br>(本章完)</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