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的感觉,还是公开审理比较好。”
面对张勇父亲的询问,李晨也是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他解释:“你看你前期也找了媒体,事件也成了热点性的话题,是非对错总应该有个定论。
而不公开审理,到最后就很有可能会不公开判决,这对于你们来说是不公平的,就跟前期他们让伱找对方出谅解书是一个道理。”
审判院在接到案件也是第一时间联系了张勇的父母,希望他们去找到原告的家属出一个谅解,他们这边也会酌情的处理案件,给他们儿子判三缓四。
李晨在得知后也是比较疑惑。
审判院的主审法官去主动找到犯罪嫌人家属去拿谅解的事他也是头一次听说。
不过这玩意也不难理解。
事情闹大那么大,全国的网友可都在看着呢,他们压力确实不小。
不过李晨作为律师可没有那个闲工夫去体谅他们,对于这种办法也是不敢苟同。
现在的情况,被告人那边还是嫌疑人,案件又没有经过审判,你作为主审法官又怎么能下场让被告人去找对方拿讲解书呢。
直白点说:
案件还没有经过审判,你凭什么就认定张勇强奸了女方,还要求对方的家属去拿谅解书?
张勇的父母在听了李晨的说辞后也是豁然开朗。
不能不公开审理!!
不仅公开,还得申请网络庭审,这才符合自己前期所做的一切。
就像李律师所说的那样,现在全国的网友可都在看着呢,也让他们看一看庭审的现场,让他们判一判自己的儿子到底是有罪还是没罪。
四月二十三号,张勇的父母也是回复了联系他们的法官,并提出了申请网络直播庭审的具体要求。
主审法官面对对方的申请理由也是有些头疼,想要拒绝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实在是对方申请的理由太过于无解了啊!!
由于他们前期的行为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只有公开网络审理才能给彼此一个公道。
如果是他们的儿子张勇的的确确是个强奸犯,那他们也不怕背上强奸犯家属的名声。
养不教,父之过。
做为张勇的家属,他们的儿子做了如此荒唐的事情,作为父母的被骂也是他们活该。
可要是自己的儿子没有强奸对方,那也应该光明正大的给他们一个公道才对。
被害人需要公开网络审理获得自己的清白,他们也是一样!!
面对如此替对方考虑的被害人家属,他又该以什么理由拒绝啊…
有些为难,就如同被放在火架上烤一样,怎么做都不对。
判张勇强奸?
这样做实在是太不符合大众眼中的公正了…
可让他更加郁闷的还在后面…
四月底,李晨作为被害人辩护律师也是按时向审判院提交了自己的答辩状。
五月三号,审判院召开庭前会议,李晨于二号下午赶往西山省桐大市。
三号上午九点钟。
桐大市d县审判院李晨和地检署的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主审法官进行庭前会议。
本次的庭前会议主要是围绕着证据而展开。
公诉人员出示了强奸案的证据:
被害人描述、被害人提供的录音笔以及张勇个人的口供。
“被告人辩护律师,你是否申请公诉人员又或者审判长回避?”
“我申请审判长回避。”
李晨的目光与询问他的法官对视,审判法官闻言忍不住皱起眉头:“你说你申请审判长回避?”
“没错。”
“申请理由是什么。”
“理由有两点:
第一,在案件开始时,作为主审的法官就曾经找过我的委托人,要求他们去找被害人家属出示讲解书用来减轻刑法,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不是很理解。”
面对主审法官和公诉方几人,李晨虽孤身一人却仍然选择火力全开:“案件在地检署的时候,我就和咱们的公诉人提出交涉,认为张勇强奸案还存在许多的疑惑点。
其一就是张勇行凶地点的公用电梯。
张勇和女方一同做电梯上了他们的婚房,两人的举止十分的暧昧,没有任何的反常情况。
而受害者在张勇行凶以后,乘坐电梯孤身一人下楼时也是神情自然,没有任何的被迫侵犯的具体特征。
疑惑点二,受害者的报案时间以及具体的要求。
在受害者被侵犯后,他们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处理,而是选择找到张勇的家属提出两项要求:
一是提前支付剩余十万块钱。
二是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姓名,不然就报警告他强奸。
这两种情况本身就涉及到了敲诈勒索。”
“你说的这种情况,根本就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女方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听到李晨谈到了自己,负责起诉的女检察员也是毫不客气的回怼了过去。
“那张勇强奸案就有足够的真够么,不也是只看着双方的证词来定罪么?”
听到女检察员还在为女方开脱,李晨也没有在给她留情面:“你做为负责起诉的公诉人,带有色眼镜去对待案件,这本身就不符合公诉人员的要求,这件事呢我也会像地检署的相关部门反应,我现在先说一下审判长回避的事项。”
你的事等审判庭结束后在说,先别那么着急跳出来!
负责起诉案件的女公诉人闻言一脸懵逼。
啥玩意?
你还要像有关部门反应我的问题??
行啊…
我等着你!
此时的她还是有些不屑,不相信李晨能把她怎么样。
“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在案件还没有开始就找到张勇的家属的行为是不是可以理解案件在您这边已经有了判决结果。
在没有经过审判就有了结果的行为,是严重违反了正常的案件审判程序,这是第一。
第二,对于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我想我的委托人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和具体的要求,而作为主审本案的审判长又是如何跳过了张勇的父母强行进行的不公开审理?
综合所述,我认为作为主审本案的审判长已经无法在来公平公正的来审理这场案件,因此,我申请审判长回避,这也符合申请的要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