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江湖:从打工仔到陈爷 > 第258章  落魄如狗
    很快,季鸿轩去而复返,看着我表情严肃的开口道:“现在,你可以走了。”

    我深深地看了两人一眼,一瘸一拐地出了院子。

    站在大门口,我先是茫然地看了一眼周围。

    这里就是个不算发达的小镇,我确定自己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看来应该是已经离开了清河。

    现如今,我身上除了季鸿轩给的那一百块钱之外,身无长物,甚至连联系小刚他们的办法都没有。

    暂时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至少在我没有恢复之前,不能让那帮人知道我还活着。

    刚走到巷子口,我就被几个人给围住了。

    “呦呵,这小子我们没见过啊?季鸿轩那小子平时谨慎得很,从来不会让陌生人去他家,你小子,哪来的!”

    为首的那个光头,正是前不久去季鸿轩院子里的那个。

    我摇了摇头,一言不发。

    光头看了我半天,嗤笑道:“没想到啊,还他娘的是个残废!真他娘的晦气!”

    说完,他一脚把我踹翻在地。

    我之前伤得太重,养到现在,虽然能够勉强走动,但四肢还是使不上力气,根本不是这些人的对手。

    我就这么被一脚踹倒在地,半天才爬了起来。

    “你们看看,这小子像不像一条丧家犬啊?哈哈哈!”

    光头冲着我吐了一口浓痰,眼神中的嚣张和嘲讽,让我觉得格外刺眼。

    “光头哥,季鸿轩那小子油盐不进,老大说让咱们说服他打黑拳,他死活就是不答应,老大回头问起来,咱们怎么办?”

    光头听了这话,脸上的笑容荡然无存,他咒骂道:“他妈的,实在不行就绑了他的废物妹妹!

    那小妮子有心脏病,稍微吓一吓,我就不信季鸿轩不从!

    原本还以为能从这小子身上套点消息出来,没想到是个哑巴!

    真他妈的晦气,咱们走!”

    这帮人看都没看我一眼,转身走了。

    从我来到港城,还是第一次如此的落魄,想想还真觉得可笑。

    漫无目的地走了半天,天黑之后,我也没找到合适的落脚点,只能找了个公园,暂时休息一晚上。

    现在已经入秋,晚上的气温降得厉害,我躺在躺椅上,只觉得浑身都冷得厉害。

    不知道眯了多久,我总算是有了点睡意。

    这个时候,一阵警笛声从不远处的街道呼啸而过。

    “你们听说没有,好像又有人的腰子被割了,这都是这个月的第几起了?

    这帮警卫也不知道是干什么吃的,到现在还没抓到凶手,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吧!

    要是倒霉碰上凶手,可就惨了!”

    “哎,我这个月都是夜班,这大晚上的,走夜路都觉得瘆得慌!哎,你们看那是个什么玩意儿?卧草,吓老子一跳,原来是个乞丐!”

    我转头面无表情地看了对方一眼,心里暗自想道:没想到这地方还挺乱,居然有人堂而皇之的取器官都没人管。

    不过这种事情,我也就当个乐子,刚准备闭上眼睛继续睡,就听到一边的草丛里传来一阵动静。

    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手里拎着个保温箱钻出草丛,结果刚好跟我大眼瞪小眼。

    紧接着,对方瞪了我一眼之后,就急匆匆地走了。

    这一晚上,稀奇古怪的事情接连冒出来,闹得我仅有的一点睡意也没了。

    我索性坐起来看着夜空,想着廖梦雪她们要是知道我出事了,会不会正在心急如焚地找我?

    乔子豪弄死我之后,应该不会迁怒其他人了吧?

    我胡思乱想了半宿,一直到天亮,警笛声再度从我耳边响起。

    同时伴随的,还有一阵阵的哭声和骚乱声。

    “真是太惨了啊!

    那个年轻人,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年纪啊,还是个医科毕业的高材生,怎么就突然跳了楼,腰子还被人给取走了!

    这人都没了,还不给他留个全尸!”

    “要我说,这根本就不是自杀,应该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啊!不过这种事,咱们老百姓还是不要议论了,免得惹火上身啊!”

    耳边的议论声,让我忽然想起了昨天晚上那个拎着保温箱的男人。

    我之前听说,人体的器官刚取出来的时候,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保鲜。

    不然就算取出来了,时间一长也没法用。

    难不成我昨天目睹了凶手从我面前晃过?

    我摇了摇头,肚子饿得咕咕叫,现在这种情况,先填饱肚子才是要紧事。

    我拎着药袋子离开了公园,随便找了一家早点铺子。

    热腾腾的包子,闻着就香。

    我跟老板要了两个包子,又买了一瓶水,一边走一边吃。

    当务之急,是赶紧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清河那边,暂时是回不去了。

    我身上的伤还没好,现在回去,乔子豪一定不会放过我,说不定还得连累手下的那帮兄弟。

    走了一圈,我在一家饭店门口看到了招工信息。

    手里一百块钱肯定是不够用的,我必须先找个班上才行。

    这家饭店招临时工,工资日结,正好能解我的燃眉之急。

    我进了饭店找到老板。

    老板听我要当服务员,一脸嫌弃的看了我一眼,开口道:“你浑身是伤,该不会是被人给打的吧?

    我们这里可不想招惹麻烦!

    而且就你现在的样子,一瘸一拐的,能干活吗?”

    我用嘶哑的声音说道:“老板,我是个老实人,你放心,我能干活!我可以当临时工,一天一结算的那种,你要是觉得我不行,我随时走人。”

    老板迟疑了一会儿,点头道:“行吧,那你就先干半天看看,不过我提前跟你说清楚啊,这半天可是没有工钱的!”

    我连忙点头,又追问道:“对了,这里的员工,管吃住吗?”

    “你一个临时工,还想老子管你吃住?你看我像是冤大头吗?一天五十,爱干不干,不干滚蛋!”

    我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点头先答应下来。

    等手里有了钱,我再想下一步的办法。

    这家饭店规模挺大,光服务员就有十几个,二楼还有住宿,生意相当的好。

    这里上班之前要例行开会,经理是个尖嘴猴腮的男人,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

    俗话说得好,相由心生,这东西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今天咱们店里来了个临时工,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