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死后,京圈公主疯了 > 第五十四章 处理他和处理猪没区别
    众人的目光瞬间又甩了过去,找寻着声音的来源。

    刘大明满脸歉意,抬手示意,“不好意思,我的手机响了...我接个电话去?”

    “就在这接。”谢牧云眼眸微眯,死死盯着刘大明。这种关头,万一他跑路了,那上级追责时学校的责任又添一分。

    “哎,我接,我接。”

    ......

    沈白和褚衡钻过数道胡同,最终到了他们今晚的目的地。青灰色的砖墙,统一着眼前的配色。仰头望去,院门正上悬挂着两块木质招牌。

    “我请,你就吃这?”沈白抬手指着门头的招牌,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确定。

    “嗯,好吃啊。”

    褚衡点了点头,迈过门槛,大步钻入院内。

    跟在他身后,沈白的目光扫过院子,满目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但...这寸金寸土的小院,卖麻辣烫有点浪费了吧。

    “进来啊。”褚衡已经钻入屋内,站在门口对着沈白挥手。

    店内并无其他食,只有沈白和褚衡二人,十分安静。

    “拿来吧。”褚衡坐在对面,对沈白伸出了手。

    “啥?”

    “你写的题啊,正好我现在看看。”

    唰—唰—唰

    红色的中性笔在纸面上快速划过,褚衡不时抬手扶着下滑的眼镜。偶尔能看到他皱眉,又见他手中的红笔开始在纸面上圈圈点点,不知在写着什么东西。

    ......

    沈家别墅。

    柳思梦早早回到家中,此刻正在浴缸内悠然泡着澡。她轻轻抬手,指尖掠过水面,将漂浮的泡泡捞起,随后将其抛散在空中。

    趴在浴缸边上,目光扫过周围,玲琅满目的各式洗漱用品,都是逛商场时,在每个专柜买来的高价用品。

    若是那年...

    柳思梦的双目微眯,视线落在小桌上,那里摆着一条有些生锈的项链。挂坠上的小狗正在不断摇晃,将她的思绪带回从前。

    她生在正月二十二。

    那条项链,是她给自己买的,十五岁生日礼物。

    “生日礼物……”她趴在浴缸边上,嘴里喃喃说道。

    对她这样的人来说,生日只不过是最平常的一天,该带弟弟,该做农活,该清扫院子,唯独不该收礼物。

    不过,她命运的齿轮,早已转动起来。

    一声巨响,吸引了她的注意。她身上背着竹筐,手中拿着镰刀,快速钻过山林,找到了声音的来源。

    等她到现场时,车子已经撞的不成样子,在山崖边边上摇摇欲坠。

    趴在一侧的玻璃旁,她警惕地看向内部。驾驶座上,一名男子昏迷不醒,鲜血顺着他的额头缓缓滑落,染红了面前的气囊;副驾驶是一个女人,此刻也已经陷入昏迷当中。

    他们这里,最多的就是这种没有护栏的险路,山沟下边,早不知道掉下去了多少辆车。她敲打着车窗,试图唤醒里面人的注意。

    “喂,醒一醒!”她边喊着,用镰刀将车窗破烂的地方勾下,“醒一醒!”

    驾驶位的男人率先醒来,看向柳思梦时,眼底瞬间生起了希望。

    “小..小孩,你把我拉出去,我给你钱。”

    “我先把这个女的拉出来,然后你爬出来,你先别乱动。”柳思梦冷静地说道,手上的镰刀不断割着副驾驶的安全带。

    “那你快点!”

    柳思梦费力将副驾驶的女人拖出,将她放在了安全的地方。趁着四下无人,她毫不犹豫,一把将女子脖颈上的金项链扯走。

    转头回去要救那男人时,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她停在副驾驶边上,看着里面那个不断尝试着自己解开安全带的男人。

    “你打算给我多少钱,救你?”

    “你先把我救出来,我手上的金表,金表给你!”男人连忙答道,他没有丝毫犹豫,晃动着手腕,金黄色的手表晃得人睁不开眼。

    等柳思梦费尽力气,终于把这胖男人也拉出来时,汽车坠入后面的悬崖。

    男人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仿佛刚从死神手中夺回了一条命。等柳思梦上前索要报酬时,男人却又变了嘴脸。

    “还想要老子的金表?你个乡巴佬,知道这东西值多少嘛?知道在哪里能卖出去吗?”

    “这不用你管,我救你,你付报酬。”柳思梦的小手背在身后,掌心死死攥着那条金项链。

    话音落下,空气中回荡着男人嘲讽的冷笑。

    男人似乎已渐渐恢复了些许体力,他缓缓站起身,直接甩给柳思梦一耳光。而他那时的表情,至今仍留在柳思梦的心底。

    “乡巴佬,听好了,我的意思是,不给你!这么简单都听不懂?”男人说着,双腿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似乎那一巴掌,已耗尽了他残存的所有力气。而他强硬的语气,却又似在掩饰自己的虚弱。

    寒风在山坳里打转,不断扫过柳思梦的脸颊。但她并未颤抖,这样的冷,她早已经习惯,她看着眼前的男人,目不转睛。

    噗呲!

    滚烫的液体,喷洒在柳思梦的脸上。她左手举着镰刀,刀尖上正淌着血珠,不断向下滴落。

    处理他和处理猪没有什么区别。

    一刀扎进脖颈,血,会自己喷出来。

    柳思梦利落地摸着男人身上值钱的物件,她拿着金灿灿的手表,在手中掂量着它。阳光下,表盘上的鲜血格外亮眼。

    她笑了笑,用衣角将其擦得锃亮。

    柳思梦的话语中带着几分自嘲,“你说的也没错,我们这种乡下人,怎么会知道金表卖到哪里?”边说着,她用出十成力道,额头和脖颈间的青筋暴起,终于将死猪样男人推下山崖。

    过了好久,好久,她才听到“砰”的一声。

    刹那间,山底的密林仿佛被惊醒,无数鸟儿钻出,它们不停扑扇着翅膀,在柳思梦的头顶盘旋。山崖边的风带着几分凛冽,将她的衣摆吹的猎猎作响。束在脑后的头发,随风舞动,肆意飞扬。

    她又看了一眼,掌心的金表,毫不犹豫,抬手将其扔进了山沟里。看着那道金色在视线范围内划出一道弧线,她喃喃道:“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都是废物。”

    而那串金项链,她却细心地塞回了衣兜深处。

    虽然是山里人,可她不是原始人。逢年过节,她也会跟着阿爸阿妈去镇上,那里虽然比不得京市繁华,却也商铺林立。

    金项链值钱,她知道的。

    至于那女人...她微微垂眸,看到自己身上沁了血的棉衣,咂了咂嘴。将棉衣脱下,先呼啦着脸上和脖颈上的血迹,又拿起镰刀,仔细拭去上面的血。

    随后,她将棉衣反过来,套在身上。

    头顶盘旋的鸟群仿佛受到了惊吓,四散而飞,瞬间散开。

    若不是手心还攥着那条金项链,一切都像是没发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