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降神 > 第5章 被捅一刀
    锦氏真的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女人。

    她的才能注定她会高高在上一飞冲天。

    唯一遗憾的是——她是一个女人。

    而且——实力不强。

    抛除实力不足这一点,在待人接物,行为处事,那都是无可挑剔的。

    若非如此,她也不可能继续巴结上孙春绮。

    不懂的人不知道。

    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自高自大。

    根本不把普通人放在眼里。

    普通凡人女子,长得再漂亮,放在修仙者眼里都屁都不是。

    嫌脏。

    毕竟修仙者筑基可辟谷,体质上来说的确是比普通凡人干净多了。

    可见锦氏巴结孙春绮有多不容易。

    为此——献出身子又算得了什么?!

    她侧着身子,手缓缓,缓缓,轻轻,抬起。

    纤细的柔荑,慢慢,拉开了胸襟上的绳扣。

    红色的嫁衣从她身上顺滑而下。

    里面是青色素雅的青丝绸外衫。

    她又伸手,解下青丝外衫,露出了里面月白的里衫亵衣。

    到这儿,她终是停了手。

    接下来的,她就不好再自己脱了。

    不庄重。

    她要维持她最后的尊严。

    刘一夫终于忍不住,焚情香的影响,锦氏的脱衣自荐,让他再也无法克制自己,他终是低吼一声的扑上去。这一刻,理性从他的脑中消失。是的,他是可以抵御一个风尘女子的引诱,也能拒绝倾国倾城的女鬼,但他实是无法拒绝一个良家妇女的解衣自荐。

    因为他更知道一点。

    锦氏已经做了她尽可能做的一切。

    她的自尊让她是无法自己把那件亵衣给脱下来的。

    在这件事上,若全指望锦氏主动,那他未免太没有担当了。

    有时他需要用他的主动,来化解锦氏的尴尬。

    这是他能做的。

    也是他必须做的。

    一日无话。

    温柔如水。

    刘一夫从未有这样的感觉。

    他已非初哥。

    也被家中那些女子教了十八般武艺。

    但这一天,仍然让他犹在梦中。

    他想。

    倘若他父母在时,给他安排的女子是这样的,是锦氏这种女子,他还会抗拒婚姻至今未婚吗?说不定他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不得不说,锦氏真的是极好的女子。

    刘一夫通过对她的接触,更多了一些了解。

    锦氏的武功不是太好。

    但她暗中也是练过一些功夫的。

    从她皮肤肌理可以感觉到。

    她有足够的运动,绝非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居家妇人,待宅子里闷久了,年轻还好,一上年岁这皮肤肌肉都要松弛了。

    而锦氏的皮肉,虽能看到肌理延展,皮质渐糙,可皮肤仍然紧致有弹性,肌肉也结实坚韧,肌肉紧密有力。

    可知她对身材维持的努力。

    若非如此。

    她像普通妇人一样,现在说不得至少是要胖一圈的。

    中年发福这一点可不是开玩笑的。

    刘一夫对着她,累了一天又睡了一夜。感觉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门外。

    孙春绮早不见了。

    在刘一夫真的则个时,她就走了。

    她又不是变态,岂会一直留着听墙根。

    到了后来是刘一夫自己控制不住自己,有些索需过度了。

    是以现在的刘一夫竟然感到有些……身子发虚。

    锦氏人在被中,她一身狼籍,不好露出身子,只伸出手,扯了床头的一根绳子。那绳子扯着了一只铃,铃声一响,不旋即,就有一队仆妇鱼贯而入。

    “相公且先自便吧。”

    锦氏人在被中说道。

    刘一夫在第一个人手里的盆取毛巾擦拭了身体。

    用第二个人手里的茶水漱口。

    在第三个人手上的水具用盐洗漱口牙。

    在第四人手中取茶漱口。

    在第五人手中拿过了衣衫,新的衣衫。

    一套青色素布的男衫。

    的确是锦氏的品味。

    比之刘一夫的品味高多了。

    不得不承认,有时女子的衣品比男子是要强得多的。所以很多时候有一个女子在男人外表会显得比较体面。

    刘一夫走了。

    他出了院门。

    打门却是一个人。

    刘一夫一看就知道——不好。

    那是锦氏的女儿,锦天的妹妹。

    锦葵。

    这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女孩。

    锦葵其实只是一个几岁的孩子,但已经是一个熊孩子了,自私自利的狠,偏偏锦天对这个妹妹极宠,可见她其实在家里也是极受宠的。

    未想她竟然在此。

    刘一夫忙是想避开此女。

    但锦葵主动跑向刘一夫。

    刘一夫一时间没把握住。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跳着离开,还是把她推倒,毕竟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至于要较真儿么。他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闹,太不像话了。

    就是这么一犹豫的功夫。

    锦葵噗地插了刘一夫一刀。

    在他的腹部。

    还好。

    这个位置,不会致命。

    但这不是锦葵手下留情。

    而是锦葵是个小短腿的女孩,恰好是攻击到此处。她再高一点,就能扎刘一夫的胸了。

    “你这孩子!”

    锦氏不知什么时候竟也出来了。

    她换加青布素裙。虽然素净,但端庄得体,一副当家主母的模样。

    虽然武功不是很行,但她身法还是不错的,脚掌在地上一转,整个人已经如离弦之箭般射出。

    锦葵大叫:“不道德!我恨你们!”

    她掉头就跑。

    此女虽小,却天性自私,更是个敢言敢行之人,她竟是敢于出手,现在更是向刘一夫出手。这一刀插的,差一点就要了刘一夫的命。

    “她太聪明了,我已经引开她了,没想到她还是摸了过来,知道了这事儿。你没事吧,我回头会和她好好说说的。”

    锦氏有些不好意思。

    她已经尽力了。

    奈何锦葵就是个小魔星,管不住,打也不行。纵是她自己小心翼翼,也仍然让锦葵摸黑过来了。

    这个小魔星,贼精,她很快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顿时气得要爆炸了。但当时刘一夫还没出来,她也不好闯进去,就抓了把刀在外等。

    当刘一夫出来,她立刻认定这是欺负自家的坏蛋,毫不犹豫的就冲上来一刀。

    发生这事,真是让人尴尬。

    “算了,我也没死掉,你回去和她好好说说吧。告诉她,没下次了。”

    刘一夫原本带有温情的脸变色了。

    他运转工字伏虎功,收缩了伤口周边的肌肉,挟住了伤口止住了血。这门工字伏虎功让他对身体的掌握更上层楼。

    现在的他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缩骨功这样的功夫,原因就是他对身体的掌握增强了。

    锦氏原本想说什么,终是没有说出来。

    纵是她智计万千,奇谋百出,面对此情此景,也是徒呼奈何。在讨好刘一夫之余,她还要安抚住锦葵,这两样,她无法两全其美,只能选择先安抚锦葵。

    好在她知道,刘一夫这样的人,纵被锦葵捅了,也决计要不了他的命。

    不然他就不是脸色难看了,而是要直接翻脸。

    精通情商的锦氏早早打听了儿子身边人的情报。

    她知道张小乙是个喜欢揽事儿的小老大,虽说脑子有点问题,执念比较重,但行动力强,和她儿子的性格可以形成互补。

    唯有这个刘一夫,不显山不露水,暗藏机峰,城府极深。而且这个人的性情比较凉薄,不要看别的,只究其一点,他是一个降术师。干这一行的,没有天真蠢和傻白甜,都是比较极致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刘一夫能原谅锦葵捅了他一刀。

    这是因为他才和锦氏从榻上下来。

    并且两人玩得还挺好,兴致很足。

    所以刘一夫才隐忍下来没有发作。

    但这样的事再来一遍,什么恩情都会没了。

    到那时就仅剩下公事公办四个字了。

    那样的话她这副身子就赔得不值得了。

    不提锦氏要如何教育熊孩子。

    刘一夫原本大好的心情,全给这一刀子给捅没了。

    他意兴阑珊,脚下软绵绵地回家。

    到了门口,犹豫一下,少有的施展起初有成效的轻功,蹿上了张小乙的房楼。

    张小乙正在练功。

    精赤着上身。

    虽然坐那不动,但心火如焚,在心火煎熬下,一身白赤的精肉表皮冒油也似的出了一层的汗。就像在皮肤上抹了一层老猪油。

    刘一夫上来,他差点以为是锦天。

    但一想不对。

    他和锦天住一块儿,两人不是兄弟胜似兄弟,因为太过熟悉所以对彼此反而十分的了解。他知道,最近锦天心魂都给杨大小姐迷住了。

    一天到晚的,尽跟那妞屁股后面找查千多年前,关于仁王的资料。

    张小乙算明白了,这位锦爷,算是陷进去了。

    倒也是不稀奇。

    锦天心中最敬佩最崇拜最渴望的,不是他父亲,而是他母亲锦氏。

    所以他找对象打心眼里是奔他母亲模子去的。

    可是,天可怜见啊。

    像锦氏这样的女人世上又能有多少呢?

    好在上天给出了杨大小姐。

    她拥有锦氏一样大家族的出身。

    又有大家族制度下的精英教育。

    能力方面也是杰出的,不输于人。

    至于小脸蛋子就更别说了,那就是一个字,漂亮。

    锦天被迷,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张小乙想想也就接受了。

    能怎么办?

    反对的话兄弟都没得做了。

    再说杨大小姐真不错。

    你找别人还不如她呢。

    只是这下很多时间里这宅中可就只剩下张小乙自己一个人了。

    他一发闷,干脆练功。

    好在知本论虽然对他作用不能说逆天,但不是没有。

    他终究是感觉到自己武学的桎梏松动了,瓶颈一松,他就感到了进步,这比啥都要让他激动,高兴。

    这不,就练上了。

    一收功,一眼眼,来的人不是锦天,而是刘一夫。

    虽未想到是刘一夫,但二人关系已经十分铁了,哪怕刘一夫来他这儿次数并不多,他也不以为意,反而笑呵呵地说:“今儿怎么这么早来了?”

    可不是,一大早来的。

    刘一夫坐下道:“别废话了,给我找点儿子药,金疮药。”

    张小乙还纳闷了呢。

    这刘一夫手头上的药岂不是比他的要好得多?是以他早不给自己备金疮药了,要用一般都是从刘一夫那儿弄。自己手头的,都是从前旧的,好在还在有效期内。

    原以为是要最后扔了的,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

    只是吧,这刘一夫怎么了,需要用这玩意儿。

    转念一想,明白了。

    刘一夫也是怕了家里那多出来的一群莺莺燕燕啊。

    其实也不是真怕什么。

    只是男人,有时最怕的就是女人吵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