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幸好遇见你 > 第七十二章 我没有感情
    程夕半蹲,先将落在茶几底下的录音笔捡起来,将音量调回正常,然后才打开了食盒。

    不得不说,陆沉舟的爷爷奶奶对他是真爱,给他带的东西十分精致精细,怕他饿坏,多是养胃和护胃的。

    每样的量都不多,但是看起来十分的有食欲。

    程夕无视他的目光,从里面端出一盅山药大枣粥,揭开盖子,香味扑鼻,程夕晚上就吃了两个烤饼,这会儿闻到这香气,简直是馋虫啃肚,顿有一种饿得抓心挠肺的感觉。

    她将之放到桌前的茶几上,轻轻搅了搅:”嗯,挺香的。要喝吗?”

    陆沉舟不为所动,仍是冷冷地盯着她。

    程夕也不管,干脆把他扔的抱枕捡过来,垫在地上坐好,十分悠游地自己先吃了起来,东西带得有点多,陆沉舟吃不完,所以她分吃一些无关大局。

    程夕吃得特别香,吃一口还咂吧咂吧嘴,赞一句:“嗯,好好吃。”笑眯眯地问他,“想试试吗?”

    那模样儿,特别欠揍。

    程夕觉得陆沉舟眼神更阴郁了,仔细看,能冒得出火。

    吃得差不多了,她又拿出一碗,这次不是粥,是芹菜百合炒肉,这个菜对程夕来说清淡了,不过应该是陆沉舟喜欢的口味,因为她看到他咽了口口水。

    所以再失智的人,也有吃饭的本能,只要还活着。

    她很大方地挟起一块递过去:“吃么?”还哄他,“我记得,我和你说过,洁癖的本质就是喜欢脏东西。上回你吃了我剥的烤红薯,那东西多脏啊,长在地底下,那种又潮湿又阴暗的环境,每天还有蚯蚓啊虫子啊爬来爬去,可是你不是一样吃得很香?”趴在茶几上再递近一些,“试试吧。”

    都已经递到他嘴边了,陆沉舟张嘴就可以吃到,但他没有张嘴,可除了眉头皱起来,眼神更冷了,他也没有别的反应。

    没有反应就是有了反应,程夕再接再励:“你现在是不是觉得我特别讨厌?那就吃啊,吃了东西,至少你可以把我扔出去,再不会在你面前碍眼了。”

    陆沉舟闻言盯了她半晌,忽然张开了嘴,狠狠地一口咬在筷子上,然后……他疼得嘶地一声,显然是伤到嘴了。

    程夕忍笑,他恶狠狠地瞪着她。

    “好吧,对不起,嘲笑人是不对的。可是你也可以嘲笑我呀。我有一次饿极了,连自己的手指头都咬到了呢。”她说着,又递给他一筷子菜,等他吃了后,她又从食盒里端出一碗鱼片粥,递给他,他没接,程夕就试探着坐过去,拿勺子喂他。

    可喜可贺,他这次没有再拒绝她。

    程夕就笑了笑,十分自然地将一碗粥都喂给了他,病人就像是孩子,她其实并不介意做这些。喂完了,她将碗都收起来,陆沉舟不满意地瞪着她,眼神落在茶几对面的食盒上。

    程夕笑:“你饿得太久,刚开始不要吃太多,等会再接着吃。现在,能让我帮你检查一下吗?”

    他没回答她,可能食物让他的理智稍微回笼了一点,他认出了她:“是你。”

    “是我。”她说。

    “你不生气了?”

    她听见这话,心里莫名有些酸,“对不起,”她说,“那天我不应该让你就那么走的。”

    他笑了一下,笑容很淡,也很冷,带着嘲讽的味道。

    显然他很清楚,在她心里,林梵比他要重要得多。

    程夕没有解释,这事也没法解释,她把他的反应当成是默认,握住了他的手,果然,体表温度有些烫手,轻轻撩起他的袖子,只卷上去一小截,就看到一条一条的伤痕,有些是抓痕,有些……

    她想要看得更仔细一些,陆沉舟却已经抽回了手,他神情卷怠地说:“你走吧,我现在不想上你了。”

    程夕说:“好,我会走。但是我不能就这么走,你是我的朋友,你病了,我不能抛下你不管。”

    “朋友。”他笑起来,程夕刚察觉到他眼里的危险,他突然就爆发了,猛地一把抱住她,然后她只觉得肩上一痛,他就像个吸血鬼一样,深深地咬住了她。

    程夕觉得自己都快要被他咬死了,她不敢挣扎,也不敢刺激他,她忍着痛有些无奈地说:“我身上好脏的,在医院待了一天,还接了两个刚入院的病人,其中有一个情绪激动吐了我一口口水,嗯,好像就吐在你咬我的位置……”

    虽然她告诉他,洁癖的本质就是喜欢脏东西,但很明显,这个还是有些突破陆沉舟的认知,他微微一僵,放开了她。

    程夕往后微仰,手伸进衣服里面摸了摸被他咬到的地方,嗯,果然是见血了。

    今年流年不利,她被两个病人先后咬了一口,这次不知道会不会比上回更严重?

    可看到他一脸的不堪忍受,程夕又不由得笑起来:”骗你的。”怕他再扑上来,她摇头说,“别咬我啦,我身上尽是骨头,硌到你的牙怎么办?”

    她痛得脸都变形了,却还在跟他开着玩笑,明明他才伤害过她,她却没有立即躲开。

    他想起那天,她抱着那个小女孩,任凭她咬得如何紧就是不松手。

    而程夕可能不会知道,当看到那场景时,他心里的暴虐,得用他最大的努力才能控制下来。

    也就是那时候,他知道,他本质上和那个小女孩是一样的,他们都一样疯狂,都一样……有病。

    他闭上眼睛,颤抖着说:“……你不怕我吗?”

    程夕好奇,问:“为什么要怕?”

    “我没有感情。”

    “不,你有。”程夕望着他,“你会顾忌到家人,怕他们操心你的婚事,所以千方百计拉我做你的女朋友,这是亲情;你陪我去陈家所在的镇上走访,帮我解析邻居存在的疑点,帮我调查陈富国的事情,这是同情;你也会帮助你的朋友,帮他们搞定他们搞不定的生意,这是友情……这些你都有,为什么要说自己没有感情?”

    她的声音真好听啊,那样温柔,就像是他隐隐约约做过的梦,梦里四周一片黑暗,只有不知道从哪里照过来的一束光,虽远,却还是亮着。

    他不自觉说出了他从来就没有说过的话:“那些都是装的,全都是装的,因为他们都说我应该要谈恋爱了,恰好蔡懿要我认识你,我就找上了你;我看过书,书上说谈恋爱的时候,女朋友所有的事情都要帮她做到,所以我陪你去陈家,帮你调查他们,这和同情什么的完全没有一点关系,陈嘉漫是谁,陈家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交朋友,我帮他们,也不过是因为,我不想成为独来独往的怪物……事实上,我讨厌人,我也讨厌应酬,婚姻、恋爱、家人、朋友,对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我活着,只是因为我还没有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