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卿是个吃货,不仅会吃还会做。
她决定从吃方面着手挣钱。
肉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是奢侈的,除了做卤肉,再做一些开胃小菜,比如酱萝卜、凉拌海带就很不错。
凤卿是个知行合一的人,想到就做。
买来了瓦罐、录音喇叭、做卤肉小菜用的食材佐料等。
程屹上班回到家,见院子里多出很多食材,他不傻,猜出凤卿准备做食品生意。
但是,阮小桃的厨艺很一般,还不如他的,做食品生意,估计赔得底裤都不剩。
到时候会不会哭鼻子?
程屹脑中浮现出,凤卿靠在他怀里哭得稀里哗啦的场面。
尽管,他不希望她离婚,但更不想她经历生活的无情磨砺,在付出辛勤汗水后,却毫无收获的苦楚。
程屹犹豫了很久,趁凤卿不注意,悄悄潜入她的卧房。
在她的枕头下放了一千块钱。
程屹转身准备离开时,突然意识到不对,她有了钱,不就更要离婚吗?
不行。
程屹返回去,拿走了枕头下的钱。
恰在此时,门外传来开门声。
程屹心一慌,未经允许进入她的卧房,她应该会生气吧?
程屹连忙躲到橄榄色碎花窗帘后面,挺拔的身躯紧紧贴在墙面,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凤卿走入卧房。
她看了一眼倾斜的枕头,随即环顾屋内一圈,最后落在窗帘底下,那双二十七公分的脚格外显目。
不用猜,她知道是谁。
凤卿抬步走到窗帘前,一把掀开:“来我卧房干什么?”
“我,我……”
程屹俊脸紧张得绷起,拿着钱的手藏在背后,一时不知怎么澄清,他立即转移话题:“你准备做食品生意?”
凤卿轻嗯了一声。
程屹颤颤巍巍伸出拿着钱的手,认真道:
“做生意很辛苦的,要不……你帮我管家?每个月薪资一千,如果你觉得做家务太累,我可以分担,也可以请保姆。”
“你觉得怎么样?”
八十年代,哪个管家能开出上千工资?
分明是老婆才有的待遇。
凤卿瞪了他一眼,推着他往门外走:
“你想得倒挺美,下次再进我卧房,对你不气。”
……
翌日,凤卿凌晨四点起来做卤肉、酱萝卜和凉拌海带。
做好后放到瓦罐里。
瓦罐保温效果好,同时最大限度保存肉质的口感,锁住香味,是最佳的存放容器。
县城集市一条街。
有一个摊位格外醒目。
方形长桌上整齐摆着三个瓦罐,瓦罐内的卤肉色泽诱人,小菜勾人味蕾,路过摊位的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一侧的大喇叭循环播放声音:
绝味卤肉、酱萝卜、凉拌海带,好吃不贵。
买卤肉和小菜的人络绎不绝,生意好到爆。
好几家私人饭店的老板偷偷派人过来买卤肉,尝试研究出配方。
李四就是饭店老板专门派过来的。
他装模作样走到摊位前,询问道:“老板,你这卤肉味道怎么样,好吃吗?”
凤卿一眼就看出李四的目的,大大方方切下一小块卤肉,放到盘子上,肉块上插了一根牙签,递到李四面前:
“尝一下便知味道。”
凤卿的目的不是摆摊,而是为了和各大饭店合作,合作前,需要让老板看到卤肉的价值,才方便谈价。
对待合作商,自然要大方一些。
至于,饭店老板想研究出她的配方,几乎没有可能。
李四品尝期间,凤卿又卖出了好几斤。
李四感叹,这生意也忒好了吧?
直到尝完卤肉后,才知道生意好是必然的。
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卤肉!
李四还尝了酱萝卜和凉拌海带,眼睛更亮,太好吃了!
李四二话不说,一样买了一斤。
凤卿出摊不到三小时,全部卖完收摊。
把一众摊贩看得羡慕嫉妒恨。
凤卿摆摊动静大,不仅吸引来了食,还吸引来的小偷。
三个小偷盯了她老久。
趁凤卿弯腰收拾东西的间隙,一把抢过她装钱的包,转身就跑。
凤卿正要去追,一道身影比他更快,追着小偷猛跑!
他正是程屹。
程屹追着小偷来到偏僻的小巷,对着他一顿猛打,嘴里气愤地说:
“我媳妇凌晨四点就起来做卤肉,你竟然敢偷她辛苦赚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