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一路向阳 > 第12章  寡妇和鳏夫
    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头婚都是值得祝福的一件事,家家户户都会大张旗鼓,攀比过事。过完喜事后,全村也就传开了,谁家烩的萝卜菜油水多?谁家烩的萝卜菜肉片子多?谁家烩得味道好?谁家舍不得放肉片子?谁家故意将肉片子切得很小?谁家肉片子大?谁家瘦肉片子多?所谓的萝卜菜就是萝卜用叉子叉成薄片,再用刀切成菱形块,用水一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萝卜菜成了红白喜事必吃的饭菜。外来人听到这个名字,以为萝卜菜里全是萝卜,其实萝卜菜里除了萝卜是主菜外,还有被酱油拌得红红的土豆粉,里面还会有豆芽、豆腐和肉。除了萝卜菜,还有白面馒头,馒头上还要点上一朵红色的花。红色的花是用红纸加水做的红颜料,点花的时候也是用扫帚杆上那段最粗的部分,切下一小段,用刀子划成四瓣,掰成花状,沾颜料点上去。在馒头上点花也是有讲究的,红事上点花,诸如结婚、给孩子过满月。白事上不点花,诸如丧事。不过在人死后的第三年,被看成是喜事,馒头上就要点花。

    周边村镇上,最流行的是流水席。流水席是向学校借的长条课桌,两两一拼,成一个四方桌,四个边处,一边坐两个人,一桌刚好坐八个,“八”在人们的心目中也是一个象征着大吉大利的数字。

    但是对于一个再婚的寡妇来说,不论这个男人是病死的或者在意外中死的,会被人们认为,是女人克死了自己的丈夫,克夫就成了寡妇的标签,甚至跟寡妇交往都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就连娘家也不愿意收留,如果遇到合适的鳏夫,娘家人都是抱着能嫁出去就不错了的心态,不提任何彩礼条件的送过去。

    李芬芳因此痛苦不堪,但是她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在家寡居的时候,村子里的几个光棍常来骚扰她,无儿无女,又没人撑腰的她总是白天人多的时候去干活,一回到家就闩上门,过着见不得人的日子。

    有一天晚上,李芬芳脱了衣服刚睡下,一个不知道是胆子肥,还是被生理欲望胀昏了头脑的田姓光棍,翻墙进入了李芬芳家,撞开了李芬芳的屋门,睡梦中惊醒的李芬芳顾不得赤条条没穿衣服,跳到院子里哭喊。农村的院墙只有带门的那一堵墙是自家的,剩下的三堵都是与邻居共用,这样一来是为了省钱省面积,二来是为了御寒。不是一户挨一户,是一户挨三户。这种结构的住宅,对于李芬芳最大的作用大概是安全。她凄楚的哭喊声,将左邻右舍都惊到,三家的煤油灯几乎同时间亮了,狗吠震天。那个田姓光棍也被吓得慌了神,本来要翻墙走,因为做贼心虚,太过紧张,翻了三下没翻上去,于是打开大门跑了。

    这一次的经历让李芬芳一直惊魂不定,她准备变卖家当,去一个离娘家不远的地方生活,但是不能回娘家。她怕邻里借她的寡妇身份来戳娘家人的脊梁骨,她怕娘家人因为她抬不起头。

    那天,陈平安来村里收猪,到李芬芳家相过猪后,李芬芳死缠烂打也要跟陈平安走。因为陈平安并不像村里那几个人,一边想将她作为泄欲的工具,一边人云亦云地唾弃她。她为何执着地要跟陈平安走,源于以往来家里相猪的人,欺负她孤寡一人,就故意将她的猪价压得很低。陈平安却没有,他给别人的猪什么价,就给她的猪什么价,还帮她打了一桶水。

    陈平安小心翼翼地询问道:“你确定要跟我一起走吗?”

    陈平安自知有些唐突,准备给自己打个圆场:“当然······”

    陈平安话还没有说完,李芬芳打断了他:“我马上收拾东西,只要你不嫌弃我是一个寡妇。”

    陈平安眼神中释放着激烈的光芒,自嘲道:“一个鳏夫,一个寡妇,一个克妻,一个克夫,我们在一起互相克。”

    李芬芳忍不住咯咯笑起来,陈平安抬头看向她,她的脸颊上泛着红晕,像初恋的少女般害羞。她迅速地收拾了东西,抓着陈平安的手,要跟陈平安一起走。像是一个落入万丈深渊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

    就这样,李芬芳跟着陈平安来到了向阳乡,没有订婚,也没有吃烩菜,办流水席的结婚仪式,李芬芳就住进了陈平安的家里。然而李芬芳从一个村到了一个陌生的村里,背后的议论声没有因此断绝。大家议论的焦点大致是关于李芬芳身世的猜想,大家之所以热衷于议论人,是因为实在没有其它的娱乐活动。

    作为一个二婚的女人,和一个三婚的男人,身上有太多的谜题,自然他们也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本来李芬芳作为一个再嫁的寡妇,也不在乎这些繁琐的仪式,但是似乎这些礼节代表着某些东西,比如,它可以让那些流言蜚语停止,它可以为自己正名,它可以让她融入到陈平安的圈子。当谜题被解开的时候,便没有人对此再感兴趣。

    陈平安决定风风光光地办一个流水席,一是给李芬芳正个名,让她挺起脊梁生活。二是将他们身上的伤疤揭开,公之于众,让那些关心家长里短的那些妇孺们知道,李芬芳是陈平安新娶的妻。但是因为新房还没有盖好,这件事也就被一拖再拖。

    陈平安对李芬芳的好,李芬芳记在心里,她也想力所能及地为陈平安做一些事,帮他分忧。她尝试着做一个合格的母亲,她为子奇和子云各缝制了一件棉袄。陈子云没心没肺,兴冲冲地将棉袄穿在身上,四处炫耀。陈子奇自尊心强,说什么也不肯穿。李芬芳小心翼翼地试图说服子奇换上新棉袄。但是李芬芳越想对他表示友好,子奇离她越远。

    过完春节冬就结束了,陈子奇身上的棉衣棉裤,自从冬天穿上身,就没有下过水。并且这身棉衣棉裤他已穿了三年,幸好他身材清瘦,才不至于显小。子奇太需要那一身棉衣了,他却说什么也不肯穿。他觉得,如果穿了,就是对母亲的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