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献随着他的视线望去,赞叹道:“先登营,可敬,可佩。你之所以迟迟不用他们,是怕他们折损严重,不好给云帅交差?”
“那倒不是。”
李桃歌摇了摇头,眯起眸子说道:“他们是最锋利的刀,来斩断郭贼的脑袋最好不过。”
喊杀声大作。
锐字营开始攻城。
千里凤和楚老大站在城墙下,一人拎着一把刀督战,不是冲向敌军,而是自己手下和安西军俘虏,谁敢退却半步,便会成为他们用来立威的亡魂。
自己选出来的锐字营终于出手,李桃歌心情颇为忐忑,奇怪的是叛军并未施放弩箭,而是派出大批士卒镇守城头。
没了强弓劲弩,城墙不难攀爬,很快迎来第一批交锋。
短兵相接,血肉横飞,画面惨不忍睹,时不时有缺胳膊少腿的士卒掉下来摔成肉泥,胆子小的,能立刻吓晕过去,胆子大的,出手也不像平时那般利落,透出一股拘谨。
李桃歌观望一阵,沉声道:“郭贼好像走了。”
南宫献好奇道:“他对你的兴趣,明显高于太子,只派了一名刀来刺杀,并不符合常理,难道……别的门有征西军杀进去了?”
李桃歌惊愕道:“没这么快吧?”
南宫献疑惑道:“城没破,他为何要走?”
李桃歌远眺西南角,冷声道:“郭贼狡诈的很,说不定又在酝酿阴谋诡计。”
奉命攻打南门的是鹿怀夫与贺举山,这两名将种子弟满脸肃容,站在阵前督战,鹿怀夫双腿迈开与肩齐,拄着九尺长刀,搭配雄伟身姿,颇有名将气度。
二人率领的是麾下嫡系保宁军,其中四营主将皆是鹿贺两家旁系,下面的副将牙将校尉,也多为两家家奴,数代耕耘,忠诚绝无问题,别说攻城,即便是易帜反叛,二万余精兵也会随同主子马踏皇宫。
既然拆不散,打不烂,太子干脆没去动这支精锐,将他们派到南门独当一面。
狂风卷起飞雪钻入后颈,致使以儒将自居的贺举山打了一个激灵,裹好貂裘,轻声道:“老鹿,攻了两个多时辰了,城头的叛军越打越多,咱们死了七八百兄弟,能给太子交差了吧?”
经过一个上午的搏杀,城墙根堆满尸体,有叛军,也有保宁军,散发出浓烈血腥气,引来秃鹫在头顶盘旋。
鹿怀夫摸着许久没打理的胡须,一根一根硬如猪鬃,他耐着性子说道:“举山大哥,咱俩相识多年,本以为你绝顶聪明,没想到安西走一趟,聪明人尽干糊涂事。攻城是给谁攻的?太子,李家少爷,还是鹿家贺家?咱藏一手,其他人也藏一手,究竟靠谁来破开碎叶城?里面可是有几十万大军,硬碰硬都未必赢,更何况是攻城,再藏有私心,谁都别想活着回到保宁。”
贺举山轻叹道:“我又何尝不想立下奇功,班师回朝后封侯拜相,可咱们只有这两万兄弟,是咱积攒多年的本钱,这两万人在,你我都是香饽饽,太子和李公子都会争相拉拢,拼光了,谁会把咱当作一回事?老鹿啊,乱世之中,其它的都是过眼云烟,跟屁一样,唯独兵权要攥在手心,这可比咱爹咱娘都靠谱,有他们在,天下再大,也有咱哥俩一席之地。”
鹿怀夫瞬间一愣,品味到话中玄机,皱眉道:“你的意思是……此战必败?”
“老鹿,你终于开窍了。”
贺举山摇头苦笑道:“太子是何成色,你我都懂,太师元嘉善于谋国,并不见得懂兵事,这对师徒来领军,还不如将大权交给李公子,起码人家在镇魂关见过血,懂得攻守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