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东西,由不同的匠人打造,效果不可同日而语,就拿这弩车来说,出自精通机关术的巨匠之手,可以五矢齐发,射程高达八百步,破甲易如反掌,城门都能洞穿。
井阑两侧安有弩箭,送上几名士卒攻城之余,顺便能射出几支弩箭,令敌军防不胜防。
假如当时莫奚官不带着七万复州兵撤退,而是据守城池,凭借深厚家底,守个一年半载不成问题。
莫良辰这次没有身先士卒,而是一手持枪,一手持盾,站在大军中央压阵,银枪银甲,气势非凡。
莫奚官能养出七万死士,当然不会疏忽对儿子的调教,命儿子拜了奇人为师,生下来开始淬炼根骨,三岁起读书习字,走的是文武双全路数,并且严令他沾染顽固习气,吃喝嫖赌一概不沾,比起同为刺史公子的卜屠玉,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莫良辰从小在复州军中长大,尊师重道,礼贤下士,与将士同吃同住,并未仗着身份欺压过袍泽,在军中,他的声望比父亲只高不低,若不是在攻打虎口关时,急于洗刷掉掉叛军头衔,绝不可能草草败退。
今日,他势在必得,要为自己和复州死士正名。
莫良辰俊朗面容浮现出凝重神色,竖起银枪,缓缓将枪尖指向城门方向,高声喊道:“儿郎们,今日是我们耀武扬威之时,为了复州,冲!”
“冲!”
复州将士爆发出一声怒吼,震的飞雪和黄沙直冲天际。
数千步卒悍然冲锋。
与此同时,沉默许久的城墙终于迎来动静,一支支箭矢倾泻而下,凿出肉眼可见的气浪。熬好的金汁漫天撒落,浇在复州将士身上,哀嚎如雷,以至于烫出肉香味。城墙和垛口处突然结出厚厚冰层,光滑到无处下手,很明显与时节不符,十有八九是有术士在从中作梗。
第一波攻势,以惨败告终。
对于初次攻城挫败,莫壬良显得无动于衷,眼神冷漠望着城头郭字大旗,大喊一声起弩!
几架弩车昂首抬头。
“射!”
长达一丈的弩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射出,电光火石间来到城墙,安西军喊都没来得及,瞬间爆成血雾肉块,有的弩箭射到垛口处,推掉了墙砖,或者炸开后现出尺余大坑,仅是来回乱窜的砖块碎片,就让安西军伤亡惨重。
重兵布防的城头,遭遇几轮弩箭齐射,血肉飞溅,满目疮痍,无人再敢现身。
出自复州的器械,初次现世,便以惊艳登场。
第二波死士攀爬着云梯冲城。
十八骑先登营主将崔九,对于这种场面提不起兴趣,盘膝坐在黄土中,啃着一条肥硕大腿,一口吸油,一口撕肉,吃的津津有味。
才啃到一半,李桃歌出现在身旁,笑眯眯说道:“崔大哥,吃羊腿呢?”
崔九瞥向他,纠正道:“你不是把羊关起来当宝贝供着吗?我去哪弄羊腿,这是狼腿,下面兔崽子们狩猎后孝敬我的。”
李桃歌偷偷瞄了不远处观战的萝枭,低声道:“草原视狼为图腾和荣耀,当着世子殿下的面吃狼腿,不太好吧?”
崔九大大咧咧说道:“草原的规矩,关我屁事!本将只奉云帅号令,他若不许我吃狼,便是饿死都不会碰。”
李桃歌讪讪一笑,坐在他的旁边,看似亲密无间,其实是为了挡住萝枭视线。
崔九不怀好意道:“该不会见到攻城受阻,跑来请我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