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于好战的大宁而言,不亚于旱季时的一场甘霖。
于是百姓们想看看,究竟是谁,率领十八骑战无不胜,究竟传说中的兵仙长得啥模样,能调教出一支纵横疆场的常胜军。
那名胯下骑有白马,穿着三品武官朝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就是燕云十八骑主帅?
或许是气度加持,有的人觉得他英武不凡,符合印象中的兵仙形象,有的人觉得他贵气逼人,天潢贵胄不过如此,也有人觉得他长相普通,只不过骏马和官袍在增光添色。
千人千语,各有定论,可谁都不曾后悔,冒着雨迎接十八骑入城,淋着雨一睹张燕云真容。
尽管雨越来越大,淋成透心凉,淋到打喷嚏,但心中那团火焰,依旧旺盛如初,不会熄灭半分。
这就是大宁,武德充沛的大宁。
有的甚至双膝下跪,不住磕头。
张燕云迎接着百姓膜拜,表面笑眯眯波澜不惊,其实心中澎湃如海啸。
他是张家丢弃的弃子,是靠着母亲讨饭养大的小叫花,是没力气没胆色的戍边小卒,相比于李桃歌,他才称得上是苦命人,受过百般凌辱,受过摧残践踏。
谁又能想到,十五年前的张家弃子,十三年前的小叫化,八年前的东疆小卒,竟然成了大宁最为仰仗的武将。
只有张燕云自己清楚,肚子里藏了多少委屈和悲愤,花了多少心血,拼了多少勇气,才走到今日这一步。
跃马入皇城,冠剑锦衣行,他等的就是这一天,将所有冷眼嘲笑统统还给这世间。
张燕云做到了。
于是他笑的很开心,嘴角止不住上扬。
尽管十八骑还有五营人马没有赶到皇城,可张燕云等不及了,迫切想要见到天下人为之动容的模样。
张燕云一手拎住缰绳,一手摁住剑柄,骄傲说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桃子,把背给我挺直了,让八大家族瞧瞧,让百官和百姓瞧瞧,弃如敝履的废物,也会有誉满皇城的一天!”
李桃歌精神抖擞道:“云帅,直的不能再直了。”
张燕云再次傲然说道:“叫后面的兄弟披好甲胄,亮出兵刃,给永宁城的人开开眼,咱十八骑是何等的威武雄壮!”
“是!”
李桃歌恭敬答应一声,朝后面嘶吼道:“云帅有令,披甲,出刀!”
燕字营,云字营,掠火营,魔风营,神刀营,神枪营,接连戴好甲胄,将兵刃朝天而举。
眼眸专注,气势如龙。
杀气陡然攀升。
在疆场经过死战的士卒,远比没见过血的禁军多了肃杀意味,百战百胜灌溉出来的底气,和少爷兵截然不同。
整个永宁城的人都在注目。
这一天,属于张燕云和燕云十八骑。
怂恿十八骑在皇城披甲亮刀,说轻了是不敬,说重了是谋反,蒲星作为礼部郎中,当然知道其中凶险,可他依旧不闻不问,含笑在前面带路。
经过一处雕梁画栋的楼阁,二楼坐着几名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儿,其中一名吊眼梢,双腮没二两肉的家伙,正是吏部侍郎邹思远的嫡次子邹明旭,他逗弄着如同大虎的猞猁,朝游街的十八骑讥笑道:“不就是打了几场胜仗吗,至于在永宁城耀武扬威?张家赶出门的旁系庶出,三品武将而已,乡野村夫,真不知天高地厚!”
“非也非也,张燕云功高盖世,平定了四疆,扬大宁军威,简直称得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游历永宁城这份殊荣,是圣人御赐,谁不服气?有本事,你去打几场胜仗,不说别的,仅仅是南部七国一战,率领两千人冲十万大军,这份胆色,恐怕你我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