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鸣从雷鸣的话语和态度中,知道苏劲松已经在劫难逃了:自己虽然是县委书记,但正如雷鸣所说的,在涉及干部违纪违法的具体案件上,必须要尊重纪委的调查结果和处理结论,否则的话,就有干涉纪委独立办案的嫌疑,万一被人抓住这一点,说自己专权擅权、以权干法,会对自己的名声非常不利……
想至此,他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对雷鸣说:“雷书记,我执行您的指示,下午就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审议对苏劲松的处分问题。”
旁边的于和光听到他这句话,不由长吁了一口气,见他一脸郁闷的表情,知道他心里肯定不痛快,便也不多说什么,告辞一声就走了。
不久,组织部长杨强便带着几份拟提拔干部的履历来到叶鸣办公室,将段四辉等几个人的具体情况详细向叶鸣介绍了一下。在他介绍的过程中,叶鸣自始至终只是静静地听,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下午两点半,五人小组会议在县委办公楼三楼西侧的小会议室召开,与会人员是县委书记叶鸣、县长于和光、县委专职副书记钟荫、纪委书记刘本田、组织部长杨强,县委办主任许继荣做会议记录,但不参与研究讨论。
会议由叶鸣主持,在讲了几句开场白后,叶鸣宣布了今天会议的两个议程:一是审议县纪委对苏劲松违纪问题的处分意见,二是酝酿讨论房产局局长、杨桥镇镇长两个空缺职位的人选问题。
钟荫惊愕地抬起头问:“叶书记,今天不是要酝酿讨论三个空缺职位的人选吗?除了房产局局长、杨桥镇镇长两个职位外,还有公安局的政委需要补缺,组织部推荐的人选是公安局副局长段四辉,你是不是搞误了?”
叶鸣冷着脸说:“我没有搞误,杨强同志上午确实向我推荐段四辉担任公安局政委。但是,根据我个人所了解到的一些情况,段四辉不适合担任公安局政委这个职务。所以,今天我们暂时不讨论公安局政委的人选问题,请组织部门再次去公安局组织民主推荐和测评工作,另外确定考察对象,我们下次开会再议。”
钟荫鼓着眼珠子争辩说:“叶书记,我知道你是县委书记,选拔任用干部应该由你定盘子。但是,段四辉是县公安局党委一致推举的政委人选,在全局干部民主测评中,他的满意率是100%。张建坤同志离开北山前,跟我和杨强同志碰过头,我们一致同意组织部门对段四辉进行考察。
“现在杨强同志已经将考察结果拿到会上来了,而且你上午也看了考察报告,并没有提出异议。现在你突然提出段四辉同志不适合担任公安局政委职务,也不在会上酝酿讨论政委人选问题,肯怕不大合适吧!”
叶鸣斜眼睨视着钟荫,冷冷地说:“钟荫同志,按照五人小组会议议事规程,议题应该由我这个县委书记定吧,对不对?你刚刚也说了,在涉及干部任免的问题上,都是书记定盘子。我现在就定下一个盘子:房产局局长和杨桥镇镇长人选可以酝酿讨论,但公安局政委的人选这次会议上不讨论,这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
钟荫被叶鸣这斩钉截铁的话噎得半晌说不出话来,却又无可奈何:因为按照现在通行的官场规则,县委书记确实拥有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权”。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拔任用干部,首先就必须过县委书记这一关。如果县委书记不点头首肯,这个人就不能上书记碰头会或者五人小组会议酝酿讨论——而这,正是所谓“书记定盘子”的关键之处……
钟荫担任县委副书记多年,自然知道这条约定俗成的“规则”,虽然心有不甘,却也不好再跟叶鸣争辩,只能干瞪眼生气。
于和光见钟荫被叶鸣驳倒,便插言说:“叶书记,你有决定会议议题的权力,这一点我们认可。但是,有一点我必须提出来:一旦议题确定,经过与会人员的酝酿讨论后,我们就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党内议事规程,对所议事项作出最后决定。你虽然是县委书记,但在就某项议题进行表决时,也只有一票的权力,就跟在县委常委会上表决时一样——你同不同意我这个观点?”
其实,在场的人除了叶鸣以外,都很清楚:以前张建坤当书记时,五人小组会议就是一个形式,基本上都是他搞“一言堂”:只要是他决定的人和事,会议上必须通过;他不喜欢的人和事,哪怕其余四个人都同意,他也会予以否决,而且容不得任何人再提反驳意见……
叶鸣见于和光此刻突然提出这个问题,马上反应过来:他是担心自己等下否决对苏劲松的处分决定,然后以“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为由,不将这个处分决定拿到常委会上讨论——由此,他更加确信:昨天晚上于和光肯定是受到了什么人的蛊惑,立场已经偏到刘本田、钟荫他们那一边去了,一定要将苏劲松置于死地才罢休!
但是,于和光所说的“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又是自己想要提倡和坚持的,并且想贯彻到以后所有的党内会议之中。所以,虽然明知于和光此刻提出这个原则,是想堵住自己利用职权否决苏劲松处分决定的后路,但有不好辩驳他。
于是,他用犀利的目光盯视了于和光一眼,点点头说:“于县长,你刚刚所说的是我们党内议事的基本规程,我当然同意。而且,我有一个提议:以后凡是涉及到要做出决定或者达成共识的党内会议,我们都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以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或者否决某项决议、决定或者意见。我先在这里表个态:在所有涉及到表决的事项之中,我这个县委书记跟大家一样,只有一票。而且,一定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规则,不搞特殊化,不搞‘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