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一百三十三章 直驱羊城
    当地有习俗,老人过寿不常操办大型宴请,多半只是家庭内部聚餐。

    高家村也沿袭此俗,不过今天会稍微隆重些,因而在家中也能感受到丰盛的菜肴香气。

    一进门就能闻到红烧肉的独特味道,尽管家中尚未点亮明灯,但堂屋和厨房的光芒让整个小院多了一份宁静与和谐。

    厅中热闹欢笑,正逗弄着大侄子的高氏成员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这孩子近八个月大,已开始展现出活泼,大人逗弄着他能坐又能爬,还不时索求零食和玩具,欢笑声不断。

    一见到高晓明和许小美,高淑芳迅速反应过来,大声喊道:“大伯二婶!你们来了?”

    屋里的视线都集中了过来。

    因为是要给高奶奶庆祝寿辰,高晓明不可能两手空空而来。

    但由于消息突然,他也没办法事先准备好合适的礼物。

    最后,他向董飞霞那里借了一套新棉服给高奶奶穿,也算做为一份特别的生日祝福。

    这件衣物原本准备出售的,用料精良、工艺精致,适合作为生日礼物。

    他打量四周并未发现高明万的身影,原来他在县里处理生意,第二天又要出长差;同样,忙碌的高明里也不可能抽出身。

    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尽职尽责,自然不能随意脱身回到家里。

    你们来得刚刚好,就差最后一道菜就可以开饭了。高淑芳笑着说道,随后准备放置餐具。

    高晓明将新衣赠送给了奶奶,接着说了几句祝福语。

    奶奶看着崭新的衣物,神情微有些动容。

    一生艰辛的她,没想到到了晚年还能拥有如此华丽的衣裳。

    她摸着质地柔顺的布料,感受到那份温润舒适的触感。

    然而,她粗糙不堪的手指触及衣物,越发显露出肌肤的粗糙痕迹。

    还好是全棉制品,要是真丝绸的话,只怕轻轻一碰都会使丝质变得黯淡。

    饭菜很快备好,一大家子围坐一团。

    尽管少了高明万与高明里,餐桌仍被占满。

    菜品丰富,包含了红烧肉和大蒜炒鸡蛋等诸多美味。

    高明鹏的孩子也配有特制菜肴——清蒸鸡蛋,嫩滑鲜美。

    黄素娥并未先尝食,而是将美味喂给了孩童。

    孩子大了,也能尝试辅食,零食可享用些饼干与水果,主食以大人吃粥和易嚼软饭、蔬菜汤为主。

    围坐桌前,一家人在欢笑交错中进食,场面融洽愉快。

    许久以来,高晓明在此处吃得这般安心满足,心境也渐感轻松,开始跟高明鹏分享外出的经历和见识。

    过去生,两千零年之际他回乡创业,投身房地产业,还带动兄弟一并步入这个行业。

    如今重生,他选择了另一条道路,连带影响到了高明万和高明里的职业选择。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他的兄长高明鹏竟早一步踏入这一行。

    高明鹏现今帮人打理生意,心底却藏着自主经营的渴望。

    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外包工已经成为致富之路,这个选择显然是正确的。

    在他家人的视线里,高晓明已算是成功,这让他们对他的态度有所改善,比如高远见再也不会轻易责备,罗小华也不复唠叨。

    此刻的家庭气氛堪称其乐融融。

    饭后闲谈时,高远见拉高晓明走到一旁说道:晓明,前两天明里回来看了我,他说是继续在制糖厂工作还是跟随你学开卡车,想听听你的意见。

    高晓明隐约能闻到笼罩在高远见周围的浓厚烟草味道,有些皱眉。

    他的父亲、兄长都是不可救药的老烟枪,侄子也从小生活在这种烟雾缭绕之中,甚至年仅十岁就开始吸烟,到十四五岁已然染上严重的烟瘾。

    尽管包装纸无一不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这并未阻止吸烟人群置若罔闻。

    高远见用力吸了一口,火光在漆黑中划亮一个鲜明的亮点。

    旋即一口浓郁的烟气随之逸散。

    晓明,你怎么考虑这个问题?他一边抽烟,目光注视着儿子。

    高晓明竭力忍耐着劝阻的冲动,因为他清楚这样的规劝不会起作用。

    他对高远见说:我的想法无关紧要,关键在于明里的意愿。

    若明里偏向稳重,留在糖厂工作并无妨。

    如他对收益有更好的期待,那么跟我学习驾驶会是不错的选择。

    做司机虽然体面且收入不错,但风险与挑战同样不少。

    这一点,我想万已经有所理解。

    显然,高晓明的态度表明不愿过多干预别人的决定,他提供一次决定的机会,之后的抉择,则留给个人自行负责。

    看到这里,高远见皱紧眉头,没能在高晓明口中获得实际的建议而感到意外。

    许久,他深深地叹了口气,道:“明理还没决定好,他打算首先在糖厂做事,随后再作打算。”

    “哦。”对于高晓明来说,这样的回应在意料之中。

    明明白里并非那种无所畏惧的人,否则他完全可以依靠学霸好友的帮助,考入中专或高中。

    天色渐深,高晓明并未逗留过久,与高奶奶简单地道别后,牵着许小美返回自己的住所。

    此刻无月亮挂空,村子里当然没有路灯,夜晚的道路显得漆黑而曲折,白天行走尚可应付,夜晚稍有不慎,便会踏空摔跤。

    高晓明提前有备而来,手里拿着手电筒。

    手电筒一开,一道光束射出,打在前方的地面上,一个扭曲的光圈映现在视野内。

    随着走动,光柱随之摇曳。

    告别旧村后,四下愈发宁静,只听山风拂过枝头发出萧瑟声响。

    此时寒冬已至,连鸟儿鸣叫声虫鸣都减少许多。

    在这一片寂寥中,握着许小美柔软的手,高晓明微笑道:“还好有你相伴,不然我会害怕独自走上这条山路。”

    他将她的手握得更紧,接着问道:“等饰品店开业之后,你会住进城去。

    我不可能常在那里,你一人住会感到害怕吗?”

    闻言,许小美好似蹙了眉头,默默无言。

    她的内心确实有些惧怕,但她不愿提及。

    在高家村的时候,她渴望高晓明能一直陪着她;但一旦移居城里,她也希望高晓明在那里。

    然而,理智告诉她这不可能。

    因为家乡还有农田、土地、牲畜以及未经开垦却潜力巨大的小富山,高晓明需要分担许多事情。

    时光飞逝,不经意间已然是十一月底。

    冬寒逼人,街巷中的行道树有的叶落飘零,有的依旧苍翠。

    寒风吹过,路人纷纷缩颈,拉紧衣裳抵御严寒。

    高晓明身披薄棉衣,在街巷间快步穿行,最终来到了他的新房。

    这座新盖三楼层的建筑,一个月的装修,现在已大为改观。

    地面铺的是当下流行的磨砂石材,平滑如新;四壁被涂了白皙的石灰,泛着明亮的光晖;而顶部,璀璨水晶吊灯点缀其间!

    店铺悬挂的水晶吊灯最大也最贵,开启它的刹那,整个空间被华美的光线淹没,令人炫目。

    吊灯一装好的时候,装修工人皆为之惊叹,他们未曾见过如此美的灯源。

    要知道,当时大多人家家中使用的仍然是梨形灯泡,照明仅靠一根电线控制开关。

    相比之下,那宛如来自梦境般的水晶吊灯简直是人间瑰宝。

    除了三个水晶灯,店里面还有两排长管日光灯,平常人流稀疏时可以用日光灯,不需要开启吊灯。

    至于二三层卧室,则同样配有日光灯,白色的照明更显明亮。

    光线洒下,为店内一角照亮。

    此刻一层已经具备服装店的基础形态,陈列着货架,墙面已钉上挂钩以挂置服装展示。

    嗯,该前往购货了!

    高晓明仔细检查着他的房子,从一层走到三层,确保没有疏漏,接着转身走向后院。

    后院已经建起了一个小厨房,配备了两种炉灶:一是用来烧木材的大灶,另一是烧煤炭的小灶。

    尽管厨房只装配了简单的日光灯,但由于炉灶还未配上铁锅,一切都还在筹备之中。

    这些厨具还需购置,等到有人入住后再添置完备。

    而楼上的卧室衣柜和木质床铺也需要资金购置。

    高晓明结算完毕造房款项后,手上已所剩无几,不过,他在上次路过樟树时无意间收获了一笔不明收益,加上现在开车也能赚取一些零用,足以支持一些花费了。

    然而核算下来,高晓明依然察觉自己的钱财匮乏。

    购买家具、货物库存、购买树苗种植,甚至雇佣工人照管小富山,每一项都是需要花费的。

    “的确,人生的奥秘在于循环,让我们开始新一轮的轮回吧。”验房结束后,高晓明找到了肖金峰。

    “肖哥,有到羊城的任务吗?我要去!”他直言不讳道。

    对于这样的请求,肖金峰早已料到,并查看了记事本:“有的,去羊城的生意很多。

    既然你想做,我明天就能安排你。

    不过你之前没去过,可能不太熟悉路线。

    我给你找一名司机作伴,途中可以互相替换驾驶,减少疲惫。”

    高晓明不排斥这种协作,便爽快答应。

    最终,肖金峰给他分配的搭档却是高明万,一同工作的话,兄弟俩自然会更轻松一些。

    对于这个安排,高晓明表示感谢了善意的考虑。

    清晨,精神饱满的高明万坐上副驾驶位置,笑道:“二哥,这还是我们第一次一起驾车呢!”高晓明坐在主驾驶的位置,承认自己对羊城路况知之甚少,希望能有兄弟提醒道路的情况。

    装载着瓷器的货车,并非空车出发,目标地羊城的瓷器昨夜刚从JDZ送来。

    考虑到瓷器易碎,他们必须在行驶中格外小心。

    自从上次肖金峰邀请他们途经鹰潭后,村民们谨慎许多,诚信运输公司的车辆经过都会受到尊敬,再无扰。

    高明万安慰说:“没事,二哥,我已经跑过几次羊城了,路况很熟。

    我先开车,累了你接手。”

    二人就这样换手轮流驾驶,一直到了晚上8点,离羊城越来越近。

    夜晚光线不佳,行车安全需更加警惕。

    他们在路边一家旅店停车过夜,以便第二天一早就直驱羊城。

    可就在这时,他们走进房间刚打算休息,却来了个不速之:一位丰满的中年妇女涂着浓重的妆容,红艳的口红使她看起来并非美丽动人,而是显得异样。

    她挑逗性地朝他们眨眼,说道:“两位靓仔,要不要女人?什么品种的都有,价钱超公道哦!”短暂的沉默后,高晓明与高明万面面相觑,感到有些尴尬。

    高明万慌忙挥手拒绝:“不,不要!请你马上离开,我们要休息。”

    “喂,小伙子别闹了嘛,我们这里有位十八岁的小姑娘,新手来的,可标致了!”丰满的女人热情洋溢地推销着,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目光锐利,见他们的货车簇新且穿着讲究,显然不缺钱财。

    年轻人都很有消费力,这可是一块肥肉。

    旅馆设在荒僻路边,没村子没商店,主要靠司机过路停留,提供住宿、饭食甚至额外的服务项目。

    长途司机会频繁在外,自然有那方面的需求,而且收入不错,生意好做得很。

    高明万深知不能被二哥误解,于是正色道:“说过不需要了就是不需要,你快走吧!”

    他毫不迟疑,一把将丰满的女士推出房门。

    大门随之“砰”一声关上。

    转过头面对二哥,高明万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大哥,我从没真正那样过……”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认真的表情,仿佛是在发誓一样。

    听着,高晓明轻笑,随口应道:“你就算真的做过,我也不会揍你,不过保持纯真是好事,这样的人容易设陷阱,万一被骗财骗色就没那么容易甩开了。

    况且还有染病的风险。”

    高晓明前世就曾在边缘徘徊,难免和人的角色打过交道。

    他曾差点抵抗不住,但第一个的对象让他的食欲瞬间消散,从此再无涉足的想法。

    原因是他发现那位女子病态缠身,只要衣物少有遮挡,病情即显露无疑,吓跑了他的欲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