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一百章 打猎啦!
    “我来找你玩!我就纳闷你怎么这么久不去城里了,原来是承包了一座山当果园啊!这太能干了!”高岳对高晓明竖起大拇指表示赞许,他来到高家村后,才得知小表弟有此计划,预备种果树。

    “嗨,我又不喜欢去城市忙碌,待在村子里自然要有点事情做。

    其实我才包了这一亩三分田,时间多得很。

    前阵子肖大哥打算秋天进广东摘砂糖橘,我就向他要了砂糖橘树苗。

    起初我以为家里地方够用,后来发现不够,想了想,直接承包了一座山。”高晓明笑着解开了自己的行动原因。

    高晓明从广州带许小美回来后,就没再去过高建设家,即使是去买塑料瓶子储存蜂蜜,也是急来急去。

    直到如今。

    边走边观察着眼前的这片小山丘,高岳问:“你要全用来种砂糖橘?”

    “哪有那么容易!”高晓明显然否定了,“我打算把所有适合这里的果树种起来,实在空间不足,才会全部改成种油茶。”油茶树栽培容易,大片树林就是油茶的天堂,历经岁月仍然翠绿茂盛,油茶果的产量可观。

    高晓明选择的一半阴凉处的小富山不适合果树种植,所以他安排了这片地方来种植油茶树。

    油茶树喜阴又耐阳,幼株适宜阴凉,成熟树林却偏好阳光充足的环境。

    这里尽管被牛尾岭的山峰遮蔽阳光,但仍有半天时间沐浴在阳光下,非常适合油茶生长。

    对于这类知识,高岳虽不是专业但也大致明白。

    听完后点点头又说:“那么其余的果树苗,你打算去哪儿购买呢?”

    对这个问题,高晓明还没想好明确的答案,只是回答道:“先看看再说。”

    听这话,高岳给出了建议:“石门村很多人都种果树,你可以去那里买,那的村支书和我爸爸还算是亲戚!”提到石门村的名字,高晓明不由得微微蹙眉。

    石门村地理位置优越,特产优良的杨梅个大汁甜,就连市里的杨梅市场大部分也是来源于此地的树种。

    既然高岳与自家并无隔阂,高晓明直言道:“那里有我一个亲戚,只是我们的关系不是太好,我不想过多接触他。”

    高岳惊奇地看着高晓明,说道:“原来你也有心事的时候!你们之间的关系不好,就不往来了,你找别人去买就行了!算了,这件事我会帮忙解决!我可以直接跟他们村子的书记说,通过书记帮你批一批果树苗,你觉得怎么样?”

    这类果树应该是在春季种植吧?那就等我过年时去找他把事情搞定,让苗木送回村子里,你觉得如何?

    高岳的话音刚落,高晓明就兴奋地拍了一下高岳的肩膀,大声回应道:“行!太谢谢了!”

    虽然种植果树在秋季也能,但春播更优,成活率更高。

    本来高晓明考虑过如果实在无法亲自买果苗,就需要找个代理,但如今有高岳出面找石门村的书记办这事,那成功的几率肯定大大提高。

    万一他自己去购置,对方稍有不了解,十有会上当受骗!

    可有村支书出手,买来的苗木无疑品质上乘!

    山里很热,我们回到屋里去吧,高岳,你打算在这儿停留几天还是今天回家?高晓明引领高岳朝自己住所走去。

    打算待几天,我已经跟我爸说了,他同意了。高岳答道,接着神秘兮兮地问道:“高晓明,猜猜我是否考上了大学?”

    听到这个问题,高晓明显得很无奈。

    这种事还需要猜测吗?

    哪怕不知道过去的事,光从高岳那骄傲的样子就看得出他肯定金榜题名了!

    于是他说:“我敢说不仅你上了大学,而且去了省城的警校!”

    一瞬间,高岳的目光收紧,先是惊讶,随后很快明白了。

    他以前提到过对警校的向往,高晓明猜到这也没让他太意外。

    他露出灿烂的笑容,昂首挺胸道:“没错!再过半个月,我就会去省城深造啦!”

    高晓明笑着说恭喜,询问他会否主修侦查,得到明确的答案证实了他的猜想。

    看来这辈子高岳依旧选择了警界的道路。

    警察学院于85年4月1日才正式建立,至今还不到两年。

    两人在闲谈中回到了家,进门即有两个好地围过来。

    高岳看着精灵,看了一会儿评价道:“这只狗养得很好,相貌不错。”

    他挥手招呼,但精灵并未理会,只围着高晓明转悠,努力讨好黑虎。

    见此情景,高岳嘟起了嘴,显然不开心了。

    他低声怒道:“忘恩负义的家伙!”

    高晓明大笑,先进入厨房为高岳泡茶。

    看见许小美已经在准备午餐,明白这是因为许小美特别提前开始烹饪,毕竟家里一般中午吃得较晚、简单。

    常言“早餐要吃得饱,午餐吃得足,晚餐吃得轻”。

    不过现实中,除非有人,他们才会早饭和午饭吃得稍微丰盛,只有晚餐才是比较丰富的时候。

    打量着这幢屋子,高岳感慨地说:“我记得我上次来时,这房子还没有完工。

    如今看来,只是房间略显不足,其他都挺好的。”那次他是年前来的,那时说自己要进山,只打了几只小鸟就回来了。

    当时高晓明还住在高壮家,高岳来访后就同他挤一张床睡。

    然而,高岳的睡相简直糟糕透了,让那些日子的他就寝格外艰难。

    高晓明想到高岳即将来访,心中骤然紧张起来。

    哎呀,虽他们家还剩下空房间,但没床啊!想一起睡觉嘛,那是万万不可能,如今他可是已经有了妻子的人!

    喝了口水解渴后,他打算应对这个问题,说:“我会铺一些新鲜的稻草,再放一张席子凑合着,应该可以应付一阵子。”

    谁知听到这话,高岳翻了个白眼,“这么些木材竟想不出多添张床吗?”

    “我才不要睡地上,不如这样,我家里还有张床,我们拿过去吧!”虽然住在县城里多年,早已习惯了都市生活,但对于地上,高岳依然难以接受。

    幸好他们的房子是农村的,尽管离开已久,但仍有两张床和一个陈旧橱柜以及一张破旧餐桌椅子留在那儿。

    即使那床有点磨损,修补一下总好过直接睡在地板上。

    听他如此建议,高晓明当下便赞同,俩人一并前往高岳的老房子搬运物品。

    (高岳是带着旧屋钥匙而来)

    插入钥匙,喀嚓一声金属摩擦的声音,铁锈斑驳的门锁顺利开启。

    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俩人瞥见一道黑影在瞬间闪过,然后藏于角落。

    尽管动作迅速,但他们看清来的是只大老鼠。

    高岳忍不住不满地低声抱怨:“这大白天的,家中竟然还有老鼠!”

    这种情况也难怪,毕竟是很久没人居住了。

    即使是再豪华的房子,无人打理都会慢慢败坏,虫子和鼠害会让一切渐入衰落。

    高晓明在门前凝视着熟悉又陌生的屋景,心情五味杂陈。

    他曾在这里嬉戏童年,读小学时的功课常是三人间合作完成。

    他还曾因铅笔短缺借用过哥哥们的。

    眼前的这栋房子,门窗破旧,推开门只闻见空荡荡的室内,只有张简陋的木板床和一只古旧的橱柜立于尘埃之中。

    被单遮盖着木床,但那张被单过于陈旧,布满了窟窿,且触手即碎。

    既然带不走这床板,那条破被单也留不得。

    高岳用力将布扯成一团扔在地上,却扬起一片尘土,甚至还有碎屑混入老鼠粪里。

    尘土直逼他咳嗽,甚至打出连续数次喷嚏。

    老式木床尺寸窄,床沿较高,涂着桐油让它显得光滑。

    这时,高晓明走上前。我来做!”

    他先取下里面的木板,接着解构床架。

    榫卯架构使床坚固稳定,他蹲下审视一会,找到一块杂草丛生处的石块,在床框的卯榫间轻轻砸松缝隙。

    然后,床架慢慢松开分解开来。

    分成两部分后的床架,便于从门里搬走。

    虽然有些重,但对于身强力壮的高晓明来说轻而易举,仿佛提着十斤蔬菜那样轻松。

    见到这一幕,高岳目瞪口呆,不过立刻回过神,将之前的床板一一叠起,扛出老屋。

    这对年轻且训练过的身体来说有些吃力,让他肩膀隐隐作痛,毕竟他的体格已不适应这类劳作。

    可他毕竟年青,并跟随过高建设习练武艺,即使不适也在强忍中。

    二人走出屋外,高岳再次锁上了大门。

    当初他父亲本有意向修缮这村庄的房子,然而由于经济上的拮据和家人极少返回,这个念头一直未能实现。

    如今,高建设只有在处理事务或是清明扫墓时才回到村庄,高岳也只是偶尔回来。

    身处老村核心区域的家中,任何举动都逃不过人们的关注,于是邻居们向他们寒暄问候,关切询问。

    看着眼前的老乡们,高晓明微侧着头,高岳便开口为行动作了简单的说明,称是将床搬去高晓明家过夜。

    得知即将面临的高考,大家又纷纷打听成绩。

    在同族长辈面前,高岳表现得比较谦逊。

    尽管有些洋洋自得,在提及高考结果时只是轻描淡写道已经勉力考入大学,并计划于八月底入学,这样的话语赢得了乡邻不少赞美。

    大家赞扬起他是“虎父无犬子”,将来肯定比他父亲还要有出息。

    有人见高岳背着床板,连忙主动提出帮忙。你的肩膀娇气,承受不起这份重量,交给我扛吧!”村民们心肠热诚,但高岳礼貌地婉拒:“这点分量算不得什么,我能胜任。

    喂,晓明你怎么先跑了?大叔大婶,我随后就走啦!”

    找个借口,高岳快步追上了高晓明。

    赶上之后埋怨对方默默无声就离开,高晓明笑道:“我不走,你哪能脱身?”两少年对望欢笑,爽朗的欢笑声回荡在周围。

    回至家中后,未立刻动手组装新床,他们在院中将它放下,然后取井水清洗木料,晾在阳光下。

    这张床已久未使用,就算用床单覆盖也难免留下陈旧的气息。

    因为没人用,夜里它几乎就成了老鼠的巢穴!清洗晾晒一番,到了晚间便不会再有怪味。

    这时,许小美好心地从厨房出来,笑容满面地邀请两人用餐。小美,饭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开饭吧。”餐桌上摆满了家常菜品,包括辣椒炒干鱼、清炒豆角、辣椒炒茄子和丝瓜鸡蛋汤。

    听到军岭赶集的消息,高晓明看向菜肴许诺:“明天集市,我给你带回新鲜猪肉。”

    考虑到家中并无提前准备,这番话语流露出高岳临时到来的实际情况。

    虽然他不特别注重是否能有肉吃,因为在家中他已常食到美味肉类,并未像寻常人那般向往不已。

    他提议:“为何要去买肉?带我进山打猎不好吗?你以前不是也捕获了黑熊吗?野猪定不费吹灰之力嘛。”说完他满怀期待地凝视着弟弟。

    想到一件事,他走近自己的自行车,取出一样物件。

    物品用布袋包裹,外形一眼便让他心中有了猜测。

    果然,高岳递给他:“这是我爸托我带给你的。”他眼神更加炽热:“拿这个进山打猎如何?”对高晓明来说,布包内的东西他了然于胸,也知道需要用何种搭配这武器配件。

    高晓明确实藏有相应的武器,这让高岳暗自欣喜。

    看着满怀兴奋与期待的高岳,高晓明无奈摇头,却还是应承了他的请求:“好吧,我领你深入山区,这会是一段长距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虽然他看似每次轻松自如,一日游似地来回,但常人若非走半天时间,根本无法涉足富含猎物的山地。

    而想踏入深林,则需要更多的跋涉,甚至一天两天也不足为奇!然而,高岳对此早已心中有数,他回村就是为了和高晓明一起游玩,游玩什么呢?显而易见——打猎啦!

    (古代猎手是手牵黄口擎苍,在华美的头冠下裹貂皮战衣,引领浩荡马队征服平川,高晓明带高岳的活动虽没有那么雄姿勃发,却恰好呼应了那左牵黄的诗意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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