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五十一章这就是优势!
    尽管在寒冬季节,山中树木依然茂盛,就连落叶阔叶木,枝丫也紧紧争夺空间。

    以前抓猎野猪时,没有武器的高晓明不得不靠自身的耐力与野兽角逐。

    路况较好的地方还能追赶,面对繁密灌木丛,则极为不易。

    现在,情况不同,他有了伙伴助力!猎取猎物的黑虎无声疾行如箭,紧紧尾随于后。

    受创野猪血液滴答作响,落在枯黄叶面上。

    找准机会,黑虎猛地跳起,扑向野猪,一口狠狠咬在其屁股上。

    野猪皮肤虽糙,黑虎牙锋利无比,这一下深入皮肉,使得疼痛加剧,野猪痛叫更加激烈。

    见到黑虎的成果,紧跟其后的高晓明立刻放下鸟枪,拔出了腰间的佩剑。

    既然有猛犬帮忙,他就用长剑从容收割残局,与狗一同结束了这只受伤野猪的命运。

    脖子被割断鲜血涌出后,受伤的野猪轰然倒地,虽非当场丧命,但也无力继续挣扎。

    “汪汪!”黑虎像是在向高晓明炫耀般的吠叫着,上肢缠绕在他身上,满怀期待地等着他的奖赏抚摸。

    “干得好!待会儿就有奖励!”高晓明满意地拍拍黑虎的脑袋,感觉手感很不错。

    这头黑虎正值壮年,凶悍健壮,如果不是原主人急着筹钱给儿子看病,恐怕舍不得出售它。

    家中小巧的狗宝宝也换上了新名,叫作小精灵。

    它极具灵性,在熟悉了环境后,展现出极其可爱的特质,赢得了每个人的欢心。

    然而遗憾的是,现在的它只能卖萌,不能帮手工作。

    解决了那只野猪后,高晓明将它倒提,让体内的鲜血流尽,因为宰杀其他如猪和鸡时都需要放血,而斑鸠就没这必要了。

    他用手指掐住斑鸠嘴鼻使其窒息而死,然后简单褪毛,并无须预先浸泡。

    当然,也可以选择热水烫过,但这不在高晓明考虑的必要环节之内。

    此刻才有空详细打量那头猎物。

    这是只母猪,尽管未见怀孕迹象,但它体格健硕,活下来必定会在来年春天繁衍一群幼仔。

    提起野猪估测有近两百斤重,秋天里丰饶的食物使得它们体态饱满。

    他拾了一些枯木枝叶堆积在一旁准备点燃篝火。

    之前,他还小心翼翼划开野猪右臂,割下一小块肥瘦均匀的肉,约为一斤,当作奖励,放在地上说:“来,黑虎,这是给你的。”

    “汪汪”一声轻叫后,黑虎欣喜地低头啃起了这块肉。

    随后高晓明为自己割了一块肉,用携带的盐腌制调入口味,又挑了根剥去树皮的树枝穿串,在火焰上烤炙起来。

    他边享受烧烤过程,一边小酌自己从父亲那购来的白酒,有些是用来浸泡人参制成果酒,另一些用于提炼做酒引。

    手里的人参酒在疲劳时饮上一口,能够立刻提神醒脑。

    火焰渐渐将肉烤至金黄,香气扑鼻而来。

    他一口肉一口酒,先前的疲惫瞬间消失无踪。

    但与此同时,他留意着丛林深处悄然的动静,狼群正在窥探。

    直到高晓明吃饱喝足,隐藏的狼群仍未曾露面。

    狼,作为一种极其智慧的动物,总是先观察形势再行动。

    如有可能获胜,会精心设计战术抓捕猎物;倘若胜算不高,狼群也会选择不战以减小损失。

    高晓明的五感敏锐,察觉到了那群躲在暗处的狼群,但具体数量不甚确定。

    在这个收获猎物的关键时刻,狼群若发起攻势,他可能既要保护猎物抵抗,或者牺牲它以逃离。

    这两种抉择都不符合他的意愿。

    如今正好腹空,不如在此地吃饱喝足,养精蓄锐再作打算。

    黑虎也察觉到狼群的存在,显得紧张并频繁地躁动起来,紧盯着远方的景象,由于感到威胁,它对于即将的晚餐表现出急切,以至于高晓明烤的肉尚未完全熟透,一大块已被黑虎迅速一扫而光。

    它显然在为可能的冲突做好准备。

    然而真正的威胁并没有立刻降临。

    尽管不愿率先挑起事端,高晓明明白无法再浪费时间,于是他拿起手边的鸟铳,扛起了倒在地上的野猪。

    那上百磅重的东西在他肩上轻松无比,丝毫不觉重量。

    黑虎,保持警戒!高晓明下令,黑虎回应似的一声低鸣。

    两人便带着警惕,快速离开这片橡树林,目标指向山脚下名叫高家村的地方。

    全程下山的过程中,他们依然能清晰感受到被人窥视的不安全感。

    回头望去,他能在丛林矮草丛后隐约见到狼群的身影。

    这里的狼群皮毛暗棕色,不太显眼,被长辈们称为恶犬(原文豺狼)。

    据上辈子的记忆,这些猛兽很少下山,未曾听说过伤害人类的事情。

    追溯往事,在大约五十几年前,确实有过狼群或大型猫科动物华南虎下山侵犯村民生活的事情。

    那个时期,生产队组织人力进山围捕这些猛兽,那时擒住老虎是被视为英雄的行为;而在后续的时代,捕捉反而可能招致极刑。

    打虎行动的结果也影响了华南虎的数量。

    到了94年,由于长年捕猎,这种曾遍布多地的物种几乎野外绝迹。

    此时身处86年,他们深山里的确可能还有华南虎留存,但也寥寥无几。

    走在这山路上,高晓明主要精力集中在防备可能随时发起攻击的豺狼身上,真正行走则只需要少许注意脚下即可。

    虽然豺狼与真正的狼在习性上存在一些差别——豺狼不是纯正的狼类——但它们采取类似的团队协作攻击方式,通过接力追击与围剿群体作战,以数量压制对手。

    它们锋利的爪牙、巨大的胆识、凶残好斗以及食量惊人。

    通常它们首先将猎物围困,从四面八方一起冲击,破坏视野和防御,并咬断肢体、扒开皮肉,接着共享内脏肉食或直接冲击要害,撕扯出来后迅速瓜分完毕。

    因此,对峙之中,高晓明并无意正面交战,必要时会选择牺牲猎物逃跑。

    但直到接近村庄附近的丘陵,狼群的踪影才彻底消失,只是停驻等待,然后在领袖带领下重返山里。

    目送着它们离去的背影,高晓明感到困惑。

    或许是他猜想这些年人们对虎、熊这类猛兽的大规模猎捕,让它们形成了人类是不可轻易惹怒的存在认知。

    记得过去对付豺狼,他们会设计埋伏——在猪肉里藏着之类的物,诱骗豺狼上钩——以此手段导致山上豺狼的数量骤降,一度变成保护物种。

    总之,狼群退走对于高晓明是好消息,他不必为这头野猪担忧了。

    顺着山路走下去,他并未前往细奶奶的家,而是径直走进了新的家。

    高晓明的新居虽然宽敞但显得有些空旷,但却隐藏着一个小院落。

    他的计划是在这里收拾那只野猪,随后将处理好的肉送到细奶奶的家里。

    毕竟老村子的人口密集,他怕带着一头野猪引来不必要的关注,也懒得费事跟旁人套,若有人索要猪肉的器官或骨架,他也难免感到棘手。

    由于新房没有自家的水井,高晓明打算待春季来临时,找寻钻井师傅来打井,以确保以后用水便利。

    他从屋里拿出两个水桶,吩咐黑虎道:“你就留守这里吧!”黑虎欢快地吠叫响应,用后脚坐下,就像一个专业的哨兵守护在野猪旁边。

    寒冬时节水库缺水,原本十七亩大的水面如今缩小成三四亩左右。

    等到雨季,库中的水将会缓缓涨满,但在干旱时也可能干涸,毕竟这水来源于山区自然流集,并非外界河流补给,所以易受天气变化影响。

    提着两桶满满的水返回新屋,黑虎坚守职责,没动过野猪一根毛。

    此刻,高晓明取出,开始着手处理。

    首先便是去皮,剥下的猪肉随后会铺展在一整块木板上,这是高晓明特别定制的家具,以前村里宰猪都是用门板,但他相信今后会有机会到更多的野猪,频繁换门板变得繁复。

    因此,干脆要求木匠制作了一块大木板,既能用于切割野猪,也能用于晾晒食物和药物,颇为实用。

    虽独自操作,高晓明动作轻快,很快就将猪肉分割好了。

    此时他不禁心想:得赶紧去买一把锋利些的斧头,毕竟砍肉尚可,骨头处理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在忙于山林的同时,高晓明的好朋友高壮则投入到另一桩重要的事务中——相亲。

    临近年末,人们频繁走亲访友,高壮的姑姑夫带孩子回村给细奶奶送年礼时,又向高壮提及姑父所在村庄的女孩人选。

    姑夫是木匠,与高壮的父亲相识并联姻后,两家关系更为亲密。

    因高壮的父母早逝,姑姑姑父视他如子,关心他的婚事。

    于是今天姑姑带着高壮拜访了一家女孩,按风俗常是由男孩上门考察,如果双方家长同意,接下来才会由男方回访确认对方家庭。

    彼此都满意,后续就可以讨论婚约之事,不需要像古时那样的繁文缛节,简单快速挑选吉日便可举行婚礼。

    天色渐暗,高晓明收拾完猎物,猪肉放竹篮中,内脏与下水装水桶中,然后拎起东西回到细奶奶家。

    一次自然运不完,还需再来一次搬运。

    高晓明看着眼前这位神采奕奕的高壮,心中感慨万千。

    以前他带领高壮南征北战,两人都在各自忙碌的生活中忽略了生活的小确幸,包括组建家庭。

    如今他们都将要迈入人生的新阶段,与各自的伴侣携手,而这一切的变迁,他都有了责任。

    “晓明哥,这是……又打到一头野猪了?”高壮声音起初颇显惊讶,然后刻意降低,以避免被旁人听见。

    “是啊,这些都是好肉,咱们先收着,我去找些猪头猪蹄。”高晓明说着,眼中流露出对未来的期待。

    “我来帮你一起拿吧。”高壮积极响应道,两个人一起离开细奶奶的院落,向着新建的牛尾岭房屋前进。

    在路上,高壮兴致勃勃地讲述了与女方的相亲经历,这让高晓明也大致了解了这位姑娘的轮廓。

    女方名叫何秀曼,二十一岁,家中长女,性格似乎比较主动和直率。

    高壮脸微微泛红:“他们家里起初对我不满,可秀曼,她……她说就是喜欢我。”

    提及最后一句时,高壮羞涩极了。

    他意识到,这辈子首次听到异性如此直接表达好感,令他心中暗喜。

    原以为由于年纪差距,他对于何秀曼并非特别心动,但她公开表示喜爱后,他认为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魅力。

    既然有人如此热烈地向他示好,自然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迎娶。

    同样地,在另一边,何秀曼也在和好友交流与高壮的故事。

    何秀曼虽外貌平凡,衣着简朴,由于早早就开始劳动,手指略显粗茧。

    二十一岁的年纪,原本父母仍想留住她在家里做事,而不是考虑出嫁。

    然而,当听到姑姑谈起侄儿的时候,她鼓足勇气请求见面机会。

    可以说,这次的相亲源于何秀曼本人的意愿。

    初次见到高壮,她既未找到明显的优点,也没发现明显的缺点,她立刻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她的好友,也是村里同龄且同样作为长姐被留家的女子,对何秀曼这般直截了当的行为感到有些不安。

    何秀曼盘腿坐在床沿上,不经意地道:“男人嘛,无非就是那样,嫁给他人的不都是嫁吗?重点是他本身的条件好不好!”她的朋友紧锁眉头,因为她觉得高壮大人并不太理想。

    没有父母、只有一位年迈的奶奶,本身也没有出类拔萃之处,普通长相,中等身材,朋友不解何秀曼为什么会看上高壮这样的男孩。

    何秀曼没好气地横了她一眼,轻轻拉了拉她的手肘,附耳悄声道:“高壮连父亲母亲都没有,这就是优势!”

    这番言论让她的朋友震惊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

    旁人看来,无疑,这些条件都不算理想。

    何秀曼继续分析:“等结了婚,家里的大事小情都由我说了算。

    儿女的性别、生育,我都说了算!我已经厌倦跟我妈妈以及奶奶打交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