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我让你开出租,没让你千里追凶! > 第四百七十三章 慷慨解囊
    亚拉醒来,嘴里还是强烈的酒气,他赶紧问了叶枫在第几号法庭,便赶了过去。

    在布达森美宫的司法制度里,刑事检控类型的案件分为两种。

    普通类型的案件通常不在严肃的法庭进行审判,而是在一个随意呼叫的小地方进行审理。

    这里同样会有法官,也会有陪审团,但没有设有被告栏,律师与被告是坐在一起的,检控官通常是独立一个位置,由他发起盘问。

    处理小案件的法庭的秩序是比较混乱,一般有好几个律师坐在椅子上等候着审讯。

    该法庭一天大概要处理几百个案件,一个类型的案件审讯通常不会超过二十分钟,由辩护律师提起辩护,控方提出控诉,法官定夺。

    亚拉连忙找个位置坐了下来,旦丁就坐在他旁边,他终于被心理医生说服了,换回了男人的衣服,去掉了口红,去掉了女人的妆容。

    假发不再存在,倒是他脸上的神情比较痴呆,看上去就像昨晚失眠了那样,无精打采的。

    亚拉意识到自己身旁坐着一个黑人,心里倒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说实话,他从来没有给黑人辩护过,尽管叶枫告诉他,旦丁不是黑人,他是白人,只不过刻意将皮肤晒黑了而已。

    一宗案件很快就审讯结束。

    法官宣布着:“下一宗案件请准备,来自酒吧后巷的控告……”

    亚拉站起来,拍了拍旦丁的肩膀,两人一起坐在了同一个位置。

    他这才发现负责该案件审理的是厄尔·瓦伦,这下子他彻底慌了神,谁都知道这个法官负责审理案件的速度是最快的,如果你拿不出实质的证据证明你的当事人是无辜的,那么他就会快速地宣判。接下来就会轮到下一个。

    检控官开始发话了:“案件编号K987111,被告人旦丁涉及酒吧后巷街多宗抢劫、非法活动。

    案情摘要,警方在当晚的酒吧附近接到报案,发生了好几宗抢劫、贩三恶的类型案件,随后在酒吧后巷中发现了嫌疑犯,现在我要申请警方证人出庭作证。”

    法官:“批准。”

    检控官:“请问你在案发当天晚上看到了什么?”

    警察开始阐述道:“当时我们在酒吧的附近接到报案,发生了好几宗的抢劫、伤人、贩三恶的案件。我们根据附近居民的指引,找到了一家酒吧的后巷,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女人。”

    检控官问道:“这个女人当时在做什么?”

    警察想了想:“跳舞,跳着很奇怪的舞步,对着一个垃圾堆在跳,整个人很兴奋,好像嗑药了那样。”

    “接下来呢?你们采取了什么样的行动?”检控官盯着警察看着。

    警察继续阐述:“我们上前盘问他,可是他居然反过来盘问我们,显然是做贼心虚,我们觉得他有可疑,于是在表明我们的身份之后,就将他拘捕了。”

    检控官质问道:“他当时有没有反抗?”

    警察摇摇头:“没有。”

    检控官想了想问道:“你可不可以向我们形容那个女人的外貌或者一些具体的特征。”

    警察回忆起那人的特征:“他当时穿着女人的衣服,披着波浪卷的头发,后来证实是假发;他还涂抹口红,化了很浓的妆容,而且当时的环境很昏暗。

    我们只能隐约看到了一个女人,对着垃圾堆跳舞,当我们走近一看才发现眼前这个所谓的“女人”其实根本就是一个男人,他穿了女人的衣服,打扮成女人的样子。”

    “对被告进行抓捕以后,你们的盘问有没有发现什么?”检控官问道。

    警察闻言,思索了下:“他什么也不肯说,但是附近那几宗案件的凶手没有抓到,我们又恰巧在附近的现场抓到他。”

    检控官:“你当天晚上在现场抓到的那个人在哪里?他在不在法庭上,如果在,麻烦你指他出来。”

    警察回过头指着垂头丧气的旦丁:“就是那个男人!超级噁心!穿女人衣服。”

    检控官点点头:“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亚拉站起来:“请问我当事人身上是否藏有攻击性武器?或者手里持有危险性武器?

    “没有。”警察摇摇头。

    “你们是根据我当事人的哪些行为而上前盘问的?”亚拉问道。

    警察说道:“一个人大半夜站在垃圾堆旁边跳舞,那些舞步还很不雅观,难道这不可疑?”

    “如果这样也算可疑,那么请你走进酒吧里,他们全都是可疑的人士,因为他们跳的那些舞步更加不雅观。”亚拉说道。

    “如果他不是做贼心虚,为什么那么抗拒我们的盘问,还一副不愿意合作的态度?”警察提问道。

    亚拉:“你只需要回答我,你有没有看到我当事人当时在做犯法的事情或者从事非法的行为?”

    “没有。”说着,警察再次摇摇头。

    亚拉:“既然没有,你凭什么盘问我的当事人?”

    警察:“因为他是黑人!况且拒不合作。”

    亚拉相信你们应该很清楚,在法律上没有具体条文禁止服饰搭配的明确性,男人可以打扮成女人;女人也可以打扮成男人;这是高度自由的喜爱与选择,我们是没有权利干涉。

    但是!法律上有条文规定,不得对任何有色人种发表不公平言论以及产生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

    证人身为一名警察,竟然因为一名皮肤稍微黑了一点点而身穿奇装异服的男人,毫无理由地对他进行逮捕,囚禁他。

    并且一直在浪费他的时间,在精神方面给他增加了莫名其妙的压力。这种行为是执法者不应该存在的现象!对于证人的证供是否存在合理的地方。

    这一点我希望你们认真考虑,是否应该完全接纳证人的供词。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

    亚拉:“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当事人只不过是一个奉公守法,偶尔对服装有着过于奇怪癖好的普通市民,他对社会绝对没有害处,他为人友善,慷慨解囊。

    富有想象力,是一个难以针锋相对的男人,在我手里很多相关的文件可以证明我所说的一切根本就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