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震眼中,对陆校旗的评价就俩字——傻逼!
傻逼好,傻逼妙,傻逼用起来呱呱叫。
他不会用太聪明的人,因为聪明人基本上都长着反骨,时间短了还好,时间长了就得出事。
傻逼容易控制,也比较听话。
比如眼前的陆校旗,但凡他不听话,后果就严重了。
“先生,陆某不才,想求您个事。”陆校旗忍着剧痛再站起来。
“陆族长,有话您就说,不用这么气。”雷震笑道:“咱们是不打不相识,打完之后英雄惜英雄,呵呵。”
假惺惺做到极致也就真诚了,起码给人感觉是这样。
受欢迎的女人,全都是把假惺惺练到炉火纯青的,就是因为掌握了假惺惺的真谛——会装!
天下男人,谁不喜欢绿茶?
一个不会撒娇,一个会撒娇,是男人都知道喜欢哪个。
“承蒙先生厚爱,陆某感激不尽。”
“陆族长,你又气了不是?有话您说,在我跟前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咱们之间不需要套。”
“既然先生如此厚爱,那我就直说了吧。”
陆校旗深吸口气,用这个方式缓解金刚狼后遗症,这个伤害有点太大了,也就是他的意志力坚强,否则早就哭了。
“先生,我有个女儿,今年刚刚17岁,如若先生不嫌,还请把小女留在身边。”
“我知道您平日里很忙、很累,能有人帮您打理生活琐事最好不过,刚好小女蕙质兰心,饱读诗书,必能为先生分忧解难。”
送女都说的这么含蓄,足以证明陆校旗是真心的。
命算是留下了,他总得给人留点什么不是?刚好清楚雷震好这一口,反正女儿最终也得走向联姻的一步。
跟谁联姻,恐怕都不如留在先生身边。
谁能拒绝如此诚恳的态度?
就算心里想拒绝,但也说不出口。
尤其是雷震,他这个人面子特薄,面对敌人的时候没得说,可一旦面对非敌人的时候,真的拉不开脸。
“合适吗?”雷震问道。
再拉不开脸也得问一下,这是人情世故。
总不能别人给你送个东西,你啥话都不说就坦然收下,这叫不懂事。
怎么着也得谦虚谦虚、退让退让,套是美德,谁都不欠你啥,所以必须得这么问一下。
“再合适不过了,先生千万不要推辞。”陆校旗诚恳又认真的说道:“为您分忧解难,是我该做的!都知道您很累,所以必须得有人服侍您,因为您的健康关系到所有人。”
“这个……”
“哦,对了,小女年龄比较小,有些时候会毛手毛脚,所以我让陆嫣然带着她一起过去,毕竟先生不忍训斥,可总得有人教不是?”
“陆嫣然是谁?”
“我妹妹,亲妹妹,今年35岁,丈夫是东北魏家族长。”
“……”
懂事,相当懂事。
清楚的知道雷震喜欢什么,索性一并给办了。
“既然这样,那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哎呀,这是小女天大的福分,小的时候袁国师就说她的命好……”
当一个人选择做狗的时候,即便不知道狗该怎么做,也能迅速融入绝对,而且比真正的狗还要乖巧。
同样的,当一个人内心走向毁灭的时候,就会瞬间变成毁灭者,所有的人格在做出决定的那一刻开始,出现翻天大逆转。
人就是这样,变幻无常,谁都不例外。
之所以很多人依旧能保持自尊心,只有一个原因——太普通了。
普普通通连做狗的资格都没有,因为不会咬人,不会作恶,更不会欺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