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不是人的名树的影了,而是被深深烙在灵魂的恐惧。

    作为安总来说,他知道雷震的事更多。

    单单人家还在徽安的时候,就能把陈老狗彻底搞翻,更不用说后面在帝都搞的那些事。

    院子里的大少们都被他抓过,一个个给整的服服帖帖。

    后面更是恐怖,各种大佬级别的人物,都被他收拾的一愣一愣的,而且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抛开这些不说,人背后站的人更是恐怖,谁敢不给他面子?

    “雷总,我错了!我错了!”

    “求您大人有大量,饶了我这次吧……以后您说什么那就是什么,我安陆唯您马首是瞻!”

    认错,立即认错。

    至于哪错了,安总根本不知道。

    但他清楚一点,当被雷震咬上之后,唯有认错可能还会有一条活路,否则死定了。

    “你哪儿错了?”雷震疑惑道:“难道不该姓安?虽然安阳侯也姓安,但你跟他并没有关系。如果真有关系的话,我还真得考虑下南岭王的面子。”

    听到这句话,安总吓的磕起了头。

    他发誓,自己跟安阳侯绝对一点关系都没有,无非就是撞到了姓。

    对方的干爹是南岭王,结果最后依旧被雷震搞死。

    这得多恐怖啊?

    他这个实力,见到南岭王家的狗的都得气气,这会哪敢多说一个字?

    磕头,求饶!

    不管错没错,都当自己错了。

    “哎呀,过了啊。”雷震扶起他说道:“安总,我找你来就是喝点酒,没其他意思,咱们根本无冤无仇好不好?”

    “不、不……”

    “我不该打压朱家,我、我……朱总,我给您磕头道歉了!求您大人不记小人过,以后我绝不会动你们朱家一下。”

    “……”

    根本扶不起来。

    安总发现问题所在了,直接给朱红雁磕头道歉。

    “安总,您快起来,这不合适。”

    “朱总,您不原谅我,我就没法起来。”

    “……”

    他看的很清楚,雷震是把朱家的事揽过去了,所以不求到朱红雁的原谅,自己真的起不来。

    至于说身份、地位之类的……

    哪怕在外面呼风唤雨,这个时候该做孙子的也得做孙子,否则一切的一切就全完蛋了。

    “雷震……”

    朱红雁看向雷震,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原谅吗?”

    “小红雁,你如果原谅他的话,从前的事一笔勾销;如果不原谅的话,接下来敢干什么就干什么。”

    雷震点根烟,笑眯眯的看着对方反应。

    “这……安总,您快起来吧,我原谅你了。”朱红雁说道。

    “谢谢朱总!谢谢朱总!”安总大喜道:“以后我怎么做,您看着就行,保证让您满意!”

    得到原谅,如遭大赦。

    他看向雷震,脸上全是讨好的笑。

    “我的安哥,你这是干什么啊?请你来喝酒的,你整这一出啥意思?弄的弟弟特别不好意思!”

    “来来来,把酒倒上,咱哥俩好好喝一杯……”

    该喊哥就喊哥,反正这个称呼在雷震这里还不如老丈人廉价。

    但还别说,这种必要的尊敬效果还是非常好的,对方不仅不敢以哥自居,而且内心会更害怕。

    谁不怕笑脸虎?

    这就好比牛逼轰轰的人物,见到你的时候哥长哥短,哪怕你知道是假的,清楚人家随便一巴掌就能把自己拍死。

    但是心里有感觉不?

    有!

    害怕的同时,还是蛮有感觉的。

    这就是蜡烛鞭子带来的效果差不多,相当具备成瘾性。

    “安哥,第一次见面,小弟也是初来乍到,我干了你随意。”

    “哎呀!我陪雷总干,必须干掉!”

    “……”

    两人喝起来,但从始至终安总只敢半个屁股落座,全程都是他在倒酒,甚至连菜都不敢吃一口。

    看到这一幕,朱红雁嫣然一笑,眉目落在雷震脸上,散发着感激之色,甚至还带有一抹特别的情愫。

    女人嘛,天生喜欢强者。

    拜金也是崇拜强者的表现,也许未必真的喜欢这个人,但钱多的确是强者的体现。

    喜欢强者,是喜欢强者足够强大的保护能力;喜欢有钱人,是喜欢有钱人足够多的金钱能力。

    不同的时代,保护力都会以不同的载体出现。

    所以男人可以没脸,但绝对不能没钱!

    “安哥,我有个事请你帮忙。”雷震端起酒杯。

    “承蒙雷总看得起,有事您吩咐,不管上刀山下火海,我都给您办的妥妥当当!”安总低眉顺目。

    “做我的狗如何?”

    此言一出,空气为之凝聚。

    朱红雁愣在原地,以为自己听错了。

    安总则呆住了,完全没想到竟然是这个要求。

    “好!”

    “从今以后我就是雷总的狗,为您看家护院,您说咬谁就咬谁,我要做您最忠诚狗!”

    马上反应过来,马上表态。

    什么尊严、颜面之类的有多远滚多远,既然雷总给面让他做狗,当然得小心翼翼的兜着。

    “识时务者为俊杰!”雷震点头笑道:“既然做我的狗,我也不能亏待你,你在大鹰国的儿女,毕业后就到我那里工作吧,至于其它的孩子……”

    “但凭雷总吩咐!”

    “好,那就按照我的意思办了?”

    “当然,雷总说什么就是什么!”

    “哈哈哈……”

    雷震大笑,用力拍拍安总的肩膀。

    他喜欢对方,倒不是多聪明,而是相当识时务。

    这年头聪明人数不胜数,但识时务的还真不多,一个个都觉得自己牛逼哄哄,但实际上呢?

    天外有天,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喝到这里,也就没必要喝了。

    雷震让朱红雁回卧室,开始安排安总做事,首先让他明确的一点是此生谁都不认,只能认自己。

    大半个小时后,安总离开。

    他把车开到内海边,惊魂未定,一口气抽了大半盒香烟。

    “差一点,差一点就全完蛋了……”

    “雷总竟然没死,那我以后好好为他做事吧,不然以他的手段……跟着雷总混终归不会太差,只要我听话就行!”

    这就叫识时务。

    他知道该怎么做,绝不能暴露雷总,从今往后守着电话就行了,做力所能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