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他们是一群战场血屠夫,但何尝不是生意人?
打仗拿钱,是佣兵的生意,倘若将国际雇佣兵一味的当成蛮夫,那就大错特错。
五人上车,被送往休息地。
大概四十来分钟,两辆车停下来,无名EO佣兵下车,看到一身作战服的雷震站在门口,早已等待多时。
“金狮约瑟王!”
雷震热情的走过来,张开双臂做出拥抱状,嘴里说出对方的战绩。
“湾海战争,你曾带领队伍啃下了战争中最艰难的吉塞高地,拿下了德西河的上游控制权。”
“一年后你在中非以少数兵力全歼非洲猛犸数千人部队,生擒猛犸;随后索马里草原大决战,几乎以一己之力扭转败局……”
这是金狮约瑟王的战绩,也是他被称为约瑟王的原因,每一场战斗都打的异常精彩。
其出身则是五角洲部队,退役后做了雇佣兵,在这期间除了战斗,就是各处执教。
“比不上神话先生3000米外一枪退敌的神勇。”金狮约瑟王笑了。
这些战绩是他的骄傲,自己人说不出不算什么,但是从敌人的嘴里说出来就不一样了。
“知道吗,你是我的偶像!”
“我就是个后起之秀,每每都想模仿你的战斗风格,哈哈哈。”
张了半天的手臂,终于落下去,紧紧拥抱对方。
在这种糖衣炮弹之下,金狮约瑟王没有拒绝的理由,跟着拥抱雷震。
抛开敌对关系,他觉得神话这个人很不错,能力很强,打仗凶猛,而且谦虚低调。
“约瑟王,请你过来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想跟你喝喝酒聊聊天,如果有什么唐突之处,还请原谅。”
“现在并非战场,哪怕最终你我成为敌人,但也是最值得尊重的对手!”
这话说的太他妈男人了,金狮约瑟夫更没有反对的理由。
“神话,我喜欢你!”
“哦,我的菊花忽然一紧。”
“哈哈哈……”
金狮约瑟夫大笑,他觉得雷震很坦诚。
敌人终归是敌人,但值得尊重的对手往往都是惺惺相惜,只要不是在战场相遇,是可以坐一块喝酒的。
真男人的友谊,很多时候会让别人想不通。
“血鲨奥斯顿,你的刀法是这个世界上最绚烂的艺术。”雷震转向另外一名佣兵:“对于刀的理解,我远远不如你。”
这是血鲨奥斯顿,极为擅长近战。
“五年前,你曾被十多名廓尔喀战士包围,一个人一把刀把他们戳的满身窟窿,打破了廓尔喀近身不灭的战绩。”
粗犷的血鲨奥斯顿笑了,眼中也是充满骄傲,同时感觉神话这个人真的不错。
接着,雷震精准的叫出其他三名佣兵的绰号,并说出他们此生最引以为傲的战绩。
哪怕都被夸大了,但佣兵界的薪酬跟战绩相挂钩,谁都想名气被叫响。
作为前世的佣兵之王,在没有谁比雷震更了解雇佣兵的思维与想法。
“都他妈卸装,虽然咱们端过EO总部,但金狮大哥他们并非敌人。”雷震冲秦王他们高声道:“如果有一天战场遇到的话,绞尽脑汁搞死他们才是最大的尊重。”
“哗啦!”
秦王几人立即卸掉身上的战术背心,甚至还把外套脱了,以表示全无威胁、全无敌意。
面对如此待遇,金狮约瑟王伸出大拇指。
他同意雷震的做法,也同意雷震的说法,等到战场再相遇的时候,谁不玩命干掉对方,都是最大的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