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重生大明:这位子就该我来坐! > 第13章 袭击草原
    现在的洪武官员至少有一小部分思想还是挺不错的。对于文官来说,朱标心里清楚,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名垂青史了。

    “有了这水泥,李侍郎以后有没有想过在黄河、长江上建一座大桥啊?”

    “那桥上刻上李侍郎的名字,不就更加名垂青史了吗?这事我早就跟工部尚书说过了,现在李侍郎觉得怎么样?”

    一听这话,李镐心里激动得很,哪个文官不想名垂青史,受后世敬仰啊,可以说,根本没人能抵住这种诱惑!

    就像后世的法外狂徒张三说的:谁能抵住这种诱惑呢?

    李镐小心翼翼地问道:“太子殿下,这真的可以吗?在长江、黄河上修桥,臣想都不敢想啊。”

    “人家薛祥,薛尚书可是信心满满,你一个工部侍郎怎么能没点儿信心呢?等着吧,早晚有那么一天,孤会叫你去的。”

    “再说这黄河水患治理好了,不也算是名垂青史的大事嘛。”

    李镐琢磨了一下,虽然不太明白为啥能在黄河、长江上修桥,但是上头工部尚书都有信心,自己这个侍郎可不能认怂。

    “臣一定全力以赴,绝不辜负太子殿下的栽培!”

    朱标心里清楚,治理黄河这事还得交给工部的人,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嘛。

    他给李镐交代了一些具体情况,还让三千人马都剃了短发,连自己也剪了头发。这样万一在战场上头部受伤,也更好处理。而且短发比长发方便,不用天天洗头。

    一开始有些士兵有意见,可看到朱标都剃了短发,也都不好再抱怨了。三天后,大军就离开开封,往北进发了。

    三千大军自开封向太原进发,再经朔州,穿越乌兰察布,进入北元领地,距捕鱼儿海尚有百余里。

    历史上,蓝玉曾在此地大破北元王庭,一战成名。朱标大军此行目的地亦是此处,且他坚信,北元皇帝必在那里。

    “启禀殿下,前方发现一个草原部落。”

    朱标略作思索,此次三千大军乃奇袭,务须迅速,速度至关重要。

    “不必理会,即刻绕道东面行军,若遇可疑之人,格杀勿论!”

    朱标拉紧缰绳,率先向东而行,三千将士紧紧相随。

    三日之后,大军终于抵达草原。草原一望无垠,人烟众多。

    常升策马来到朱标身前,问道:“殿下,前方有一小部落,当如何处置?”

    话毕,常升嘿嘿一笑,随即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朱标点了点头,以示同意。他深知行军消息过早暴露的利害,为保此次行动成功,对这些部落,只能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常升领命,喜形于色,牵缰上马,疾驰而去。身为小将,虽随太子出征,但太子万金之躯,自是不会亲自冲锋陷阵。兄长常茂在太子身旁护其周全,三弟常森率军垫后,自己则当先头部队之先锋。

    “众将士,随本将冲杀,一个活口也不许留!”常升高举长刀,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多年浴血,终得今朝杀敌机会。

    常茂率一千铁骑如潮水般涌向前方部落。此部落仅数百人,一刻钟未到,便已被一千铁骑重重包围。

    “首领,是明军,明军杀来了!”

    “什么?怎么可能?明军怎会来此?”

    此时,帐篷外传来的喊杀声,使这位首领的酒意褪去了几分。他猛地推开怀中女子,起身拿起战刀。

    “莫要慌乱,随我一同杀向明军……”

    首领步出帐篷,只见外头乱作一团。一部分人在抵抗,一部分人在逃窜,更有甚者呆立原地,显然被这阵势吓傻了。

    然而,无论首领如何呼喊,混乱的人群根本听不清他的话语,此时此刻,唯有自身性命最为重要。

    常升一马当先,宛如杀神附体,不分男女老幼,遇人便杀。鲜血沾染了他的盔甲,仿佛一个血人。

    这场厮杀不到半个时辰,特种兵虽凶残无比,但已有数十人战死。

    杀戮结束后,几百人的部落无一人生还,首领的首级也早已不知去向。

    “快,清理战场,这些尸体无需理会,将那些金银、牛羊、马匹全部带走。”

    常升下达命令,而朱标则带领其余人马,早已先行一步,朝前方而去。

    殿下,前方现一部落,人数近千,但战马稀少,想必已被北元王庭征调一空。

    朱标微微颔首,此等情形实属正常。大明三路大军出动,北元王庭不可能未获消息。战事之要,一为战马,二为将士,故而为获战马,北元王庭定然会征集草原诸部落之马匹。

    闻此,常茂自然明了朱标所想。

    殿下无需忧心,末将仅需一个时辰便可办妥。

    看着常茂渐行渐远的背影,朱标视若无睹,毕竟有常家三兄弟在。若连战马都没有的小部落都无法拿下,那这两个月特训出的特种兵皆是酒囊饭袋。

    朱标凝视地图,大军已在草原疾驰五六日,粮草所余无几。三千人的口粮,数量可观。不过,草原上小部落众多,这些部落,便是粮草的供给处,且无需偿还。

    一个时辰后,常茂归来,浑身浴血,刺鼻的血腥味令朱标眉头紧蹙。

    这常茂究竟杀了多少人,血腥之气竟如此浓重,他爹是常十万,此子日后恐怕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吧。

    “启禀殿下,未留活口,得羊两千余只,马五百余匹。”

    朱标颔首,并未看常茂一眼,此刻他正专注于手中的羊肉。

    待一块羊肉烤熟,朱标撒上些许秘制酱料,递与常茂。

    常茂未作推辞,接过便大快朵颐起来,毕竟这是太子殿下亲手烤制的。

    “常升可有归来?怎地如此磨蹭,已等他三日了。”

    常茂回答道:“想必今天晚上应该能到。”

    晚上,后面的常升终于追到了大部队。

    “禀殿下,常升他回来了。”

    军帐中,朱标在烤羊肉,一旁常茂帮忙撒秘制酱料,而常森负责带人杀羊。

    一阵马蹄声响起,便听见常升的声音:“殿下,大哥,我回来了,我这次可带回来不少羊,还有马和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