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穿越荒年,我被全村带飞 > 第72章 兔毛笔
    伴随着栓子每天叮铃桄榔的响声,正月快过完的时候,一声鸡鸣,也加入了村子的嘈杂之中。

    早上被鸡鸣吵醒的李少才还愣了一下,很快就又是另一声鸡鸣,又一声鸡鸣,那三四只公鸡就跟比赛一样,一声更比一声高,很快就把村子所有人都叫醒了。

    李少才穿好衣服走出去,出门的时候,村里很多人都已经出来了,全都凑到鸡棚那边去看热闹。

    “不错!知道打鸣,就可以下蛋啦!”

    “哈哈哈!马上就有鸡蛋吃了。”

    “鸡长大了,鸭是不是也就差不多了?”

    “那不知道呀,咱们村子又没人养鸭。”

    李少才也跟村里其他人一样,凑在鸡棚外面看热闹,不过大家怕吓到鸡,都没有进去。

    只有李倩巧作为巡逻队的代表进去看了看情况,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没有蛋。”

    大概是公鸡刚开始长大求偶,还没有配对成功,暂时还没有蛋,还要再等几天。

    不过,既然都已经有了繁殖能力,估计距离吃上鸡蛋也用不了多久。

    检查过了鸡棚,李少才又去隔壁兔子窝看了一眼。

    这一看,李少才就惊呆了,几天没见,居然又多出来7只小兔子!

    开春,果然是个非常不错的时节,肉眼可见的,大家的肉食都多了很多。

    李少才撸了一把被养出来一身肉的兔子,薅下来一把的毛,动物的掉毛季,那是真的一抓一大把。

    把这一把刚薅下来的兔子毛包好,李少才才离开兔子屋。

    回去路过石碾的时候,李少才看了一眼栓子的进展,那块作为底座的大石头,上面已经被栓子凿出来一个相对平整的面,最近栓子正在一点一点调整石面。

    回到家里,李少才把这段时间收集到的兔子毛全都堆在一起,居然也有了很大一把。

    不过,这么多兔子毛,并不是都能用。

    李少才研究过了自己买的毛笔,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毛做的,但都是动物那种油光水滑的硬毛,保暖的那种绒毛不行,他要挑选一遍。

    挑毛,绝对是一件非常费力的事情。

    这么一挑,那一大团的兔子毛,瞬间就少了大多半,只剩下了一小把。

    李少才十分认真的洗过了这些毛,又按照长短顺序都摆好,十分认真的晾在自己的书桌上。

    看着那一排排列整齐的兔子毛,李少才甚至都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闲,居然认认真真的挑选了这么久的兔子毛,还把它们都洗干净晾干了!

    不过,洗都洗了,李少才总不能在这个时候停下来不做了,只能在检查陷阱的时候再找几根尽量直的树枝。

    这山里是真的没有竹子,只能用树枝代替,李少才借了闺女的剪刀,把树枝的皮剥了,又在树枝底端劈开一个小口,在里面掏出来一个洞,打磨好了之后晾上。

    这时候,兔毛也就干的差不多了,李少才也不知道这些毛要怎么排列混合起来,他只能把毛修剪成长、中、短三种长度,然后按照自己的方法尽量的混合均匀。

    来来回回的混合打乱,底端对齐。

    做了好几次,兔毛大概混合的差不多均匀了,李少才喊倩巧来帮自己,自己捏着兔子毛,底端在桌子上磕了好几次,尽量让底端对齐,李倩巧用最细的麻线在底端捆上两圈固定。

    这么简单固定肯定是不行的,李少才带着这两撮珍贵的兔毛和自制的笔杆进了山,按照记忆中找到了松树,用剪刀在松树上划开一道口子。

    等了半天,在树干上冒出来一点树脂的时候,李少才用两撮兔毛在上面沾了一下当粘合剂,然后快速放进劈开一个小口的笔杆里,用力压实,为了以防万一,他还在外面缠了一小圈麻线固定。

    这样,他就得到了两支自制的,十分丑的毛笔。

    盯着自己做的毛笔看了半天,李少才实在是无法违心的夸赞自己的毛笔做的不错。

    真的,太丑了。

    李少才长长吐出口气,默默在心里感慨,他果然不太适合做这种手工活。

    带着两只毛笔去了河边,沾着水在石头上试着写了两个字,跟买的毛笔肯定是没法比的。

    但,聊胜于无吧。

    第二天李仁义来上课,李少才就把两支笔送给了他,“我自己做的,丑是丑了点,但你可以感受一下写毛笔字的感觉,最开始可以沾着水在石板上写,练的差不多了就用你自己的墨试一试。”

    李仁义惊喜的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师父!你居然会做毛笔?”

    李少才尴尬的轻咳了几声,“我要会做毛笔,能做成这么丑的?”

    “嘻嘻!”李仁义马上跑出去端了一小盆水进来,信心十足的在自己的石板上写下一个大大的李字。

    然而,现实给了李仁义大大的一巴掌。

    小孩子手腕力道不够,写出来的字本来就歪歪扭扭,更何况还是第一次使用毛笔的李仁义。

    能认出来,但确实不太好看。

    李仁义自己都能看得出来,跟师父的字差别很大。

    “不要着急,你第一次写毛笔字,自然是这个样子的,以后你每天练习一个字,这个字练的差不多了,你的毛笔字也就好看点了。”

    说着,李少才接过毛笔,在自己的石板上写下一个“永”字,这绝对是每个练书法的小孩都写过无数次的一个字。

    “永,这个字包含了所有的笔画,只要这个字练好,写其他字就容易多了。”

    李仁义试着写了写。

    嗯,倒也是个“永”字,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是跟师父写的大不一样,但具体是哪儿不一样,李仁义也说不出来。

    习字不是一日之功,李少才只是提了一句,也就没有多说,倒是确认兔毛真的可以做毛笔,就对着李仁义说道,“以后兔子掉的毛,你把那些顺滑的硬毛都收集起来,可以用来做笔,以后就不怕没有毛笔用了。”

    李仁义歪头看了半天自己手里的笔,“这是兔毛做的?”

    “嗯。”

    “师父放心!等我做成了好看的毛笔,就给师父送几支过来!”顿了顿,李仁义又补充道,“墨也有!都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