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志平才刚刚回来,又被自己弟子给派出去了。
这一次他要赶去河北,那里新冒起了一伙义军,辛稹派尹志平去跟那边的义军接触,谈合作、谈资助,然后会给与一些指导方针。
这些是近来辛稹执掌全真教之后的一个举措,便是不断地支持各地的义军,倒不是期待他们能够成事,要靠着他们不断地分散蒙古人的注意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便是要不断地通过各地义军去削弱蒙古人的战争潜力。
蒙古人想要打垮大宋,最重要还是得依靠长江以北地区提供的赋税以及各种资源,若是失去中原的支持,要从漠北地区提供各种资源过来,是根本不可能达成目的的。
另外,一旦发现这个义军颇有潜力的时候,全真教弟子便会加入,从从底层开始组织,成为义军之中的底层军官,然后一步一步的往上走,掌握更多的人马,以便牢牢掌控这些义军。
辛稹在给这些全真弟子传授武功之时,便开始训练他们该如何组织起来军队,该当如何领导,该当如何作战,这些东西虽然一开始是比较浅显的,但打战这个东西,得先入门,一旦入了门,便可以在战争之中成长了。
事实证明,辛稹这个举措是非常高明的,这一年来,长春一脉弟子除了全真七秀、全真七杰这些门面,其余的基本上都沉入到各地的义军之中,基本上都成了义军的骨干。
有一个最为出色的,甚至已经成为山西一支规模颇大的义军的领袖,其余的也尽皆成为义军的中高层领导,对义军的影响力极大。
甚至说其实他们是实际控制义军的人,因为他们控制了义军的钱粮来源,还控制了大部分的义军,而且以他们的武力,一旦义军高层想要反动,他们完全可以立即除掉义军高层,自己掌控义军。
实际上那些义军高层亦都心里清楚,自己便是全真教的义军,一旦他们想要脱离全真教的控制,便可能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不过他们是不会想要脱离全真教的控制的,换句话来说,叫在全真教的庇护下成长,蒙古军队一直在围剿这些义军,但是各地义军在全真教的统一指挥下,相互呼应,相互掩护,生存下来的几率是更大的。
辛稹将尹志平派出去执行任务,他自己也没有闲着,而是坐镇终南山,继续当他的‘校长’。
经过半年多的培训,各支脉原有的弟子也逐渐掌握易经锻骨篇、摧心掌剑经总要等功夫,而带兵打战的这些功夫也基本上掌握,放出去便是一个合格的小队长,辛稹逐渐将他们也派出去加入各地的义军了。
但辛稹并没有停止,而是继续扩大范围,一是从全真教各地道观选拔出色的弟子来重阳宫进修。
二是继续从良家子中挑选弟子,让他们成为全真教弟子,然后在辛稹的组织下统一授艺。
辛稹其实便是在终南山上开办黄埔军校,长春一脉弟子算是一期,广宁一脉算是二期,至于其他支脉的弟子算是三期,而从道观中选拔的弟子算是四期了,至于新选拔的弟子则是五期之后的了。
辛稹打算在与蒙古正面对决之前,培养出来一万个军官,以坚实军队的骨干。
到了这个时候辛稹认为自己当初加入全真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全真教的确是当今最好的造反组织。
先不说全真教的的三千道观、八万弟子,以及在民间深厚的影响力,很简单的一点是,几乎所有全真教弟子都是识字的。
因为他们基本上都要读道经,无论是学武也好,还是经营道观也罢,全都得读道经,否则便是不够资格,所以所有的弟子都是识字的。
在这个识字率极低的朝代中,识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高素质。
辛稹基本上可以确认,经过他培养的全真弟子,放出去便是合格的小队官,历练上几年便是合格的军官,天赋更好的便可以领导一支义军,而这些人里面,会有人脱颖而出,成为颇为出色的将领。
其实有时候辛稹感觉如今的全真教颇有倚天屠龙记里面的明教的意思,明教的教众去各地领导义军,一起造反反抗蒙廷。
不过辛稹的手段可厉害得多,明教的管理过于松散,辛稹却是用各种手段将各地的义军都控制在了手里。
全真弟子加入义军,基本很快便会掌控义军里面的人、财、粮,基本上控制了义军的命脉,也深深的控制住义军。
至于这些全真弟子会不会势大后想要脱离全真教,自己去当皇帝。
首先这个问题不是现在该考虑的,须得将蒙古人驱逐出中原后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其次是,辛稹培育的义军多达几十支,一支两支的力量比起整体,力量上是不足的,足以震慑心怀不轨的人。
关键是,辛稹掌握了全真教最高战力,心怀不轨的人终究是有所顾忌的。
这一日,辛稹上完剑经总要课程之后,便到了重阳宫的办公室处理事务。
如今的重阳宫已经被辛稹改造成了办公机要室,一进入到大殿之内,便能够看到里面人来人往,许多的小道士抱着各类文书快步疾行,甚至有着急的直接用上了轻功。
在彻底掌控了全真教之后,辛稹便对全真教进行改造。
首先是对全真教的机构进行改造,原本的全真教组织架构是很简单的,设置了一个掌教管理各地三千道观,然后其余七子各管各的徒弟,管理方式过于简单,以至于全真教对各地的道观管辖力度其实并不高。
辛稹接手后发现了这个问题,不过没有立即改造,而是等彻底掌控重阳宫之后才开始改造。
辛稹设立七大执事,分别是都管、知、巡照、文书、库房、殿主。
这七大执事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七大部门,实际上便是一个政事堂,下辖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