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黑莲花重生,嘘!乖乖躺板板哦 > 第302章 请柬都发出去了,婚宴迫在眉睫
    买好衣服好,沈秋白给陈英俊打电话,很快他就开车来接了,庄红叶穿着新买的红色羊绒大衣,和司锦衣并排站着,把陈英俊给看傻了。

    “你们这是处上了?”

    陈英俊冲司锦衣挤眉弄眼地问。

    “应付我爸妈的,你要是说漏嘴,老子阉了你!”

    司锦衣冷声警告,四兄弟里就数陈英俊嘴最大,有点屁事都喜欢往外捅。

    “知道知道,肯定不说,不过你俩还挺般配,要不你们就假戏真做,生米煮成熟饭吧!”

    陈英俊笑呵呵地打趣,得了庄红叶一个大白眼。

    回到大院,陈英俊去停好车,五人提着大包小包,除了陈英俊外,都是俊男美女,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目光。

    今天是大年三十,大院里人最多的时候,路上遇到了不少人,大家都盯着庄红叶看,不确定是陈英俊还是司锦衣的对象。

    “英俊,这姑娘是?”有人问。

    “锦衣对象。”

    陈英俊笑呵呵地介绍。

    司锦衣骄傲地挺起胸膛,一脸得意。

    庄红叶冲大家伙微微笑了笑,便继续冷漠脸,一直笑太累。

    所有人都像炸了锅一样,司锦衣这怪胎居然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对象?

    “姑娘,你真是司锦衣对象?”有人怀疑。

    “对象还有假的?去去去,别挡路!”

    司锦衣没好气地推开人,腾出一只手去牵庄红叶。

    庄红叶本来想甩开,可想到契约精神,还是让他牵着,感觉到司锦衣手上的温度,她身体立刻僵住了。

    “不会吧?你这么大都没牵过男人的手?”

    司锦衣低声打趣。

    “胡说八道,我牵了至少三十八个男人,是你的手太冷!”

    庄红叶立刻进入战斗状态,还使劲握紧他的手,证明她对牵手很有经验。

    司锦衣龇了下牙,这女人的力气可真大,他手骨都差点断了。

    他不甘示弱地加大了力气,两人紧紧牵着手,手背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而且因为太过用力,两人紧紧挨着,外人看着,还以为他们感情好得如胶似漆,难舍难分呢。

    大家顿时打消了怀疑,牵个手都这么恩爱,肯定不是假的。

    “锦衣,你们啥时候办酒?”有人大声问。

    “正月十六是好日子!”

    大家都挺热心,连日子都帮忙定好了。

    “不急。”

    司锦衣含含糊糊的,想岔开这个话题。

    “结婚可是大事,怎么能不急呢,你可不能耽误人家姑娘,我有个兄弟是饭店经理,你办酒时和我说一声,饭店那边我给你安排得妥妥帖帖的!”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格外热心,他是司锦衣的发小,平时关系还不错。

    而且他在司锦衣大哥手下干活,有心巴结,二话不说就将婚宴给揽了过去,司锦衣连反对的机会都没有。

    总算应付完了这些热心人,司锦衣牵着庄红叶回家了,两人都忘了松开手,以至于到了家门口,他们还像连体人一样,紧紧挨着。

    去司家要经过沈家,程月云在院门口站着,远远看到他们,眼睛嗖地亮了。

    “总算回来了,锦衣你快带小庄回家,你妈都出来看八回了!”

    程月云欣慰地看着他们,感情这么好,得抓紧时间办酒了,可不能等肚子大了再办,要让人笑话的。

    夏青青在庄红叶肩上拍了下,眼神打趣,她有预感,年后估摸着要喝喜酒了。

    庄红叶现在表面上虽然很淡定,其实她心里紧张死了,紧张到脑子都变得空白了,像腾云驾雾一样,走到了司家,然后跟着司锦衣挨个叫人,收了一大堆红包。

    司母对庄红叶一百二十个满意,果然同程月云说的一样,挑不出一点缺点,和儿子的感情也好,进门到现在,两人都有商有量的,说话还紧紧挨着,头碰着头说悄悄话。

    其实是庄红叶在和司锦衣发牢骚,她脸都快笑僵了,这波买卖她亏大了。

    吃过团圆饭,全家一起看春节晚会,1983年的春晚是央视举办的第一届,而且是直播,观众可以打电话占节目,虽然设备落后,但节目却非常精彩。

    去年《少林寺》上映,异常火爆,电影插曲也非常火爆,春晚上,原唱歌手演唱了这首《牧羊曲》,还有李谷一老师,接连被观众打电话点节目,一晚上表演了九个节目,还有大熊猫表演杂技,以及很多老艺术家的精彩表演,让这台春晚成为了永远的经典。

    正月除了去沈秋雁家拜年外,夏青青都猫在家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庄红叶好几次都想回沪城,可架不住司家人太热情了,尤其是司锦衣妈妈,对她比对亲闺女还好,每天都拉着她去串门,短短几天,全大院的门都串过了。

    所以,现在全京城都知道了,娶不到媳妇的司家小公子,已经找好对象,而且正月十六就要办酒了。

    办酒这事是司母对外说的,她问过司锦衣和庄红叶,两人都说不急,司母还以为年轻人害羞,就决定替他们全权操办了。

    再加上有个一心想巴结司家的黄国强,就是那个有兄弟当饭店经理的家伙,他正月初二来拜年,经过他精准的察言观色,摸透了司母的想法,于是十分积极地毛遂自荐,把办婚酒这事给揽了下来,还拍着胸脯保证,绝对把婚酒办得热热闹闹的。

    司母对黄国强的办事能力还是很放心的,大儿子和她提过几回,虽然有点滑头,但交待的事都办得极妥帖,所以,司母就放心地把这差事交了出去。

    当事人的两人,都还傻乎乎地蒙在鼓里,每天都忙着斗嘴。

    正月初五吃晚饭时,庄红叶提出明天要回沪城,初六服装厂开工,她得回去盯着。

    司锦衣也得回,他初七安排了个大手术,得他亲自操刀。

    “现在回去也行,但要回来过元宵,过完元宵你们还得出席婚宴。”

    司母笑眯眯地给庄红叶夹鸭头和鸭爪,自打知道庄红叶爱吃这些后,司家的餐桌上,顿顿都有鸭子,而且司锦衣也不敢抢,因为会被司母打。

    “谁要结婚了?”

    司锦衣没听明白,顺口问了句,还羡慕地看着庄红叶碗里的鸭头鸭爪,用力咽了下口水。

    庄红叶得意地看着他,故意把鸭头夹起来刺激他。

    “你们啊,上次不是和你们说了,正月十六给你们办婚酒,我请柬都发出去了!”

    司母语气嗔怪,年轻人记性真差,幸亏家里有她,要不然可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