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们过了马路,盛书书好像才吐出无意识屏住的那口气。
他说不会让她困扰。
见了面,竟然成了不认识?
宗持之开车来接人,隔着马路,有点纳闷,“御哥,我怎么看那女孩像盛小姐?”
之所以说像,是因为女孩没化妆。
牛仔短裙,无袖短上衣,清纯简洁。
白得惹眼。
平时宗持之见过的盛书书无一不是浓妆的,她缠着御哥的那段时间,为了符合御哥这个年龄的审美,刻意画浓妆,穿得成熟、甚至娇媚。
虽然很好看,但感觉不一样。
浓妆惊艳,夺目。
素面朝天,慑心。
萧御低头看手机,并没有回应。
宗持之看他在回复邮件,估计没听见他说话,就不再打扰。
“什么盛小姐?”一旁的人问。
宗持之笑笑,“应该是我看错了。”
也没说到底是谁。
再看过去,见一个男生已经到了盛书书跟前。
男生穿得也很简单,格子衬衫、牛仔裤,乍一看和盛书书还挺像是情侣装。
本来宗持之想,盛小姐对御哥那么热烈,就算这几天突然熄火,也不至于这么快无缝衔接。
却见那个男生亲昵的抬手摸了摸盛小姐的头。
宗持之眼皮跳了跳。
“御哥?”他不大不小的声音提醒了一声。
萧御依旧低着头,但是回了一句:“你牙疼?”
“……”
听出来了,有点不悦。
宗持之只好不吭声了。
盛书书躲开了任砚京的手,嗔他,“摸头长不高!”
任砚京笑,“女孩子这么高刚好,你还想怎么高?”
盛书书轻哼,“那是你矮。”
任砚京宠溺的抬手想教训她,“老子一米八大长腿。”
盛书书已经往旁边躲了。
萧御都快一米九,所以她习惯了看谁都不高,包括自己。
结婚之后,除非他坐着,她总是够不着吻他。
为此,她买的高跟鞋基本都不低,后来有次萧御直说他不喜欢她穿高跟鞋。
其实是不喜欢她吻他吧?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的?”任砚京在后面问。
盛书书头都没回:“算的。”
任砚京笑了,“那你算算,我回来干嘛来了,顺不顺利?”
盛书书这才转过身,一边退着走,一边作势掐了掐中指。
“你论文卡住了,被一个小日子国的同学暗中嘲讽,气不过,打算回来好好搞,让小日子闭嘴。”
任砚京突然不走了,惊愕的看着她。
盛书书则一笑,转过去准备打车了。
任砚京三两步跟上去,“你真知道啊?那你也知道我能怎么用论文打个漂亮仗?”
盛书书当然知道啊。
因为最后萧御指导的任砚京扬眉吐气。
至于为什么。
她都不用猜,萧御既然想利用她外公外婆,那肯定会从外公外婆疼爱的任砚京入手。
只是这些她不能说,她自己想远离萧御,总不能干涉任砚京的学业有成。
上了车,盛书书还被任砚京追着问怎么算的,让她帮他算解决的办法。
盛书书只能改口说其实是从他朋友那儿间接打听到了,任砚京这才没烦她。
一小时之后。
中科院家属区。
盛书书对这里既熟悉又遥远,因为从妈妈去世后,她极少能回来,盛华年不让。
外公外婆跟女婿感情极差,觉得女儿是被盛华年害死了。
导致她和外公外婆的感情,其实也不热络,只有逢年过节,她会收到例行的红包。
可红包毕竟是感觉不到温度的。
“你能过来,外公外婆肯定开心!”任砚京笑着开门。
盛书书笑的勉强,因为她也不清楚外公外婆对她什么情感。
前世满脑子挖野菜,根本没顾上这些亲情,她真是不孝。
一进门,外婆家里有一整面墙是勋章、表彰、奖杯、证书等等。
外婆叫陈隽,中科院士,到现在七十多岁,还返聘继续发光发热着呢。
“啊,外婆今天又加班。”任砚京从桌角扯了一张便签出来。
应该是留给外公的。
“不过外公一会儿就回来。”
她外公是中电总院前院长。
盛书书的成绩差,走了艺术路线,所以以前根本不知道外公外婆有多强。
两个强强联合,难怪萧御看中他们呢。
十几分钟,门锁响动。
任东礼进门后瞧见门口的鞋子了,声音有点惊讶,“书书?”
盛书书有点拘谨,又有点儿眼眶热。
她重生回来那会儿,外公身体好差了,可是这会儿看着明明很精神。
“外公!”她也没矫情,直接过去抱了他老人家。
任砚京在那笑,“你把外公整不会了!”
任东礼是略含蓄的人,突然被外孙女拥抱,确实有些不习惯,干脆瞪了任砚京一眼,“你要有这一面,至于老大年纪没女朋友?”
然后摸了摸她脑袋,“长大了,漂亮了!”
盛书书吸了吸气。
“哭什么?”
她摇头,“之前做梦外公病了……”
任东礼柔柔的又摸了摸她脑袋,“一把年纪,没点病反而不正常,这孩子。”
比盛华年有心。
任砚京在接电话,盛书书就过去看外公切西瓜。
“外公,萧御是不是上过您的课?”
以前外公有一段也外聘去讲座,而盛书书知道,萧御在电力科技方面学识渊博。
肯定听过外公的课,才那么厉害,也知道了外公的厉害,所以后来才巴结外公他们的。
任东礼放下西瓜刀,却皱了皱眉,“谁是萧御?”
盛书书有点懵。
“您不认识萧御?”
任东礼摇头,“好像又有点耳熟?京大那个?”
“你们没见过?”
任东礼好笑,“我抬头是你外婆,低头是工作。”
盛书书觉得奇怪,他们居然不认识?那萧御怎么会帮任砚京这个无名小卒的?
这个问题,她一直到回家路上都纳闷。
回到家,她去冲了个澡,拿手机给陆半夏发信息。
萧家的晚宴邀请你爸了吧?
现在陆家还没落魄,萧周陆三大豪门,彼此都是往来的,不可能不邀请。
陆半夏:不知道,我最讨厌这种宴会了,虚头巴脑。
盛书书:你先别讨厌,把方敏带上吧,顺便找一个叫宋明珠的青年舞蹈家,把方敏介绍给对方,改天请你吃饭!
陆半夏表示没听过这人。
当然没听过了,因为这时候宋明珠还不够出名。
但是再过两年,宋明珠突然爆火,如日中天,能跟着她,方敏蹿红也不难。
她本身有那个实力,缺个伯乐。
陆半夏:请什么请,方敏不是我朋友?用用我的大小姐身份咋啦?……你也去的吧?
盛书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