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带空间嫁村霸相公,被婆家团宠了 > 第43章 认一只鸟当义父
    余岁欢听到大鸟说的话,赶紧伸出了四根手指。

    “我敢对天发誓,说的全都是真的,如果有一句假话,就让我再也不能变回真身,永生永世都是人!”

    “不瞒您说,我一看到您就有一种特别特别亲切的感觉。我当时年纪小不懂事,吃了仙丹以后变成人,就稀里糊涂被人类给捡回了家。”

    “只隐约记得我父亲跟您长得特别像,一样黑黑亮亮的毛发,一样金色的眼睛,一样黄黄的嘴巴,就连个头,身高,体型都差不多一模一样。总之一句话,哪里都像。”

    “您有没有兄弟姐妹跟你长得特别像的,说不定那就是我的亲爹。要不然我咋会看见您就有一种看人亲人的感觉!”

    大鸟听了余岁欢的话,倒是认真的思考了起来。

    “本王的兄弟姐妹倒是不少,只是这么多年来死伤无数,失踪的失踪,到现在也只剩本王孤身一人,不知道它们都去了哪里。”

    见大鸟被她忽悠住了,余岁欢赶紧接着又说道。

    “这些都不重要,我既然能听懂您说话,您也能听懂我说话,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之间必定有血缘关系,那绝对是血浓于水的至亲啊!”

    她神情激动,抱着树从上面秃噜下来,走上前双手抱拳,神色认真。

    “布飘零半生,只恨未逢至亲,公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干爹在上,请受孩儿一拜!”

    乌鸦哥被她这骚操作惊讶的差点从树上掉下来。

    小刀拉屁股,真是开了眼了!

    他总算知道什么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种族的鸿沟算什么,就算是一只鸟,也能当干爹!

    大鸟也是被忽悠的一愣一愣的,想他孤身一鸟,漂泊半生百年有余,没想到还有这等血脉至亲,存活于世间。

    “我儿,我儿不必多礼,快快请起,你说的对,我们可以听懂彼此说话,自然是至亲。血溶于水,好孩子,以后你就是我金嘴大王唯一的孩子了!”

    “以后这太白山内所有飞鸟皆听命于你,唯你令是从,你就是它们新的下一代的王!”

    余岁欢长长舒了一口气,这才敢放松警惕,吓死宝宝了,幸亏她头脑反应快。聪明机智。

    本以为今天小命休矣,没想到居然还有这般造化,忽悠了一只大鸟,混了一个二把手当鸟王。

    看来这个什么金嘴大王就是这山中飞鸟一类的霸王了。

    哈哈…………

    她可真是个天才!

    金嘴大王新得一闺女,自然是稀罕的很,少不得殷勤叮嘱一番。

    “我儿以后在人世间可要万般小心,人类简直是太可恶了。阴险又狡诈,趁着我进食居然想要射杀于我,我一怒之下把他们全都丢进了山洞,等他们都饿死,让他们统统给我当口粮。”

    “我儿,如果让他们知道你吃了仙丹以后可以化形,必然会对你不利,这件事可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人类都是狡猾又自私,以免你有性命之忧。”

    听到金嘴大王的话,她居然还有一点点的小感动,天下间,不管是人还是鸟,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

    “义父放心,这件事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绝对不会再被任何人知道。”

    余岁欢走上前才发现这个金嘴大王受了伤,脖子上被扎了一刀,鲜血浸湿了羽毛。

    “义父你怎么受伤了,是那些人伤了你吗,我帮你看看伤口。”

    做戏就要做全套的,再说了,救了这只大鸟是利大于弊,有了这只大鸟罩着她,以后她在山中行走,岂不是多了一份安全保障。

    “我儿不必担心,一点小伤没事的,我休养几天也就好了。”

    大鸟摆了摆翅膀,这点小伤对于它来说还不算什么。

    “义父你等着,我去找些草药来给你敷一下伤口。受伤可大可小,不能不在乎,孩儿会心疼的!”

    余岁欢忙跑到一旁的路边,刚才他在路边看到了一些三七,这玩意儿有止血的功效。

    薅了一大把三七放在石头上,稍微加了一些灵泉水,用石头砸碎,她用手捧着小心翼翼的来到大鸟跟前。

    “义父,这草药可以止血解毒,消肿解痛,我帮你敷上去会好的更快一些,以后你可千万要小心。不要让那些狡猾的人类伤到你,让孩儿担心你的安危。”

    “我们才刚刚相认,我以后还要好好的孝敬义父,给您端茶递水,陪您享受天伦之乐,您可千万要保重身体,不然孩儿会伤心的。”

    余岁欢那精湛的演技自然是完完全全拿捏大鸟,好感度瞬间拉满。

    “我儿不必太过担心,这山中能伤本王的没几个。”

    说着大鸟便乖巧地卧下身子,露出受伤的地方。

    “哎呦,流了这么多血,心疼死我了,义父你疼不疼?”

    余岁欢小心翼翼的把草药敷上去,动作轻柔,幸亏这大鸟的羽毛比较厚,只能看到暗红色的血迹,却看不到伤口,要不然她指定又要晕血。

    “义父,伤害你的那些人都是什么人,是山中的猎户吗?”

    她突然想到了李承瑾的师傅吴猎户,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万一是他被丢下山洞,还得想办法救出来。

    “不是这山中的猎户,他们守规矩的很,从来不对主动招惹本王,是两个尖嘴猴腮的家伙,我从未在山中见过他们,他们身上带有刀剑暗器,看起来不像好人。

    金嘴大王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余岁欢。

    此时一只半人高的秃鹰从天而降,爪子里还抓着一只非常肥硕的野兔。

    “大王,小的给您抓了一只野兔过来,特意孝敬您的。”

    “一只野兔还不够塞牙缝的,快快去通知它们,多抓一些野鸡,野鸭,野羊过来。本王今天天降大喜,有幸能与我儿相认,以后你们可要认准了,她就是你们的少主。”

    “是大王!小的记住了,二毛参见少主。”

    秃鹰二毛也是有些疑惑,想不明白,这不是人类吗,咋可能是金嘴大王的孩子。

    难道人和鸟也可以生蛋了,不是蛋,这明显是个人!…………好像智商有点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