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要系安全带,把握生命自己来!
不管你是开车的时候,还是坐车的时候,不管你是坐在哪排的哪个位置,都要把自己的安全带系好。
别因为系上安全带,觉得不舒服了,就不系它了,也别小看了这跟小小的安全带,在危机时刻,保不准它就能救你一条小命。
系上它至少不会因为车速过快,再加上突如其来的急刹车,而把自己甩出去。
你说是吧,叶飞?
史密斯突然的刹车,他是没事,因为它系安全带了,叶飞就惨咯,他因为没系安全带,身子撞碎了前挡风玻璃,被甩出去了好远。
“嗯~”叶飞躺在地上,嘴里发出无意识的呻吟(参考洛基被浩克摔打之后的那一幕),他有些怀疑人生。
吃着火锅,唱着歌,搞错了,重来,坐在车上聊着天,手中把玩小物件,突然一脚急刹车,身子不由飞向前。
发生什么事了?发生什么事了?
自己不是在车里的吗?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马路上?
“好痛啊~”叶飞双目无神的躺在地上,脸上因为疼痛难忍,而变得有些狰狞。
因为惯性,因为被甩飞的时候,没有调整自己落地的姿势,他的腿以一个极其扭曲的状态,被他自己压在了身下,手臂更是成麻花状,无力地耷拉在一边,手里的枪也不知道被甩到了哪里。
哦,知道了,史密斯将车停在了路边,把被甩飞的枪又捡了回来。
史密斯捡完枪之后,一边打量着它,一边来到了叶飞的身边,还没等叶飞张嘴说什么,就拖着他的身体,没错,就是“拖着”,一路拖着回到了车上,全然不顾嘴里喊着疼的叶飞。
来到车上之后,叶飞也不说话了,也不喊疼了,就这么用幽怨的眼神看着史密斯。
“枪是哪来的?”史密斯就好像是没看到叶飞的眼神,更像是“叶飞被甩出去,又被他拖回来这件事”没发生过一样,不关心叶飞的伤势,反而询问起了枪的来源。
“什么枪?”叶飞被问的一愣,不是,你是不是先问一下我的伤势,严不严重,再说其它的事,我刚才可是被甩出去了哎!
虽说我有不死之身,这些伤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现在更是已经好了,可是很疼啊,你至少得先跟我解释解释,你突然急刹的原因吧?道歉是不是也得来一个?
还有,你说的什么枪?我的枪有很多的,你具体指的是哪一把?
“我手里的这把枪!”史密斯向叶飞展示了一下自己手里拿的枪,“就是你刚才在手里玩的那把。”
“这把枪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叶飞皱着眉头问道。
上钩了!叶飞心中一喜。
叶飞之前不是洗劫了一家军火店么,这把枪就是军火店里面的其中一把武器,他是在店里闲逛踩点的时候发现的。
原本他真是打算闲逛的,就是单纯的想随便看看,却因为看到了这把枪,才由闲逛变成了踩点,更是有了洗劫这家店的想法。
这把枪本身的性能如何,叶飞不知道,他也没有使用过,重要的是枪身上刻的文字“HAMMERSON”,翻译成中文就是——翰莫森!
翰莫森是一家专门生产军火的公司,武器以优美精良着称,其势力之庞大,让人不可小觑。
叶飞把这把手枪拿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钓鱼,枪是鱼饵,史密斯就是那条要被钓的鱼。
因为叶飞的插手,电影中最精彩的那一段,并没有上演,唐娜被叶飞送到了《通缉令》的世界,而叶飞替代了唐娜的角色,跟着史密斯一起来到了酒吧查找线索。
如果按照原剧情发展的话,接下来史密斯和唐娜,将在酒店上演一出,让人血脉贲张,让观看者不由自主打开浏览器的一出好戏。
现在主角换成了叶飞,他当然不可能跟着史密斯去酒店,然后发生关系,两个大男人发生关系有什么好看的。
可史密斯不去酒店,他就不会遇到刺杀,他不遇到刺杀,就不会发现杀手用的枪都是同一批型号的,从而受到启发,接着一步步揭开真相。
可以说,酒店里的那场戏,是整部电影的转折点,是引出后续剧情的关键,没有这场关键的戏,史密斯想要查清楚真相,还不知道要多花多长时间。
叶飞改变了剧情发展,史密斯没有去酒店,自然也就得不到线索,得不到线索,就意味着他们要走很多弯路。
叶飞不想走弯路,他知道剧情是怎么发展的,没必要走弯路是不是?
虽然碍于“不能直接说出来,否则就太无趣了”的想法,叶飞不能直接跟史密斯说明真相。
但这不代表着,他不能用其它的方式,在不影响整体剧情的情况下,来适当的给史密斯一些启发。
这把枪就是关键!
所以叶飞才在一上车,就把枪拿了出来,装作不经意的把玩,实则是为了吸引某人的注意力。
再不快点,史密斯就要把车开回家了,现在直接去翰莫森的公司,也省的多跑一趟。
“这把是翰莫森公司生产的Nitetac型手枪,刚上市不到六个月,在世面上很少流通,属于有价无市,你是从哪得到这把枪的?”史密斯皱着眉头,严肃的说道。
“我……”
叶飞正欲按照自己编好的理由,一步步的引导史密斯,就听到史密斯有些惊喜的说道:“我喜欢这把枪很久了,但一直买不到,你从哪买的?”
“?”叶飞一脸懵逼(黑人问号脸)。
不是,我从哪“买”的这很重要吗?你不是应该看到这把枪,就联想到什么吗?你联想到的就是这个?
“先不说这个,我先问一下你,你之前为什么急刹车?”叶飞心里有一个不好的预想,他总觉得哪里不对。
“刚才路上突然跑出来一只黑猫,我怕撞到它,就踩了刹车。”
“你是怎么在晚上,看清楚一只猫的,还是一只黑猫?”
“我眼神好啊,要不然我的枪法怎么可能会这么厉害。”史密斯说的理直气壮。
但叶飞听得却是肝疼:“所以,你并不是因为看到了我手里的枪,因为见猎心喜,一时激动才踩下的刹车,而是为了救一只猫?”
“对啊!”史密斯点了点头,“枪是你飞出去的时候,我才看到的,因为一把枪的价格可不便宜,如果找不到了多可惜,捡到之后,我才觉得眼熟的,”
结案了,这就是叶飞觉得不对之处!
叶飞以为史密斯踩刹车,是因为看到了自己手里的枪,从其中联想到了什么,才踩的,结果史密斯是为了救一只猫,踩的刹车。
人家压根就没看到自己手里的枪,人家是在自己飞了之后,因为枪“昂贵”的价格,才关注到它的,怕丢了可惜,下车之后第一时间就把它找了回来。
“一把枪而已,你当时不是更应该看看我的伤势吗?”叶飞牙疼般的说道。
史密斯很诧异的看着叶飞说道:“你不是有不死之身么,能有什么事?”
“那你也不应该,把我拖着回来吧?”
“不拖着还能怎么着,难不成还要抱着你?”
抱着?一想到史密斯用公主抱的方式,抱着自己,叶飞就打了一个冷颤,那画面,光是想想,都让叶飞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用!还是说说枪的事吧,枪不是我买的,枪是我捡的?”
“捡的?在哪捡的?”史密斯追问道。
“在我们第一次遇到的时候,追杀孕妇的那伙人里,有的人就是用的这种枪。”
“他们除了指纹识别的枪之外,用的最多的就是这种枪,在你去追孕妇的时候,我趁机拿了一把,就是枪里没有子弹,所以我一直没有拿出来用。”
没关系,一计不成还有一计,虽说史密斯并不是因为发现枪的问题,才踩的刹车,但救了一只猫,显得史密斯很有“爱心”,动物保护组织为他点赞。
既然史密斯的视线重新转移到了枪上面,那叶飞也可以继续顺水推舟下去。
用的最多的就是这种枪?追杀他们的人数不少,如果用的都是这种枪的话,一般的小组织根本承担不起,更别提还有指纹识别的枪了,光是买枪的费用,加起来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不是史密斯瞧不起小组织的财力,而是越是花里胡哨的枪,它卖的越贵,威力相比普通的枪械来说,并没有什么差距。
小组织买枪注重实用性,花里胡哨的枪性价比不高,对于他们来说,我买普通的枪就能达到目的,我为什么要多花一些钱,去买一个“收藏品”?我用这个钱多买两把AK不香吗?
没错,对于一些枪械的生产商来说,他们对于目标户定位不同,在枪械的生产过程中,生产一些增添了花纹,让它看起来更精美,实际上除了花纹,就和普通的枪械没区别的枪,就能买的更贵,那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一些人的心里想法不同,他买枪不是为了用的,而是用来收藏的,枪的威力是怎么样的无所谓,当然威力更强的话更好,于是一些看起来造型不同,看起来很精美的枪,就进入了他们的眼帘,是他们买枪时的首选。
史密斯当然不是收藏家,他买枪收藏的话,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吗?
都穷的叮当响了,哪还有心思搞这些有的没的,先想想下顿饭吃什么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