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族身为中坚阶级——锐爪(Cw)的部族,虽然他们的战斗力在锐爪中是翘楚,但比起利齿(Fang)七族依旧差了不少。
正常情况,天赋再强的狼人体内的神血含量最多也就是在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之间浮动。
这就代表,他们必须蒸发更多的兽血,才能激发出神血的力量。
熊人血坏轻而易举就能达到的实力,一只狼人恐怕要蒸发掉致死量的血液才能堪堪企及。
但巴格斯却极为异常的打破了这个规则。
他的身躯未曾膨胀多少,可白色的衬衣从内开裂,深蓝的正装衣摆飘扬,恐怖的压迫力就如同山崩地裂!
“话虽如此,我也不至于傲慢到觉得自己能够赤手空拳破开加拉哈德卿的盾牌。”
猩红刺鼻的血雾弥散,狼王的瞳孔与错综密布的花纹突然同步绽放着妖异的光辉,拳头的指节之间砰的弹出一双黑红锃亮的钢爪!
“举起盾牌,不沉。用尽你的全力挡下我这一击!”
伏尔泰像是被吓到了似的,满脸欲言又止的表情,纠结了许久才伸手想去拾起盾牌。
可巴格斯不会再给他更多的机会了。
足底的平地尽数崩裂,剧烈的激波掀的后方连绵不断的军阵层层后退。
远远看去,那便像是栽倒下去的一排排秸秆!
血坏带来的超常身躯顷刻间就突破音障,狼王像是一根血箭般,直射伏尔泰的胸膛!
嘎!嘎!
鸟笼中的鹦鹉胡乱扑腾,鲜艳的羽毛乱飞。
全身包裹着金色铠甲的罗德里克快步掠过宫廷花园,没往这只小宠物身上投去一眼。
弗兰上气不接下气的紧跟在他身后,语气急促:
“殿下,我们刚刚查到了那位比蒙兽王的个人资料和履历。”
“简短点。”罗德里克头也不回。
弗兰看向手中密密麻麻的几页文件,面露苦涩。
“殿下,也许没办法简短……”
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念道:
“巴格斯出生于比蒙首都乌尔巴兰的一个商贾之家,父母都是奴隶商人,时常把从大陆各地拐来的人口卖到比蒙大斗兽场做角斗士,以此攫取到了大量利益。”
“也正因此虽然利齿七族内战不断,国内饥荒严重,但巴格斯的生活依旧过的颇为富足。”
“然而他却没有继承家业,反而受到斗兽场的影响,经常瞒着父母报名参加最危险的死斗。而他也确实就像是天生的战士一样,无论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都不会畏缩恐惧。不仅如此,根据记录,年少的巴格斯甚至能在被开膛破肚的情况继续像没事人一样战斗!”
“他那种不要命的战斗方式比狂战士更像狂战士,所以很快就名声大噪。在乌尔巴兰,‘无畏者’的名号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在那之后没多久,一场大饥荒就席卷了整个比蒙。再多的钱财也买不来一块生肉。巴格斯的父母相继死于这场饥荒中。而就当他自己也要饿死时,却被某个人给救了。”
弗兰说到这里表情颇为精彩。
但并不是因为老套的剧情,而是因为剧情中的出场角色实在出人意料。
“那是一个原本作为他父母商品的半兽人奴隶。殿下,这个奴隶我们都认识,就是前段时间战死在卡美洛城下的那位圆桌骑士——巴乐米底!”
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脚下生风的二王子终于停下步伐。
“他是骑士王的人?”
弗兰神色凝重的点头:
“是的,巴格斯被救下后,巴乐米底爵士便将他带去了奥菲斯帝国。在那里他接受了包括军事战术、历史人文、搏击实战、医用魔术等一系列最高等的教育,并在四年后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获得了皇帝颁发的奖学金成功毕业。”
弗兰苦笑着看向二王子:
“殿下,您要不要猜猜他上的是哪所学校?”
罗德里克瞥了他一眼,语气毫无波澜:“然后。”
“这之后,巴格斯并没有回国,而是通过关系直接进入帝**中服役。所属部队的指挥官正是巴乐米底,而总司令就是那位破格的勇者。”
“他就在骑士王的旗帜下,为奥菲斯皇帝南征北战,可以说帝国如今辽阔的国土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二王子冷笑了一声:“哼,我这位学长多半是管不住自己的下体。”
人尽皆知,巴乐米底卿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半狐人。
弗兰尴尬的顿了顿接着道: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他被军医诊断出患有感知缺失症,这就是他为什么能够做出那种超常举动的原因。”
“在破格失踪后,巴格斯退役回到故土。当时的他早就在冒险者公会的榜上名列前茅,再加上多年前在斗兽场打下的名号,果不其然回国后,立刻就受到了神血大萨满的召见。”
罗德里克挑了挑眉毛,正题终于来了。
“接下来的,就都是比蒙国内的流言蜚语。传闻,那位大萨满为他举行了一场授血仪式,这个仪式原本是为了给利齿七族中那些天赋出色的后辈提升些许神血含量用的。”
“然而巴格斯却在仪式中竟然引起了凯撒的注意,那位兽神亲自降临将大量的神血注入他的体内,甚至将神话兵装凯撒锐爪赐予了他。”
“这原本会让任何兽人都陷入疯狂。可巴格斯偏偏患有感知缺失,常年的无感导致他的精神极度稳定,几乎不存在失去理智或被控制的情况,相当于是天然的精神免疫技能。”
弗兰咽了口唾沫,艰涩的一字一顿念出最后的段落:
“那场仪式后,巴格斯成为了货真价实的凯撒之子,神血的眷者!他带领着狼族平定了国内无休无止的内战,统合七大部落,加冕为比蒙历史上第一位来自锐爪阶级的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