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
日内瓦。
劳力士总部。
尼古拉斯刚到公司,秘书就通知他有一件重要的事情。
尼古拉斯有些纳闷,平常秘书通知他都是在十点,基本上重要事情才会在他刚到公司就通知他。
公司一直平稳运转,重要的事情也就是前一段时间新签约了全球代言人。
现在还能有什么事?
“董事长,您忘了吗,我们的新代言人要制作推广曲,当时您还特意嘱咐我歌曲到了,就通知您。”
尼古拉斯一听这个,拍了拍脑袋。“哦,上帝啊,这件事我竟然忘了。”
秘书回道。“这都快过了一个月了,您的事情很多,忘了也正常。”
“哈哈,忘了就是忘了,现在我需要去哪里?”
“您直接回办公室就好,听音乐的设备我已经准备好了。”
“很好。”
当尼古拉斯进到自己的办公室,就看到了桌子上摆放着一个黑盒子和头戴耳机。
他不怎么爱听音乐,好吧,其实是不怎么爱听流行歌曲,交响乐还是偶尔听一下的。
他坐到了自己的老板椅上,好奇的摆弄起来这个黑盒子。
型号之类的就不指望他知道了,毕竟这个东西稍微上些年纪的就不会去了解,年轻人估计知道。
不过sony这个标志他还是认识的,但上面的按键很复杂,他是不会用的。
“你会用吗?”尼古拉斯向秘书询问。
“当然,董事长,里面的磁带我都已经放好了。”
“哦~是什么时候到的?”尼古拉斯说着的同时,也把耳机戴了上去。
秘书说道。“昨天下午,但是您回家了,所以我今天一早通知您。”
“开始吧,让我听听查尔斯给咱们制作出了怎么样的歌曲~”
秘书开始熟练的操作,很快,尼古拉斯就听到了前奏。
先是一阵鼓点,尼古拉斯微微点头。
咋说呢,他其实还真的怕余贤写出什么情情爱爱的歌曲,毕竟和他们劳力士的影响不符。
当然,现在也不能下结论,但是这个前奏,就非常不错,很有力量感,估计不是爱情歌曲。
“Firstthingsfirst”
“I'masayallthewordsinsidemyhead”
“I'mfiredupandtiredofthewaythatthingshavebeenohooh”
“Thewaythatthingshavebeenohooh”
“Secondthingsecond”
“嗯!”
尼古拉斯听了前几句,感觉不错!
这个亚洲小伙子真不错,没想到看着文质彬彬的,但是唱歌那么有力量感。
接着听。
“Don'tyoutellmewhatyouthinkthatIcouldbe”
“I'mtheoneatthesailI'mthemasterofmyseaohooh”
“Themasterofmyseaohooh”
“Iwasbrokenfromayoungage”
“Takingmysulkingtothemasses”
“嗯!”
“很不错,你听了吗?”
“我还没有听董事长,因为要确保您是第一个听到这首歌的人。”
如果余贤在,一定会觉得对方是个大舔子,怪不得能做那么大企业的董事长的秘书呢。
不过尼古拉斯没管自己秘书的话,估计是听多了。
他想继续欣赏音乐。
“Ohletthebulletsflyohletthemrain”
“Mylifemylovemydriveitcamefrom”
“Pain”
“Youmademeayoumademeabelieverbeliever”
“Good!”
一曲作罢。
尼古拉斯放下耳机。
他很满意,而且他觉得里面的歌词写的很好,很符合他们劳力士的品牌形象。
他们劳力士是怎么发家的?
不就是在1926年创制了全球首款防水防尘的手表,1927年英国泳手梅塞迪丝?吉莉丝佩戴劳力士蚝式腕表成功横渡英吉利海峡。
然后1933年,首个飞越珠穆朗玛峰的探险团队成员均佩戴劳力士蚝式腕表。
1935年与车手马尔科姆?坎贝尔爵士合作,携手追求速度。
1953年代初,劳力士凭着对精密时计精准度与防水性能的充份掌握,研发了一系列不止于计时功能的专业腕表。这些腕表均为专业活动而设,当中包括深海潜水、航空、攀山以及科学探索等。
后面还有等等等和运动员的合作。
把劳力士这个品牌发扬光大。
余贤的这首《Believer》,不管是曲风和歌词,太契合劳力士精神了。
尼古拉斯很喜欢这首歌。
“我现在就想给查尔斯打个电话。”
这个时候秘书说道。“董事长先生,我建议还是再等等,因为现在中国好像是凌晨...”
“哦~是我考虑不周,我们不能打扰查尔斯的休息。”
“那就通知各个部门,带着这个...这个叫什么?”尼古拉斯指着黑盒子。
“这个叫无损音乐播放器。”
“看起来确实是比MP3要大一些,我以为这是大号的MP3。”
“MP3的音质要比这个差一些先生,这个播放器能够完美还原磁带的声音。”
“哦,好吧,有心了,现在带着他去会议室。”
“好的董事长先生。”
......
京城。
某小区。
余贤迷迷糊糊的醒来。
虽然睡了很久,但是余贤总觉得自己有些疲惫。
余贤扭头看向熟睡的俞飞红。
对方面色红润,还带着点光泽。
余贤感叹,果然,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啊。
是的,余贤已经连续好几天住在这里了。
家他都没回。
至于原因。
很简单,余贤烦了。
尤其是自己老娘,虽然没明着说,但是没事就会暗示他孩子的事情。
秦兰偶尔还劝劝自己老娘。
但是!
余老爷能看不出来吗?
秦兰的演技太假了!
余老爷天生叛逆。
而且别看他心理年龄很大,但是吧,一辈子就是被宠过来的,所以有时候特别小孩脾气。
所以,他直接跑了,不回家了。
在余母看来,余贤就是出去鬼混了。
是的,余贤确实是出来和俞飞红鬼混。
就在余贤感叹俞飞红的年纪不小了,皮肤还那么光滑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余贤看都没看,直接接起。
因为不用想,肯定是自己老娘打过来的。
“喂?”
“不回去!”
“谁让你天天逼我,不回去!”
“对,就是翅膀硬了!”
余贤的声音有些大,所以俞飞红醒了。
她看到余贤在大声的讲电话,但是面色如常。
有些违和...
所以俞飞红很快打起了精神,开始听电话对面在讲什么。
“是,她是挺好,但是你们也不能逼我!”
“我想什么时候生?怎么着也得过两年吧,我又不是不生,你也太着急了!”
“妈!你要再和秦兰串通,我就把你送回去!”
其实余贤现在心里没有一点波动,别看他一说话大声。
主要是现在的场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都经常在余贤和父母之间发生。
就算上一世四十了,被父母逼婚逼急了,他也急眼。
传统技能了。
ps哎呀,终于算是忙完一段工作了,后续的工作我会安排好,不会这么赶。
因为一直忙,所以连上个月的月末总结也没写,主要是没心情了。
上个月成绩对于我来说,还是不错的,谢谢大家哈。
然后说到更新,现在也可以正式弄了,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余老爷翻版,前期可能会更得多,因为已经写了十万字了。
还有一本和余老爷风格完全不同,但这这本写的不多,所以更新会慢一点。这本小小透露,是古人来到现代的,比较难写,但是可以写。
大家希望看哪个可以留言。
最后,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希望大家多送送免费礼物,再点点催更。
明天的更新不会那么晚了。
爱你们!